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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楼主cy2356于2009-12-03 20:35发表的 展望电摩新国标执行后的和谐社会 :
惊闻电摩新国标出台,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大好政策出台,被代表的P民无不欢欣鼓舞,让我们一起展望日后的和谐景象吧:
鉴于摩托车牌早已停发,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一进一出政策,结合有关部门工作效率,2010年1月1日前是无论如何不会有合法牌照及驾照面世的,于是我市80万辆超标电动车(按40公斤标准,即使电自都超标)骑手都将成为“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潜在罪犯,依据相关法律,可以处以扣车、罚款2000 元、并处拘留15日……
.......
这个强,电动车的今天就是小排量车的明天,受伤的永远是底层,而不管你开的是什么
换句话说,你开什么就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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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考驾照实质是打压权利
2009/12/04 11:0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表评论
早就听说骑电动车今后可能要考驾照,如今传言终于成真。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就意味着,如果这一推荐性国标实施,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要考驾照、上牌和买保险了。
虽然电摩国标起草者之一缪文泉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应作为机动车管理,还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但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规定“非机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而全国1.2亿辆电动车绝大部分都已超标,所以电动车归为机动车管理,骑车人要考驾照和要买保险,几乎已是铁板上钉钉的事。
据电摩国标起草者介绍:制定这样的电动车技术标准,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其实这样的理由并不新鲜,前几年一些地方禁行电动车,提到的理由也是“电动车不安全”。但吊诡的是,却从来没有哪个部门能够拿出翔实的数据说明电动车事故频发,即便时速超过20公里的“超标电动车”,也没人能证明它们会不断制造交通事故。相反,如果按机动车管理,电动车将要上快车道穿梭于汽车之间,这样一来,恐怕出事故的几率要大得多。
可以预见的结果是:电动车一旦被当机动车来管,不仅将令大批生产电动车的中小企业倒闭,还会令很多普通人失去最价廉物美的出行工具。这些人将不得不重新去挤公交或咬咬牙借钱买私家车,如此一来,公交将更不堪重负、交通将更拥堵。
我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就要跟电动车过不去。这种交通工具既环保、又经济,实在是普通人最好的出行工具,也完全符合国家鼓励“绿色出行”的政策,但为何要千方百计给它设套呢?一会儿禁行,一会儿搞新国标,似乎大有不把电动车赶出市场不罢休的味道,这又是何苦呢?
电动车该怎么管理,其实就是一个权力如何尊重权利的问题。全国有近1/10的人在骑电动车,这就是最大的民意,让他们最轻松地骑电动车上路,这就是最大地尊重民众权利。电动车如果有安全隐患,请拿出翔实的数据说话,如果超标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应该调整标准而不是管理政策,这才是应有的民生视角。
如今,新国标静悄悄出台,根本不问问骑车人的意见,却还打着让大家“被安全”的口号。权力如此傲慢,实在让人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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