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十里江湖,深深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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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主说交警认定你弟弟负次要责任,那一定的赔偿是必要的,对方说的住院费4700,要求他们提供医院相关单据凭证给你看才可以,没有凭证可以拒绝赔偿;
二、既然楼主已经先行支付了1200,后面300就不要再给了,让他们折腾去,你态度坚定一些,这种情况大多也是不了了之,不要迫于压力把钱轻易掏给对方;
三、如果对方仍不甘休,要打官司就让他去打,起诉、举证、等判决,消耗的是他们的时间,即使收到传票,你也不要去应诉,就当没这回事,让法院去做缺席判决;另外你不是本地人,即使法院做出了缺席判决,你不要履行就是,这种金额的案件他们要去申请执行,那才是自找麻烦,要把包袱丢给对方去。[ 此帖被燃烧的雨水在2010-12-08 13:18重新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