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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无合法来源将统一销毁
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将加大教育和依法处罚力度,凡电动自行车闯禁行、闯红灯、越过停车线、驶入机动车道、驶入专用人行道、安装斗篷等,一律处以20元或50元罚款;凡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15天进行核查,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车辆予以扣留,经向社会公告后统一销毁。
加大对市区两轮摩托车占道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解决城乡接合部、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道路“摩的”占道营运、在公交车站聚集抢客的问题。加大对摩托车驶入禁行道路、高架桥以及外地牌照(含八县市)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闯禁行的整治力度。对于使用假牌、套牌的摩托车一律扣车15天审查,应当收缴或报废的,经向社会公告后统一销毁。
出租车:遏制交通乱象 增加一批车辆
对多次交通违法的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处罚、辞退等措施,促使出租车驾驶人员遵章守法;加强出租车车容车况管理,解决脏、乱、差问题。整治出租车不按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不按规定掉头、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违反停车规定、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遏制出租车交通乱象。今年,市政府将增加一批出租车,解决市民“打的难“问题。
公交车:杜绝占道停靠 新增500辆运力
整治公交车争道抢行、超速、不按规定停靠、不按规定超车、乱鸣喇叭、尾气超标等交通违法行为。制定公交首末站建设规划,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杜绝公交车占用道路停靠。合理调配行车线路和车次,解决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由于公交线路和班次过分密集造成的公交“列车排队”问题。建立故障车辆快速施救制度,解决公交车故障引发交通拥堵的问题。市政府将于上半年投放150辆、全年投放500辆公交车来增加运力,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方便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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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福州市出台对电动车的这个条规,是那些坐小车的有钱有权玩的一种“权利经济”,归根到底就是金钱问题。10年前根本还没有电动车,也没有低碳说法,10后的今天,出现了电动车,即使相比汽车来说是一种相对低碳便利交通工具,70万之多,部分政府权利机构(多为有车族),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机会来了,有权好说话,就少说每辆按50元,也达3~4百万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