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便民网 福州论坛 > 榕城城事 > 福州情报站
发新帖

对于限电方式再次深表痛惜!

舞剑刑天 发表于:2010-04-04 1623人阅读33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 0

  • 0

  • 0

回复 [ 共33条互动,10人参与 ]
  • 舞剑刑天2010-04-04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10 鲜花:0

    引用第4楼haiyue2046于2010-04-04 10:40发表的  :
    在中国法律很多时候都是针对平民百姓的。当然支持对不闯红灯,逆行加以处罚,但是说到不能走机动车道,请问路上还有多少非机动车道?路是所有人民的,你凭什么就说不让大部分的人没有非机动车道。 对于限电方式再次深表痛惜!

    如果禁止非机动车的地方,可以不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如果没有限制,就必须要有非机动车道.但不要动不动说"路是所有人民的",照这种逻辑你买的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也是所有人民的,是不是谁都可以叫你搬家呢?路是大家的,但必须遵守规则,实现有序安全快速的交通秩序.会不会有人打着路是大家的,也跑出来说要给轮椅也开个道,或者谁跑出来说路是大家的,要按自己的想法重新规划呢?
  • 雅帕2010-04-04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0 鲜花:0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陆金龙强调,中国自行车协会之所以提出暂缓实施申请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参与《电摩条件》制定的单位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二,《电摩条件》与10年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无缝对接的说法缺乏严谨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第三,《电摩条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备普遍服从性;第四,《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第五,《电摩条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人民生命隐含巨大危险,不安全因素倍增。

      当记者询问陆金龙“强势利益集团”的具体所指,他明确表示,“就是指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

      陆金龙承认“协会要考虑本行业的利益”,“不回避这个问题”。
  • 舞剑刑天2010-04-04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10 鲜花:0

    引用第9楼雅帕于2010-04-04 11:13发表的  :
    只有将超标电动车上升为电摩标准,才能使电动车厂家认真注意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而不是一味的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因为电摩要走机动车道了,安全性不能满足的话产品使没有销路的,这应该使广大电摩骑士的福音,大家为什么还要发对他呢?对于考驾照可以降低要求,主要以交规为主,发电摩的驾驶证就可以了比如F1,就像小车有自动档C2的一样。至于上牌照和上保险那是对其他人的一种保障,你总不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吧?

    附: 细化后的C照(小型汽车)将具体细分为C1、C2、C3、C4四种,其中C1为手动档小型车驾照,C2为自动档小型车驾照,C3、C4则为小型货车、三轮摩托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等准驾车型。此外,在驾照准驾车型的签注方式上,将原来包容式签注改为罗列式签注,即签注式驾驶员所取得的准驾车型,而未取得准驾资格的车型则不再注明。
    对于限电方式再次深表痛惜!

    你的想法很赞同,但就是很多人关心自己权利远超过自己的义务,他们更喜欢现在廉价的电动车,哪怕这样的电动车刹车不合格,会危及他人安全也不顾,而且如果有了牌照,就会让他们无法自在,不过这些都是未来的目标,现阶段应该重点在重拳打击电动车违法行为上,立竿见影!
  • 舞剑刑天2010-04-04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10 鲜花:0

    引用第6楼haiyue2046于2010-04-04 10:45发表的  :
    谁都知道福州交通已经难以承受如此之多的汽车了,为什么还不进行限制。无非是在养猪,将来搞单双号,每天都是高额的罚单,确实很好,本来该有停车位的,就是不给你,然后每天在门口蹲点,一天就可以大几千的钱到手,确实很好。政府的经济思维确实好,顶一个。 对于限电方式再次深表痛惜!

    对汽车单双号不远将来就会实施,但眼前的是电动车问题,相比电动车来说,因为有牌照,小车容易管理的多
  • 舞剑刑天2010-04-04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10 鲜花:0

    引用第7楼ccav于2010-04-04 10:46发表的  :
    以罚代管?

    机动车的罚款从以前的20块到现在的200块,违章不见少,罚没收入倒是多了很多。所以说罚款已成为最终的目的了。
    对于限电方式再次深表痛惜!

    机动车的罚款如果从200块到现在的20块,你觉得违章会多还会少?
  • ccav2010-04-04

    V3舒适三房 粉丝:2 虾油:508 鲜花:1

    引用第14楼舞剑刑天于2010-04-04 11:31发表的  :

    机动车的罚款如果从200块到现在的20块,你觉得违章会多还会少? 对于限电方式再次深表痛惜!

    那应该提到2000 甚至20000更好。如果可以的话,违章一次,直接没收机动车,那这车以后就不违章了。
    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 趴在墙头上2010-04-04

    V3舒适三房 粉丝:123 虾油:396 鲜花:0

    引用第11楼雅帕于2010-04-04 11:24发表的  :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陆金龙强调,中国自行车协会之所以提出暂缓实施申请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参与《电摩条件》制定的单位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二,《电摩条件》与10年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无缝对接的说法缺乏严谨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第三,《电摩条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备普遍服从性;第四,《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第五,《电摩条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人民生命隐含巨大危险,不安全因素倍增。

      当记者询问陆金龙“强势利益集团”的具体所指,他明确表示,“就是指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
    ....... 对于限电方式再次深表痛惜!

    摩托车是E照,目前电摩其实已经等同于摩托车了,何必再来F照,关键是现在开放电摩那禁摩又有什么意思?所以他们宁可态度模棱两可也不可能开放电摩。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 趴在墙头上2010-04-04

    V3舒适三房 粉丝:123 虾油:396 鲜花:0

    很多以前花了两三万买了投标牌的摩托车车主,现在眼睁睁的看着车辆过期却不能更新车辆。政府简直就是乱来。
    =========================================================================
    那是因为他们打心眼里认为你们不过算个屁罢了。
    [ 此帖被趴在墙头上在2010-04-04 11:47重新编辑 ]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 ccav2010-04-04

    V3舒适三房 粉丝:2 虾油:508 鲜花:1

    引用第16楼趴在墙头上于2010-04-04 11:36发表的  :

    摩托车是E照,目前电摩其实已经等同于摩托车了,何必再来F照,关键是现在开放电摩那禁摩又有什么意思?所以他们宁可态度模棱两可也不可能开放电摩。 对于限电方式再次深表痛惜!
    很多以前花了两三万买了投标牌的摩托车车主,现在眼睁睁的看着车辆过期却不能更新车辆。政府简直就是乱来。
    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 趴在墙头上2010-04-04

    V3舒适三房 粉丝:123 虾油:396 鲜花:0

    你个傻帽,电动车都发200~500了,那机动车不是要2000~5000了?
    ==================================
    我认为罚多少不是问题,人民抵触的不是这个,抵触是这个非公平的社会环境。
    [ 此帖被趴在墙头上在2010-04-04 11:52重新编辑 ]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暂时关闭回帖,不便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