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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我的名字到工商所来”

林义律师 发表于:2013-07-25 14347人阅读109条回复 鲜花+13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阿虐要狂奔 执行加亮操作(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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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糊粥老乡团

    2013-08-24

    1
    野狗怕暗杀,楼主应该理解的。
  • 1
    今天听了录音,感觉台江工商茶亭所林姓执法人员投诉被举报人的阵势惊呆了,呵呵
  • 向日葵de小葵

    2013-07-28

    1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 毒龙吐珠

    2013-07-26

    10
    还记得长乐环保局那个人说的吗? “我随便告诉你的话,那我不是很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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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共109条互动,33人参与 ]
  • 林义律师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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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市工商对于本人复议(复查)居然之家福州茶亭店涉嫌虚假有奖销售欺骗消费者事请求的正式答复
  • 林义律师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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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林副所长恶质服务100天之际,本人向台江区工商局发出了请求公开对我们的林副所长处理的过程和结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以此为台江局对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执行力度的一个检验。
    “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确实是到了该休矣的时候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于茶亭所林硕恶质服务100天之际

    申请人林礼国,男,1964年12月2日出生,汉族,律师,住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225号。(联系电话059187590081,手机13959110321)

    申请事项
    请求以复制件和制作件的形式依法向申请人正式公开你局自2013年7月25日起至今,对下属茶亭工商所执法人员林硕恶质服务查处的一系列情况,并予以相应说明。

    申请理由
    今天是你局下属茶亭工商所执法人员林硕在承办申请人向12315举报投诉居然之家福州茶亭店涉嫌虚假有奖销售欺骗消费者案件中,因不满申请人向其询问姓名而服务态度恶劣的事件(详见附件《电话录音文字记录》)发生的第100天。在这一恶质服务事件发生的这个100天时间里,申请人一直坚持你局必须对此事件高度重视、严肃处理。下面是这期间你局、茶亭所及其相关负责人对申请人这一意见要求的反馈:
    7月25日(周四)下午,申请人因举报居然之家福州茶亭店涉嫌虚假有奖销售欺骗消费者案件已逾三天仍未得到承办单位茶亭所的主动反馈意见,遂给茶亭所去了电话,该所具体承办人接线但态度恶劣拒绝透露其姓名,并以此为由挂断电话
        7月25日(周四)下午,对于茶亭所具体承办人的恶质工作态度,申请人旋即向你局监察室38110906进行反映,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挂牌服务、亮证执法为由,强烈要求严肃查办。
        7月26日(周五)中午,申请人亲自到茶亭所查明并反映此前恶质服务的具体承办人究竟姓甚名谁,经查得知系该所副所长林硕。面对申请人的当面质疑,当着该所指导员及工作人员的面,林硕不仅态度顽固拒不认错,更反指申请人不友好。
        7月26日(周五)中午,从茶亭所出来,申请人给你局监察室郑弘主任去了电话,通报了林硕恶质服务的最新情况,之后郑主任有主动来电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多次在电话中表态一定会“高度重视认真查处”。
        7月30日(周二)晚边,茶亭所林乔所长经由38110957打来了电话,说了关于林硕的工作态度问题,说所里、局里都很重视并且分别找他谈了话,他自己对自己的问题也无话可说,林所长还代表茶亭所表示了道歉。
        8月1日(周四)下午,经你局监察室郑主任电话邀约,申请人来到你局纪检组组长林学军的办公室。林组长极其热情地接待了申请人,并向申请人通报了林硕工作态度方面处理的情况,林组长说这个事情已上了局党委会议,纪检监察也找林硕谈了话,局长还准备专程下基层了解。林组长表示这个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局里一定会认真处理及时反馈
       8月15日(周四)上午,考虑到近半个月没有任何查处林硕工作态度的情况反馈,申请人到了你局纪检林组长办公室。对于申请人质疑你局对林硕问题的处理至今没有结果,林组长说“我们很重视这个问题,而且还专门为此给茶亭所下了公文,责成茶亭所一揽子解决这次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林硕的个人问题要待其它问题作统一的处理”,为表示确实认真负责,林组长还当着申请人的面当即给茶亭所林所长去了电话追踪。
    8月30日(周五)上午,茶亭所林所长又来了电话,通报了所里最终对林硕问题的处理情况,还是一个月前的两点:一个领导谈话,二是批评教育。
    尽管每次对于你局反馈的处理意见,申请人均认为是轻率的走过场,但自2013年8月30日茶亭所所长电话后至今,申请人再无收到来自你局方面的任何有关林硕问题处理的情况反馈,申请人不知道你局是重视了申请人的意见,对林硕作了进一步的处理;还是坚持曾经的处理做法,认为谈话批评已足矣。
    为此,申请人现于林硕恶质服务事件发生后的第100天,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局正式提出公开“你局自2013年7月25日起至今,对下属茶亭工商管理所执法人员林硕恶质服务查处的一系列情况,并予以相应说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你局依法予以办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公开。

