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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电摩们:我们骑的是电动摩托车,不是电动自行车

heyang 发表于:2010-05-31 1782人阅读17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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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yang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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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你可以听五毛的
  • uxga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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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现行有效版本为(GB7258-2004),2004年10月1日全国范围实施,为国家强制标准。
    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设计最高车速不大于20 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GB/T5359.1-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2.1.2条规定:电力两轮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两轮摩托车: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
    ------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原定10年1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现推迟实施,所以各部门只能依据GB7258-2004来划分。

    2。福州市在06年开始摩托车(E照)和轻便摩托车(F照)总量管理不再新上牌照,所以就算认定你骑的是电动摩托车也不可能给你上牌,如果认定是机动车处罚起来就不是20块钱了。

    福州市现在对这部分电动车只是称为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也是为了以后。一旦新的电动车国家标准出台,如果继续20、40,这部分车就算机动车,一样上不了福州的大街。如果条件放宽认定是非机动车,就给你上牌走非机动车道
      

  • heyang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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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就是ZF从来不管,只是一味的禁!
    大禹治水,这个道理谁都懂,就ZF不懂
    自己的管理办法也是自相矛盾,政策出了问题,或者执行出了差错,全部由老百姓(我想这次还是低收入的老百姓)自己买单!
  • 告非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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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ZF
    人在无奈着急的时候总会想靠一下,我也想靠.........于是我就靠了
  • hunterchou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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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了不算!

    专家解释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且符合相关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这说明,只有符合电动自行车报牌标准的车辆,在报牌后才具有上路权,按照非机动车道路行驶规定,可在我市道路行驶。其余不符合报牌标准、或应报牌却未报牌的车辆,则不具有上路权,严禁上路行驶。因此,交巡警可严格依照《办法》规定,对未上牌的电动车进行处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要听专家的话,跟专家走!这样才有路可走!
  • xyz的乐园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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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F和ZJ基本不骑电摩。
    走路基本不靠腿。
    南山海篆刻 QQ: 8815321 blog.sina.com.cn/xyzshop
  • heyang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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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解释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且符合相关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很明显嘛,电动摩托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国家也有定义的,只是还没有明确的产业标准而已。FZZF只是给我们模糊概念!
  • xu550520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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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2.此事与本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本着“看贴(虽然看不懂)回贴,利人利己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顺便赚1个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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