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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首了

relative660 发表于:2010-05-03 1717人阅读18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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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泥鳅2010-05-03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17 鲜花:0

    呵呵
  • 借古讽今2010-05-03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对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制时速为15公里,对违规者可处以50元罚款。不少市民直言条例规定挺雷人,交管部门则回应,这些只是倡导性规定,不会动真格严查。

      对那些住得离单位较远,又没条件买汽车的市民来说,时速在30公里至35公里的电动车是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如果把电动车最高时速限制为15公里,无疑会迫使他们花更多时间在路上。

      以前相关部门之所以会将电动车时速限制为15或20公里以下,主要是当时城市规模普遍较小,人们上下班的路程较近,这点时速够用了。但在如今城市纷纷扩容,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郊区的情况下,15或20公里的时速规定早已脱离实际,有必要加以修改。原本计划今年实施的电摩新国标就是因为将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划入机动车范畴,遭到公众的一致反对,最终只能暂缓施行。比电摩新国标更苛刻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在更没有道理。

      估计制订并通过《条例》的人,都不用骑电动车上下班。所以根本无法理解将电动车时速限制为15公里,会给普通市民带来多大的麻烦,人们常说会让大多数人不知不觉犯法的法律是恶法,我看,让大多数电动车主会不知不觉超速的这一规定,其效果也差不多了。决策部门有必要多听听普通市民的意见,如果不能得到大部分电动车车主的理解和配合,这一规定根本无法落实。

      搞笑的是,南京交管部门称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只是倡导性规定,不会动真格严查。既如此,又何必在条例中规定处罚标准,这不是在拿自己开玩笑吗?严格执法会得罪市民犯众怒,不动真格严查又有法规等于废纸的嫌疑,真是左右为难
  • 市长他爹2010-05-03

    V0集体宿舍 粉丝:1 虾油:0 鲜花:0

    2楼的:反正那些东西没事干,这也算做事吧,可怜的是我纳的税了,每年4000多啊。全养白痴了
  • 创造微笑2010-05-03

    V2温馨两房 粉丝:8 虾油:120 鲜花:0

    本人鉴定楼主是五毛,借此诽谤电驴一族.


    想引起大家的公愤!!!!

  • xin520xin2010-05-03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 鲜花:0

    引用第3楼市长他爹于2010-05-03 16:25发表的  :
    2楼的:反正那些东西没事干,这也算做事吧,可怜的是我纳的税了,每年4000多啊。全养白痴了 我来自首了

    我纳的税了,每年30000多啊
  • xxm1232010-05-03

    V3舒适三房 粉丝:5 虾油:96 鲜花:0

    妈的B 你还是感谢世博吧.真.....
    健忘是一种病态,善忘是一种境界。我是善忘的人
  • mygod51220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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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说了,前一段罚的钱还没花完,趁五一出去消费了,等钱花差不多了再出来
  • relative6602010-05-03

    V1单身公寓 粉丝:0 虾油:0 鲜花:0

    引用第4楼创造微笑于2010-05-03 16:41发表的  :
    本人鉴定楼主是五毛,借此诽谤电驴一族.


    想引起大家的公愤!!!!

    ....... 我来自首了

    我只是对zf禁电摩和近似明抢的超标电动车的回收表示不满,借题发挥下。
  • fanglieeee2010-05-04

    V2温馨两房 粉丝:1 虾油:1 鲜花:0

    有警察在边上他们就抓。没警察在边上他们就聊天。我看他们也是这样。
    Q我 :341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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