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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湖滨世纪如此贴心的设计,你们房闹不收房真是傻!!

凤翔小业主 发表于:2015-11-24 5959人阅读25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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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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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翔给业主们画的饼又大又香又软,现在端出来的饼又小又臭又硬。我们不满意你们的偷梁换柱,就一起去维护自身的利益, 怎么就成了闹事了呢?可你们呢?你们请这些社会人员是干嘛呢?对付业主?业主可是几十万钱给了你们啊,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你们的上帝的?

    其中那个拿着数码相机拍照的人(第一张图在最左边),是从一开始就对着我们拍,一个个地拍过去。有时是特别近距离地拍业主的脸。你们这是威胁恐吓么?



  •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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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真是霸王条款啊。。。好像广告法里也有涉嫌多少假的要处罚

  •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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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那一条实在是不平等条款啊,这样的条款闽侯政府也能通过?什么叫物业接受视为买受人验收交接?你凤翔的楼盘物业也是你自己的物业公司,内部串通勾结!

    况且你前期宣传的天花乱坠,可最后有多少实现了,现在倒是来一句合同没有规定要做,那做不到当初就不要吹嘘!这样的房子这样虚伪的开发商我们敢交么,还不知道在房子的哪里、在合同的某处、在交房协议的哪个角落,藏着天大的坑!!

  •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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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够黑!

  • suoyin6202015-11-25

    V1单身公寓 粉丝:0 虾油:12 鲜花:20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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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翔的宣传是个美丽的神话,凤翔在现实中确是大笑话。低档的配套设施,高档次的物业管理费。

  •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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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净忽悠业主是法盲了

  •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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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了 对于福州房产的影响真是越来越差了  难怪对于福州的影响也不好了

  •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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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好吧  是印象越来越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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