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便民网 福州论坛 > 榕城城事 > 福州情报站
发新帖

追小偷追成“杀人犯”的批捕逻辑滑稽透顶

zhemm 发表于:2016-11-14 1327人阅读5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 0

  • 0

  • 0

回复 [ 共5条互动,3人参与 ]
  • 2016-11-14

    粉丝: 虾油: 鲜花:

    郑智银是不是要举例说明一下到底有哪些是类似蓝某这样的“被悄无声息的冤假错案”,以证明有“很多”?


    难道这就是文人的习惯?喜欢用一些夸张的手法,就像唱戏的那样,舞两下马鞭就敢大嘴一张,说“我走过了万水千山”?

  • 2016-11-14

    粉丝: 虾油: 鲜花:

    漳浦检察院早就因为集体傻逼外加叛党前科被中央喉舌点名了,郑智银还搞得好像挖到宝似的。不知道该院的领导是不是像郑智银之类的货色。

  • 2016-11-14

    粉丝: 虾油: 鲜花:

    尚未提起公诉。郑智银会不会说,正因为他及时写了这篇文章,有力地震慑了福建检察院,才让他们不敢公诉的。要不是因为他的文笔,蓝某的牢就坐定了。

  • 2016-11-15

    粉丝: 虾油: 鲜花:

    楼主是费了一番心思批驳司法系统的“滑稽逻辑”,只是自己的法律水平确实有限。所以全文逻辑混乱。这里随便讲一点, “逮捕”和“取保候审”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关键看是否对侦查工作有利而实施,当然还要看侦查工作的程度,司法机关两次不同的强制措施手段是非常正常的,司空见惯,不批捕有几种情况,你懂多少,即便是绝对不批捕,通过公安机关补侦后还可以再以其他强制措施形式起诉。逮捕和起诉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文者则认为不批捕就是无罪了,等等。不想说了。实在简单的东西。

  • 2016-11-16

    粉丝: 虾油: 鲜花:


    中国平安推出最强开门红理财险,该产品3年交,终身领取,并享有公司可分配盈余70%的红利分红,年化5%收益日计息月复利收益的聚财宝账户,最适合儿童教育金,创业基金,婚嫁金,养老及财富传承,12月12日只卖一天,目前可接受预定,详情咨询:13950344941(微信同步)


返回列表页

暂时关闭回帖,不便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