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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ling0215 发表于:2010-03-18 14532人阅读180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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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趴在墙头上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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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87楼james7478于2010-03-19 14:04发表的  :
    是这么报道的,太多细节只能看监控录像。让我们只讨论其中一个细节,就是当时的红绿灯状态。引用文章中内容“现场目击者称,当时电动车在前面,的士在后面,两车往屏东方向行驶。“这时候,前面的绿灯马上就要变成红灯了。估计是的士司机想抢先在红灯前,冲过去。于是就猛然加速,不想电动车就在旁边,躲闪不及被的士撞上。”一位在场阿姨情绪激动地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好惨啊!电动车当场被撞飞起来,在空中翻了三圈,随后掉到地上裂成几截。那个学生一下子被撞飞到空中去,飞出十多米远,然后掉到地上。”这位阿姨说起当时情景仍然心有余悸。”,从信号灯的状况来看,如果的士的确闯黄灯了(这种行为违章了,必将是处罚一个重要依据),那么斑马线这时候指示等就只能是红灯禁止行人通行状态,好,既然禁止行人通行,电动车怎么会跑到斑马线上,而且是快到马路对面的撞击位置,解释理由只能是一个:那就是电动车闯红灯了,而且已经闯了一定时间(估计要几秒钟才能从停止线跑到这个位置)。这个解释也说明这个事故不是飞来横祸,至少是在几秒前可以预见并有效消除的。孩子养这么大,我们要花多少秒时间,多少心血,多少财力下去,就为了赶这几秒主动的把自己陷于危险境地?我们控制不了该死的的士,但是我们可以教育我们孩子怎么去绕开危险,而不是主动去激发危险?这个讨论,本来谁对谁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每个人都已经对自己的错误付出或即将付出惨重的代价,作为孩子家长,分析这起事故,就是让我们更多的孩子不再流血不再为自己失误付出代价

    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用脑袋去想想吧,刮能把人刮飞十几米么?很明显一个抢黄灯一个抢红灯了才能成立。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 趴在墙头上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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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67楼zyj804188于2010-03-19 11:14发表的  :
    小弟你走了留下父母家人为你肝肠寸断。 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节哀顺变吧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 趴在墙头上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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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95楼gdjt于2010-03-19 17:26发表的  :
    一说撞车,众口都会指责的士,但是电驴骑士是不是该反省一下呢?
    大家看图
    的士是侧面凹痕,说明的士是加速通过路口的时候,电驴垂直撞击的士了,是电驴撞的士,而不是的士撞电驴,散架的车也是在的士的侧翼,而不是车头方向。杭州的70码事件,那是迎面撞击,华林路的这起事件,的士是充当了电驴的路障。造成事故了,当然双方都有责任,但是谁轻谁重,大家心中也应该有杆秤
    还有一点要说明的就是五四路口是禁摩禁电的,如果落实好五四路禁摩禁电了,那也不会事后诸葛亮一样,大家也都好了。

    ....... 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事实胜于雄辩,如果是侧刮,那这部电动车已经驶在机动车的快车道上了。如果的士抢黄灯的话,那电动车抢红灯不是一点点了,因为从对面车道过来还需要好几秒。为自己的牛逼付出代价,你想怨谁?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 james7478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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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100楼趴在墙头上于2010-03-19 20:10发表的  :

    用脑袋去想想吧,刮能把人刮飞十几米么?很明显一个抢黄灯一个抢红灯了才能成立。 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麻烦先看全内容再发表意见
  • 趴在墙头上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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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车23年,骑摩托车也有11年了,得出一个结论,命是自己的,想要活得更久一些,得自己爱护自己,别把自己当超人了。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 趴在墙头上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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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103楼james7478于2010-03-19 20:18发表的  :


    麻烦先看全内容再发表意见 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对不起,确实没看清楚,呵呵,抱歉了!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 ccav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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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104楼趴在墙头上于2010-03-19 20:22发表的  :
    我开车23年,骑摩托车也有11年了,得出一个结论,命是自己的,想要活得更久一些,得自己爱护自己,别把自己当超人了。 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我只开了一年多的车,骑摩托7年。不过我知道如果我多花十分钟,我可以开很远,所以没必要赶。车是用来开的,用来代步的,不是用来撞的。
    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 ccav2010-03-19

    V3舒适三房 粉丝:2 虾油:508 鲜花:1

    引用第102楼趴在墙头上于2010-03-19 20:17发表的  :

    事实胜于雄辩,如果是侧刮,那这部电动车已经驶在机动车的快车道上了。如果的士抢黄灯的话,那电动车抢红灯不是一点点了,因为从对面车道过来还需要好几秒。为自己的牛逼付出代价,你想怨谁? 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人行横道不是快车道
    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 趴在墙头上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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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107楼ccav于2010-03-19 20:26发表的  :

    人行横道不是快车道 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一男生惨死的士轮下 请网友补充详情

    是有目击者说电动车与的士同向而行。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 趴在墙头上2010-03-19

    V3舒适三房 粉丝:123 虾油:396 鲜花:0

    虽然是人行道,但是有红绿灯的人行道还是以红绿灯指示为主,只有在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道上,才以行人第一通行为主。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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