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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7楼我不是阿杜于2006-09-20 15:14发表的“”:
“赶”,有驱逐的意思,这带有歧视的味道,海都用词不当。
好象是翁队的原话,要么是记者听错了.
http://bbs2.fzbm.com/read.php?tid=299744&page=e&fpage=3#a
翁元宝(以下简称“翁”):福州警方针对摩托车违法严重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首先,两轮摩托车特别是外地牌照的摩托车,给福州带来严重的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高发等隐患,特别是当前的路面飞车“两抢”,90%以上的作案工具就是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其次,从解决福州城区交通拥堵的角度出发,把近2万辆外地牌照的摩托车“赶”出中心城区,已是当务之急。获得鲜花0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