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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动车换购补贴还在商讨 4月底5月初敲定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0年04月01日07:50 N本报记者 王勋 阙文龙 实习生 郑孜菡
本报讯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几天来,引起广泛反响,很多市民十分关心的是,如果超标电动车 进行换购,政府究竟会怎么补贴?又会补贴多少?对此,福州市政府一知情人士昨日透露,电动车的置换补贴方案,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商讨中,届时会及时向社会公布,预计在4月底或者5月初会比较明朗。
“限速20公里”门槛 地方政府无权更改
《福州 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发布几天来,引起了广泛反响。有不少市民认为,根据现行标准,电动车应“设计时速不高于20公里,重量不大于40公斤”,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该标准已经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建议政府给予适当放宽。
昨日,带着市民的这个放宽标准的建议,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福州市政府相关人士说,虽然管理办法还在征求意见,但目前可初步确认,福州市会按照1999年的现行国家标准 管理电动车,在国家的新标准出台后,将按新标准执行。
“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是执行1999年的国标,福州也不会例外。”该人士补充说。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副主任律师许水清 ,在详细查看了国家质监局于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后,解读说,这则《通用技术条件》中明确,有三个条件属于强制性规定,分别是:最高设计时速、制动性能、车架和前叉的组合件强度。很显然,这三个方面都与行车安全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厂家生产的产品,违反了这三条“禁令”中的任何一条,就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因此,只要这个国家标准还有效力,福州市政府想管理电动车,就必须遵循“最高设计时速20公里”这一条件,无权对其进行更改,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针对市民关注的“重量不大于40公斤”标准,许水清律师说,国家质监局制定标准时,没有将重量纳入强制性规定范围,属于推荐性条款,因此,从法律层面看,“重量”这个条件是有商量余地的。
福州电动车销售商林先生说,目前业内普遍赞同国家调整现有标准,但调整的范围和幅度也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电动自行车实质还是自行车,只要将设计最高时速调高至25公里,重量标准不变,仍不大于40公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对接国际标准,不限制重量,时速提至30公里左右。
电动车换购如何补贴 还在进一步商讨
除了对电动车标准的讨论,很多市民十分关心的是,如果超标电动车进行换购,政府究竟会怎么补贴?又会补贴多少?对此,福州市政府一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只是初步考虑对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换成符合标准的,政府适当给予补贴,但具体补贴给谁、补贴多少、什么时候实施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市民换购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政府进行适当补贴,不管一辆车补贴多少钱,按50万辆超标电动车来算,政府财政都要花不少钱。”该知情人士说,现在,电动车的置换补贴方案,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商讨中,届时会及时向社会公布,预计在4月底或者5月初会比较明朗。
此外,在4月6日开始的福州城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行动中,各公安分局将做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选择交通便利、场地适宜的地方设立登记窗口,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登记服务。[ 此帖被clc78223在2010-04-04 17:32重新编辑 ]获得鲜花0朵 -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陆金龙强调,中国自行车协会之所以提出暂缓实施申请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参与《电摩条件》制定的单位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二,《电摩条件》与10年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无缝对接的说法缺乏严谨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第三,《电摩条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备普遍服从性;第四,《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第五,《电摩条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人民生命隐含巨大危险,不安全因素倍增。
当记者询问陆金龙“强势利益集团”的具体所指,他明确表示,“就是指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
陆金龙承认“协会要考虑本行业的利益”,“不回避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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