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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台江广场 发表于:2010-04-20 4183人阅读55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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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pwake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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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c我怎么不用翻墙也能看啊。。
  • 九碗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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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15楼拉九碗便便于2010-04-21 09:32发表的  :
    本院认为,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在明知福州市有关部门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严晓玲死于宫外孕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为严晓玲家属拍摄录像
    ==========
    这个关键,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不许怀疑了
    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
    你的怀疑不就是想说言论自由吗?
    什么是自由?
    自由的背后是自律,除了自律外自由还要接受他律,他律就是外在的道德和法律规则的约束。
      因此为所欲为的权力只是自由的一部分,很多人一谈到自由就误解成为所欲为,那就以偏概全了;自律和他律是自由的另一部分,两者合在一起才是完整自由。
      自由的概念多么象太极,一面是为所欲为阳,一面是自律和他律的阴,阴阳结合,相互转化和制约才是真正的自由。
  • 九碗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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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20楼upwake于2010-04-21 09:41发表的  :
    bbc我怎么不用翻墙也能看啊。。 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网蝇一般是趴在墙上
  • 小泥鳅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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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群众的眼睛
  • 拉九碗便便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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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21楼九碗于2010-04-21 09:46发表的  :

    ===============================
    你的怀疑不就是想说言论自由吗?
    什么是自由?
    自由的背后是自律,除了自律外自由还要接受他律,他律就是外在的道德和法律规则的约束。
    ....... 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我哪句说到自由了,这是公民对法律的质疑,宪法规定了的,“不服上述”懂吗?
  • 九碗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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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3楼husheng于2010-04-20 21:54发表的  :
    官方报道,请大家反着看 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反着看,官方报道玉树发生地震了,反着看就是没有发生?可以怀疑吧,所以说网蝇就是逢中必反,逢正必歪。
  • 九碗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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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24楼拉九碗便便于2010-04-21 09:56发表的  :

    我哪句说到自由了,这是公民对法律的质疑,宪法规定了的,“不服上述”懂吗? 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对法律质疑不是公民人生自由一种表现?不服上诉不是“言论自由”上诉?
  • 拉九碗便便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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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26楼九碗于2010-04-21 10:05发表的  :

    对法律质疑不是公民人生自由一种表现?不服上诉不是“言论自由”上诉? 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自由在中国被一些人妖魔化,要妖魔化一个人一件事,就是把它往自由上靠,包括约定俗成的法律用语
  • 九碗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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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17楼mcqiang于2010-04-21 09:35发表的  :
    去百度搜索下“福建诬陷门”,大家就知道真相了,很多网友从全国各地来马尾声援,很明显安排在马尾法院审判就是为了避开在福州市区审判引起关注提高了知名度,引来更多声援。 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从这就可以看出来福州受蒙蔽网友是怎么被网络以及职业操手忽悠的来的(怀疑这路费是有人提供的,每人7个五毛----纯属怀疑,言论自由),为什么放在马尾判?看楼主转的文章“接到游精佑马尾家中制作视频”。
    我说你们这些网蝇真TM会扯淡,该看不看,不该看趴在墙头看,贱!
  • 九碗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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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8楼syang2045于2010-04-21 01:27发表的  :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就像韩寒说的那样,他们事先并不告诉你什么是不能做的。 马尾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网民诽谤案

    好像有告诉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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