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正在搜:福州今日天气 福州快报
心会累人会倦 发表于:2015-12-11 3290人阅读5条回复 鲜花0朵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0赞
0汗
0怒
关注 已关注 发私信
2015-12-11
粉丝: 虾油: 鲜花:
距事发点不到50米 就有过街斑马线
“再往前一点就是斑马线,多走几步,就可能避免悲剧。”在五一北路旁开店的吴小姐说,五一路是福州主干道之一,车流量很大,但经常有人不顾危险,翻护栏过马路。
在现场看到,距事发地点不到50米,五一路与东街交叉口就有一条过街斑马线。而另一个方向,不到100米处,就是蒙古营人行地下通道。
昨日走访了市区其他路段,都发现行人“跨栏”过马路的现象。
上午11时30分,福飞路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门前路段,一中年女子直接翻过一米多高的护栏,旁边的车辆纷纷减速避让,险象环生。而前方约100米处,就是福飞路与江厝路交叉口的斑马线。
下午4时许,华林路屏东人行天桥下,一中年男子翻过马路中央的隔离花圃,不顾旁边穿行的车流,横穿马路。因经常有人翻花圃过街,一部分花丛被硬生生压出了一个缺口。
回复
发表
律师:行人“跨栏”过街 发生事故或负主责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六十三条都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蔡律师称,行人贪图一时方便,“跨栏”过马路,不仅非常危险,发生伤亡事故后还可能自负主责,“道交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又是一场悲剧
lian19612015-12-13
V1单身公寓 粉丝:2 虾油:618 鲜花:4
“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是我国的,如在国外由违规者全付。
xishui2015-12-13
V2温馨两房 粉丝:9 虾油:1335 鲜花:7
违法的依姆太不应该了。自己找死还要连累疲于奔命的司机,罪过罪过。看似讲人情的法律其实是害人的,在某个角度来说是鼓励违法。
提示:仅支持中文、数字、字母 ( * 为必填项)
公开( 公开后不能设置为私密 ) 私密( 只有你可以查看这个收藏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