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便民网 福州论坛 > 榕城城事 > 福州情报站
发新帖

邮政EMS乱象:签收且拆封的信件14天后又给退了回来

林义律师 发表于:2013-09-10 4791人阅读28条回复 鲜花+2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我本土豪,打赏鲜花

共获得+2朵鲜花
  • 浮生未歇

    2013-09-12

    1
    EMS 越来越烂了
  • 我是杀猪的

    2013-09-11

    1
    想不到EMS现在进步这么大了。很多年前的一个星期天,EMS在公司门上贴纸说送了两次没人签收要自己去华林路取
  • 0

  • 0

  • 0

回复 [ 共28条互动,10人参与 ]
  • 告非2013-09-12

    V2温馨两房 粉丝:8 虾油:317 鲜花:0

    高山飞瀑:不稀奇,本人的一封EMS快件(是银行寄的信用卡),当初银行发出时给了我短信提醒,于是在家耐心等候,不料如泥牛入海,看了N次信箱踪迹全无,十几天过去,还是没有,耐不住性子,到网上一查,大吃一惊,居然说是十几次投递,无人接收。我们家天天都有人在,从不见有EMS的送快件来 .. (2013-09-11 08:07) 邮政EMS乱象:签收且拆封的信件14天后又给退了回来

    呃,我现在也是在家等他们的快递,不知道是不是也是在他们的快递堆里睡大觉
    人在无奈着急的时候总会想靠一下,我也想靠.........于是我就靠了
  • 林义律师2013-09-13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50Cent:力挺有什么用快递都有自己的法律团体抓不住把柄
    为什么用邮局专用胶带?当然有原因
    收件人拒收邮政当然不强迫别人收投不出去只能怪自己没有写好收件人 你寄到美国白宫首长看下他签收不 当然也要人家收不收 送23 次是因为每天给你送两回 有规定三个工作日无人签收就会退回20几元 .. (2013-09-11 23:01) 邮政EMS乱象:签收且拆封的信件14天后又给退了回来

    与50Cent讲道理:
    1、所谓没有写好收件人:我所写收件人为“法制科(局长林敦龙)”,文件资料注明是“行政复议申请书”,政府机关单位的法制科是行政复议的执行机构,市工商局的收件部门或法制科不可能不知,所以该件收件人明指法制科已是显然:即便真的蠢到一定要认为我那样写的收件人就是指林敦龙局长,作为政府机关看到所寄资料是行政复议申请书也无道理不明白此为工商局公函,而非离任局长个人私函,也无拒收之道理。
    2、所谓送了23次:尽管查询显示14天里几乎每天送2次总共送了23次,可你还真信?首先就象你说的一封信件EMS至多给你送3次,它绝对不可能给我们送23次;其次,送一次已知局长换人,联系不上,何必再继续送22次,除非这个投递员是个傻子;最后从邮件面单上看早已有人签收,签收后又送而且还是送23次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3、所谓见退件被开拆了还签收:请仁兄认真再看一遍我的主帖子,我已讲明是回所时退件已放在我桌上,也就是说是本人不在时所里的人不经意代收的。
  • 林义律师2013-09-13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今天上午EMS台江方面过来作了开拆邮件记录单,现在将此单并该信件面单第一联一并贴出:

  • 林义律师2013-09-17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就前述已将此问题反映到市工商局这件事,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打来电话,好像很委无辜地表示:其实作为工商部门看到是《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很想收,只是因为本人写了离任局长的名字,EMS见不是这个局长本人签收,又强行要了回去”。所附音频为此反馈之电话录音,大家有兴趣不妨认真听听,看看是不是真是这么一回事。
    对于这种自己弱智或者说视群众为弱智的答复我很无语。
    市工商关于收件又退件的神答复
  • 林义律师2013-09-17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就在刚才,EMS福州局客服部门打来电话说,事情调查清楚了,开始是工商局行政部门一个叫陈迅的人签收并拆阅的,后来见是离任局长的信件,又让我们当着他的面用胶带封口后,办理了退件。至于投递流程显示的23次投递其实不是真有去投递,只是因为工商方面答应帮助联系离任局长,邮局方面就把邮件暂时留存待投,留存期间网上总不能什么记录都没有吧,于是每天就记上去投递的记录。
    对此同样神马的答复,我说:
    工商方面说他们收了后,你们发现签收的不是离任局长本人,就不同意交寄,强行要了回去作退件处理,而且他们也没有拆阅,收件人也不是公职人员是物业服务人员。这种说法与你们的说法是完全不同的,在我看来现在你们彼此间都在企图加重对方责任、回避已方责任,两种说法都没有事实基础,就拿你们的说法来论:
    一封封面注明《行政复议申请书》寄往政府机关的公函,没有签收拆阅不论,签收拆阅人非公职人员不论,一旦是接收单位的公职人员签收且拆阅后又发现材料内容确实与标注相符,就绝没有你们说的那种可能?事情远没有你们说的这么简单。
  • 林义律师2013-09-17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一个多小时前又接到了市局EMS客服的电话,称工商方面的收件人已查实,是政策法规处一个叫陈迟的人签收并当场拆阅的,这个人看了后又说局长调任了,拒绝接收。人家官府嘛,投递员胳膊扭不过大腿只好当其面用胶布重新封口了退回。
    好一个牛逼的陈迟,这种目无法纪的人怎么可以在政策法规处蹲着?
  • 林义律师2013-09-23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继上周二省11183来电称事情现在已经调查清楚,在收件人拒收情况下我们只能将已签收且开拆的信件退给你,因此给你造成的延误我公司愿意赔偿退还你的邮资13元后,今天国家11183也来电也表示了大致的说法。正如众多的网友所遭遇的,速递公司很牛逼。对此,我只能说“那我们法庭上见”。
    接下来本人将先行走行政程序向邮政EMS的行业主管邮政管理局请求立案查处,最后再考虑民事诉讼。总之是要穷尽所有可能的手段让他们瞧瞧事情不能这么简单的处理。
  • 林义律师2013-09-26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在事发半个月后,鉴于ESM的轻率处理意见,本人今天向福州市邮政管理局挂号寄出《请求立案查处福州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违规投递行为的报告》,本案正式进入行政处理程序。
  • 林义律师2013-11-07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39 鲜花:0


    这是事隔近60天后市邮政管理局给的回函和市EMS公司的整改报告,大家看看吧

暂时关闭回帖,不便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