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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会所维持秩序。昨日上午,网友发微博反映,江滨中大道海润滨江花园门口有居民拉横幅聚集,造成交通拥堵。记者来到现场时,已有大批民警在场维持秩序。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小区成立业委会,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交接材料时发现,A区沿街规划为社区服务中心、小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会所被陌生人占用。“我们买房时售楼小姐说小区有双会所,结果现在都被挪作他用。”王先生说,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业委会通过物业公司向开发商提出交涉但没有结果。最近,居民们发现有人在会所里装修,就轮番留在现场值守,昨日凌晨3时许,数十名陌生人突然闯入,强行将值守的居民赶走。此事引发众怒,这才出现了堵路的一幕。记者了解到,居民反映被挪用的小区文化活动中心目前已被一家公司租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我们有租赁合同的,投了很多钱进去,现在却不让装修。”该负责人认为,居民有问题应该找开发商,不应该影响他们。居民们对此并不买账,留在文化活动中心配套用房里的居民有四五十人。事件引起台江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前往现场处理此事。昨日下午,台江区多部门在海润滨江花园B区物业服务中心与居民代表开了一场协调会,开发商并未出席。会上有关部门提出,双方应保持克制,不能发生肢体冲突,居民应撤出A区会所,承租方也应停止装修,待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相关活动。“房屋用途有争议,可提供材料由法院进行裁决。”有关部门代表说。对此,小区居民坚持认为,A区会所就是小区文化活动中心。一名业委会成员说:“规划图纸清楚标注了房屋用途,而开发商只能提供所谓的房屋备案材料,并没有产权证,所以我们一定会维权到底。”获得鲜花0朵 -
前段日子香开新城维权,现在海润又来 获得鲜花0朵-
2015-04-21 回复
看来这些业主睡醒了!懂得维权了!不好忽悠了!但愿政府相关部门有所作为…给ー个合理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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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9 回复
最新消息: 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 冲突升级承租公司现身 昨日,福州台江区海润滨江花园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的一事引起市民关注。与业主僵持对峙的承租公司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昨日现身,称“自己是第三方,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对此事件,福州市台江区委、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但是,开发商却一直未现身。 双方冲突再起 4月26日20时许,海润滨江花园A区1号楼会所前,聚集了业主和头戴黄色安全帽的壮汉共千余名。 “二三十名小区老人,想把麻将桌椅搬到会所前的走廊上,却被会所内的保安拒绝,保安还从二楼砸下凳子等物品,几名老人受了伤。”海润滨江花园业委会主要负责人林先生介绍。 看到老人受了伤,业主们便用铁锤等工具,撞开了会所大门。保安用高压水枪喷射阻止业主,一名年轻业主头部受了伤。 “台江区委领导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大约21时30分,人群慢慢疏散。”业主张先生说。 承租公司现身 “我们是第三方,权益应当受保护” 昨日上午,与福州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下20年租赁合约的承租公司——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身。 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夏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他已经准备好整件事情的相关材料,准备去公安局报案。 “不管产权是归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我们是第三方,我们的权益是受保护的。”夏先生说,“但从4月13日开始,业主强行攻占、侵占、破坏A区1号楼会所,也就是我们的办公场所。”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入驻,跟开发商签了20年租赁合约。夏先生介绍,当时签合同时,开发商有提供拥有这个场所所有权、使用权、处理权、租赁权的相关证明。 夏先生认为,业主如果对产权有异议,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去找开发商解决,走司法程序。“在法律没有确认所有权归属之前,请业主不要用这种暴力的行为来破坏我司合法权益。” 对业主被高压水枪喷伤一事,夏先生说是有的,“但业主们用铁锤和脚手架攻击玻璃,防弹玻璃都被击碎了,昨晚更是聚集了上千人,从四面围攻会所,造成守夜的一名保安受伤,耳朵裂4毫米,医院已经有鉴定。” 而对于带着黄色安全帽的壮汉是何身份,夏先生解释:“这些全部是我们的员工。” 台江区委、区政府 召开专题会议将积极协商此事 鳌峰街道负责综合治理的黄书记表示,自4月21日起,海润滨江小区业主与永隆公司摩擦不断,多次发生冲突。台江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区领导连日来带领区有关部门常驻海润滨江社区,协调海润地产、永隆公司、海润滨江业主委员会解决纠纷。 26日上午11时许,部分业主不满永隆公司占据会所,再次用铁条撞击玻璃门,被在场值守的公安干警及时制止。 “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召集小区业委会代表、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及永隆公司负责人等进行协商。但小区业委会代表和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仍互不退让,也不愿提起诉讼。”黄书记说。 26日下午,台江区委领导召集区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表示将积极与福州市规划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以尽快化解矛盾。 与此同时,东南快报记者积极联系奔波走访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承租公司、鳌峰街道等各方,可均被告知无开发商联系方式,开发商迟迟未现身。 律师说法 小区公共设施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 对此,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认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江椿平表示,小区业委会有管理公共收益的职责。业委会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与承租方的合同,恢复其作为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功能;或者由业委会代表,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在扣除必要的经营管理费用后,按市场行情,返还相应的租金收益。 江律师介绍,事件中小区的开发商与承租公司,都存在相应过错。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没有进行相应的审查核实工作;开发商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建议居民应该通过业委会,走法律途径,最终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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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有点同情这些业主,现在堵路了,那只能说这些人活该了。
你们和开发商有矛盾,绑架社会大众的利益堵路算怎么回事,找开发商去,切他们的JJ去,用中指堵他们的菊花去,和别人有蛋关系?堵路,堵尼玛啊!
