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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的咨询(长期未签劳动合同,一个月400多小时的劳动时间)

fujinling200 发表于:2010-04-24 1372人阅读8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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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ujinling200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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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多小时才2000左右的工资,不知道有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呢。
  • zjl_35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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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多小时才2000是绝对低于每小时最低工资了。
    我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福清、长乐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闽侯、连江、平潭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闽清、罗源、永泰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5元。
    另外,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今年福州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也不得低于800元。
  • fujinling200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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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劳动法专业人事可以提供下福清市最低工资标准呢?
  • fujinling200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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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工资有那么高吗。我们这去年年底的时候开给学生临时工的工资是3元/小时!
  • fujinling200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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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ujinling200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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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jbzhmy2010-04-24

    V1单身公寓 粉丝:0 虾油:4 鲜花:0

    可以的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定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定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此帖被hjbzhmy在2010-04-24 21:41重新编辑 ]
  • fujinling200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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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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