    此致
    福州市台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林礼国
    2013年11月5日


    附:《林硕恶质服务电话录音文字记录》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林义律师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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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帖的68楼我曾经提及金山佐海家居商城,前几天因为基于对这个商城的信任,我再次光顾了这个商城购物,昨天晚上也有幸参加了购物的抽奖,还中了个小小的金币。在我上台领奖时,出乎我意料的是前次见面的商城魏总竟然主动向全场客人提及我是一个律师并且因商场抽奖的公平与否找他面谈这事,我佩服魏总的坦诚,更觉得魏总这一举动充分彰显了其及其麾下的商场在购物抽奖的环节他们内心所要追求的一种公平公正。但尽管如此,毕竟我没有介入这个过程详细的方方面面,每个客人心里也有自己的一杠秤,所以在魏总要求我在台上讲几句时,我中肯地评价“较我所见过的商场抽奖而言,金山佐海家居商城的抽奖还是比较公正的,今天我再次见证了这个判断”。
  • 林义律师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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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又引起了台江局方面的重视,就在刚刚,茶亭所的林所长来了电话,等台江局关于此事件的电话实在是漫长。林所说请我到他们所里,当面向我表示处理我们林副所长这个事情的态度,我说不必了,一是比所长层级高的局本部纪检组长都已见过面,二是我不能接受谈话、批评这样的处理意见。林所问我是什么意见,我说有这样的工作态度的人根本就不适合当个副所长,他会带坏一个所里的同事,这是我一贯的坚持。
  • 林义律师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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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收到分别来自市工商和台江工商的两份公函,十分的欣慰,为他们的重视。
    获得鲜花+7
    • 笨笨de菜菜
      2朵
      继续关注林律师。   2013-11-20
    • 阿虐要狂奔
      5朵
      哥给的不是分,是支持!   2013-11-19
  • 笨笨de菜菜2013-11-20

    V5豪华跃层 粉丝:49 虾油:1112 鲜花:0

    继续关注林律师。
  • 林义律师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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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收到了台江局关于公开处理我们林副所长的信息答复件,见该局不负责地说我们林副所长有向本人道歉,本人立马给该局此答复件具体承办人去了电话,质问他们林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向本人道歉 了。对方答复,茶亭所有叫本人去所里,是本人没去;又说局里有要求林硕必须向举报人道歉。对于这样的答复本人是哭笑不得,一是好大的官老爷做派,想道歉还要摆谱;二是把有叫不道歉等同于实际道歉,纵容包庇之心暴露无疑。
    傍晚的时候,久违的市局纪检处也来了电话,强调对我们林副所长的处理是与其所犯错误相当的,言下之意是要本人放弃。事发近120天,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实在不好说什么,于是我只能说“你们看着办吧,反正我是认为这样的处理无关痛痒,这样的素质的人就是不配当个什么副所长”。


  • 林义律师2013-12-19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经过持续的斗争,到今天2013年12月19日,距离本人2013年7月26日正式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居然之家福州茶亭店涉嫌虚假有奖销售欺骗消费者即将五个月之际,终于出现了一个正义向上的声音,福州市工商局以榕工商复字[2013]1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福州市台江工商局对本案不予立案处理的答复。
    请看贴图:经过持续的斗争,到今天2013年12月19日,距离本人2013年7月26日正式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居然之家福州茶亭店涉嫌虚假有奖销售欺骗消费者即将五个月之际,终于出现了一个正义向上的声音,福州市工商局以榕工商复字[2013]1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福州市台江工商局对本案不予立案处理的答复,尽管没有如申请人所请直接立案查处。
    请看贴图:
    获得鲜花+15
    • 大能猫集团
      15朵
      会一直关注。   2013-12-19
  • 林义律师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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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林副所长正式书面道歉了,要不要接受这个非公开迟到的道歉,你说了算。
  • 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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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干的好,告诉那些公职人员,谁才是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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