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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被砖头墙围住 业主怀疑物业“逼”买车位

欧米嘎嘎 发表于:2012-12-11 787人阅读6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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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米嘎嘎2012-12-11

    V2温馨两房 粉丝:215 虾油:787 鲜花:0

     物业公司:停车位已有归属

      随后,记者来到欣隆盛小区的物业公司福州市万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经理接待了记者,他告诉记者,小区停车位的问题由来已久。“小区大部分停车位都被开发商作为工钱抵给包工头了,现在包工头是所有人,不让业主停车我们也没有办法。”吴经理告诉记者,小区里有地面停车位12个,但是小区的汽车有三四十部,现在地面的位置根本就不够停。“停车管理费之前是每月60元,现在是每月70元,但不少交了费的业主抢不到车位,又迁怒于我们,不肯按月交费,我们只好按照白天5元、过夜10元的标准收取。”

      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小区的业主并不认可。郑先生告诉记者,物业说车位已卖给其他人,但从未出示过相关所有权证明。

      市房管局:业主可查车位所有权人

      10日,记者就此事致电福州市房管局物业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想确认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还是所谓的包工头,需要业主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大厅查询。“根据物权法规定,车位的所有权人有权自行处理车位,对于开发商不出租车位的行为,有关部门不好管理。”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相比于租车位,卖车位能更快回笼资金,所以开发商和所有权人更愿意卖车位而不是租车位。“另一方面,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的话,每个月的租金里有一定比例需要给物业,作为代理服务费。”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认为,目前《物权法》中规定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按照《物权法》,地下车位是开发商的自主产权,拥有自由支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这也就直接导致目前一些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买房人一 “位”难求。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文 郑帅/摄)

  •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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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都是欺软怕硬的,占着请了几个保安跟打手似的,业主们真要强硬一点,他们就软了。
  •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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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地方我知道。
    我只想说,那些只交70元管理费却把车子停在地下室,而那些买了车位或租了地下车位的人,却要多花钱把车子停在地下室,你们觉得这样公平吗?
  •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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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多嘴一下,那里曾经发过过某丰田锐志车主恶意把车子停在地下室出入口,把地下室堵死,不让地下室的车子出来,各位看客,你们觉得这是对的吗?
    试想一下,如果这位车主,你是买了车位或者按地下室价格租了车位的车主,你急着想去上班,却发现出入口被人堵死,你是什么样的心情?
  •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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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三楼说的什么强硬,我觉得,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是什么大吼几声就硬什么或软什么,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按商品经济社会的游戏规则来做, 就根本不需要什么大吼。
  •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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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业主想白占便宜,不花钱就想得到服务,很霸道,也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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