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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陈忠志遗产案,陈李泽成,孙杰

供热双胞胎 发表于:2010-08-12 797人阅读1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不甜de糖 从 福州美食 移动到本区(20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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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悟20002010-08-12

    V0集体宿舍 粉丝:1 虾油:0 鲜花:0

                                                                                    欲 盖 弥 彰
        著名书画家陈忠志教授于2008年7月9日突发心肌梗在西安病世,遗留大量的字画等财产待继承。陈忠志生前有过三次婚姻,共生有四子女。陈忠志遗产继承案经过一审(雁塔区法院)、二审(西安市中级法院),目前正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遗产纠纷案的审理中,李泽成的继承人资格问题一直是本案焦点问题,李泽成的继承人资格问题一直悬而未解(详见新浪博客关于“陈忠志遗产案:李力制造虚假证据蒙骗法院”报道)。
        近日,看到三毛党类在网络上铺天盖地发布的关于“孙杰诬陷陈忠志儿子陈李泽成的起因及其真相”、“陈李泽成遭诽谤,《民主与法治时报》被蒙骗沦为孙杰的代言人”、“给xxx信”、“xxx答辩状”等帖子后,非常能理解李泽成的代理人李力的良苦用心,但也不乏黔驴技穷、自欺欺人。尤其看到这篇“陈爱新”给法院的信,更觉为滑稽和可笑!送以上发帖者四个字: “欲盖弥彰”。
        李泽成代理人李力除了向法院提交虚假证据蒙骗法院外,还热衷于找些所谓的证人证言来证明李泽成就是陈忠志的儿子陈大树,可谓煞费苦心!
        其中,张慰荔(陈忠志外甥女,深圳工作)和自己母亲陈爱新(陈忠志的妹妹,居住浙江)是李力所找的证人当中容易“激动”的证人。张慰荔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已向法庭证实,自陈大树出生至陈忠志去世时的23年间,张慰荔和陈爱新从未见过陈忠志的儿子陈大树本人,只是在陈忠志去世后曾在西安见过李泽成。那么,张慰荔和陈爱新是无法证明李力于陈忠志去世后领来的李泽成就是陈大树!
        (1) 法院先后收到三份落款为“陈爱新”的书信,三份信的签名笔迹均不一致,法院也未求证是否为陈爱新本人所写。
        “陈爱新”在第一份信中说,“陈忠志儿子陈大树是位在校学生,没有办法处理这些复杂的事情,只好由他母亲李娜女士出面。”在第二份信中说,“我想说的是,陈李泽成(陈大树),作为陈忠志的唯一的儿子,……”,在第三份信中说,“陈李泽成(陈大树)是陈忠志的亲生骨肉这不容置疑”。事实上,陈爱新在其兄长陈忠志去世前从未见过陈大树,何以证明陈李泽成就是陈大树。
        (2)张慰荔(陈忠志外甥女、陈爱新的女儿)是唯一一位到法庭作证的证人。在陕西省高院听证会上张慰荔作证说,“陈李泽成就是陈大树,陈大树是陈忠志的唯一的儿子是毫无疑问的”。听证会上,李力代张慰荔向陕西省高院递交了一份《不得不说的情况》,但没有张慰荔本人签名。
    孙杰的代理律师李启来和任尹珊在听证会上质询了证人张慰荔。
        李律师问:这份《不得不说的情况》是你写的吗?证人答:是的。
        李律师问:那么请你说说,你写的分几个部分?
        (沉默许久)证人答:七个部分
        李律师问:七个部分主要内容?
        (李力小声提醒说:你写的很长)证人答:我写的很长。
        李律师说:写的长没有关系,请你说说主要内容。
        证人张慰荔茫然地看着李力,这时法庭非常寂静……
        李泽成的律师姜宗起打破沉默:法庭,我们抗议,这样发问证人有用吗?
        李泽成的代理人李力:7、8页长的信证人能记住吗?
        李律师说:法庭没有说不能发问?
        审判长说:可以发问,你认为这份材料不是证人写的?!
        这时,李力急忙走过去将《不得不说的情况》文本递到了证人张慰荔手里。
        法庭哗然!
        李律师说:她现在拿到了这份证据并且正在看着,再发问就没意思了。
        陈李泽成的代理人李力着急地对着张慰荔小声道:是你写的,你承认了就是。
        证人张慰荔:这是我亲自一手一笔写下来的。
        任律师问:陈忠志去世之前,你见过陈大树吗?
        证人张慰荔:从未见过。

        这是谁写的信?看了以上事实,大家已经心知肚明。
        
        这信是谁发的?还用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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