别人在路上有急病的怎么办?赶上班的怎么办?赶着和客户签单的怎么办?坐在公交车上肚子痛要拉肚子的怎么办?就因为尼玛的堵路了,别人就应该为你们的破J8大事买单,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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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回复
@陈路阿妞:福州海润昨晚凌晨闹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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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回复
拦路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人了,有没有顾虑过被堵住的人的感受?有人上班迟到了,有人着急去看病,有人赶着去坐飞机、坐火车……说实话,活该被打!今天自贸区挂牌,有本事上那闹去啊,肯定给解决了!闹了半天,我倒是想问问给你们解决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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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9 回复
最新消息: 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 冲突升级承租公司现身 昨日,福州台江区海润滨江花园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的一事引起市民关注。与业主僵持对峙的承租公司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昨日现身,称“自己是第三方,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对此事件,福州市台江区委、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但是,开发商却一直未现身。 双方冲突再起 4月26日20时许,海润滨江花园A区1号楼会所前,聚集了业主和头戴黄色安全帽的壮汉共千余名。 “二三十名小区老人,想把麻将桌椅搬到会所前的走廊上,却被会所内的保安拒绝,保安还从二楼砸下凳子等物品,几名老人受了伤。”海润滨江花园业委会主要负责人林先生介绍。 看到老人受了伤,业主们便用铁锤等工具,撞开了会所大门。保安用高压水枪喷射阻止业主,一名年轻业主头部受了伤。 “台江区委领导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大约21时30分,人群慢慢疏散。”业主张先生说。 承租公司现身 “我们是第三方,权益应当受保护” 昨日上午,与福州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下20年租赁合约的承租公司——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身。 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夏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他已经准备好整件事情的相关材料,准备去公安局报案。 “不管产权是归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我们是第三方,我们的权益是受保护的。”夏先生说,“但从4月13日开始,业主强行攻占、侵占、破坏A区1号楼会所,也就是我们的办公场所。”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入驻,跟开发商签了20年租赁合约。夏先生介绍,当时签合同时,开发商有提供拥有这个场所所有权、使用权、处理权、租赁权的相关证明。 夏先生认为,业主如果对产权有异议,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去找开发商解决,走司法程序。“在法律没有确认所有权归属之前,请业主不要用这种暴力的行为来破坏我司合法权益。” 对业主被高压水枪喷伤一事,夏先生说是有的,“但业主们用铁锤和脚手架攻击玻璃,防弹玻璃都被击碎了,昨晚更是聚集了上千人,从四面围攻会所,造成守夜的一名保安受伤,耳朵裂4毫米,医院已经有鉴定。” 而对于带着黄色安全帽的壮汉是何身份,夏先生解释:“这些全部是我们的员工。” 台江区委、区政府 召开专题会议将积极协商此事 鳌峰街道负责综合治理的黄书记表示,自4月21日起,海润滨江小区业主与永隆公司摩擦不断,多次发生冲突。台江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区领导连日来带领区有关部门常驻海润滨江社区,协调海润地产、永隆公司、海润滨江业主委员会解决纠纷。 26日上午11时许,部分业主不满永隆公司占据会所,再次用铁条撞击玻璃门,被在场值守的公安干警及时制止。 “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召集小区业委会代表、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及永隆公司负责人等进行协商。但小区业委会代表和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仍互不退让,也不愿提起诉讼。”黄书记说。 26日下午,台江区委领导召集区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表示将积极与福州市规划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以尽快化解矛盾。 与此同时,东南快报记者积极联系奔波走访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承租公司、鳌峰街道等各方,可均被告知无开发商联系方式,开发商迟迟未现身。 律师说法 小区公共设施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 对此,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认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江椿平表示,小区业委会有管理公共收益的职责。业委会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与承租方的合同,恢复其作为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功能;或者由业委会代表,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在扣除必要的经营管理费用后,按市场行情,返还相应的租金收益。 江律师介绍,事件中小区的开发商与承租公司,都存在相应过错。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没有进行相应的审查核实工作;开发商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建议居民应该通过业委会,走法律途径,最终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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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不满意,有多大矛盾。有这些业主的维权的渠道,而不是把公共交通和正常行驶的车辆堵住,那就是违法行为。不要绑架社会大众的利益。年龄大了就可以倚老卖老随便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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