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便民网 福州论坛 > 榕城城事 > 福州情报站
发新帖

如果万不得已离婚了,你是要孩子,还是要房子........?

洁柔小女王 发表于:2012-05-31 4499人阅读54条回复 鲜花+19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投票 74

开始时间 : 2012-05-31

结束时间 : 无限制

最多可投4 投票账号要求:
  • 8(10.81%)
  • 18(24.32%)
  • 46(62.16%)
  • 2(2.7%)

TA也参加了投票

查看所有 >>

我本土豪,打赏鲜花

共获得+19朵鲜花
  • huocloud

    2012-06-04

    1
    当然要孩子 不过离婚是最愚蠢的选择
  • 踏月寻云

    2012-06-01

    1
    所以啊,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 像海

    2012-05-31

    2
    孩子应该属于有房子一方……所以,要房子先
  • 切饭切饭

    2012-05-31

    15
    你的帖子于2012年5月31日被推荐至论坛头条,敬请关注!
  • 0

  • 0

  • 0

回复 [ 共54条互动,46人参与 ]

暂时关闭回帖,不便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