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正在搜:福州今日天气 福州快报
心会累人会倦 发表于:2016-03-23 4973人阅读17条回复 鲜花0朵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0赞
0汗
0怒
关注 已关注 发私信
2016-03-24
粉丝: 虾油: 鲜花:
专家 “露阴癖”跟幼年经历有关 发布未经处理的图片不妥
宁化派出所民警透露,该男子表露自己“最近压力大,通过这种方式发泄”。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翁进指出,在心理学上讲,这种行为属于性心理的变态行为,通常被称为“露阴癖”。”翁进说,产生这种行为,跟他的基因和成长因素有关,比如说有的人在很幼年时,被妈妈带进澡堂,看到很多裸体女性。
那么,黄小姐将对方的图片发上网络,是否侵犯其权益呢?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认为,依其个人看法,黄小姐将对方的照片发上网络,有两种可能,其一是提醒其他市民,其二是自己泄愤,如果是提醒其他市民,则无不妥,而若是泄愤,则不合适。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认为,首先,该男子的行为往轻了说,是性骚扰,如果给女性造成心理创伤的话,在民事责任方面,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做出民事赔偿,一般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可以进行拘留和罚款;网友发布图片的这种维权方式,有些欠妥,市民可以通过报警、或是起诉追究其赔偿责任,若是将其发上网络,涉及到对方的身体权,并不合适;此外,如果网友通过这些图片信息,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那么发布照片的人和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都产生了侵权行为,上传者主要涉及到身体权和隐私权,网友转载没有经过受害人同意,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回复
发表
真是什么鸟人都有啊
这些没钱的家伙也很饥渴根本没法和我又帅又有钱的偶像王思聪比,同样是父亲为什么生出来的儿子气质差这么多啊,哪个女的会喜欢这样的猥锁男人!左拥右抱,投怀送抱的才是我的梦中情人
还敢说侵犯肖像权,这种人就该曝光!!!
我去u~~ 太猥琐了~~~~
2016-03-25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是哪一路的傻逼?一,这是公共场合;2,是当事人主动暴露的下体。哪来的隐私之说?
难怪师大法学院尽出草包,连教授都是吃糠的。
提示:仅支持中文、数字、字母 ( * 为必填项)
公开( 公开后不能设置为私密 ) 私密( 只有你可以查看这个收藏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