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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立法监控网站内容 禁止匿名发帖

守望麦田 发表于:2007-07-05 1714人阅读25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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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niu2007-07-06

    V2温馨两房 粉丝:4 虾油:51 鲜花:0

    河利秀、河利疯啥关系?
  • tigerbbgun2007-07-06

    V2温馨两房 粉丝:1 虾油:34 鲜花:0

    纯顶帖

    我可不想被请去喝茶
    ╭∩╮{︶︿︶}╭∩╮    〔︶ε︶メ〕╭∩╮
  • 守望麦田2007-07-06

    V3舒适三房 粉丝:2 虾油:1 鲜花:0

    这是今天的消息,不发表评论以免被“河蟹"......

    本报讯(记者杜世成)以后,我市的网站多次发布淫秽信息或散布他人隐私,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昨日上午,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市政府正在拟定一个新的互联网有害信息管理处置办法,很快就会出台,将对本市网站内容实施严格监管。据悉,地方出台网站监管法规,在全国尚属首次。

    田锋说,今后网站上一旦出现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相关部门有权要求相应业务单位及时过滤、封堵或删除。

    根据办法初稿,违反规定的网站,将被依法取消资格,吊销经营许可证,并要数据中心、互联网接入单位等停止为其服务。

    有下列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通过互联网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通过互联网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扰乱公共秩序的;通过互联网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通过互联网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论坛管理上,互联网信息服务商要实施时政类版主实名制,鼓励博客实名制。

    要取消任意开设分论坛功能和匿名发帖功能,要严格论坛、博客网站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网站的网民注册协议,完善和落实论坛、博客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责任制度以及论坛贴文先审后发制度。 (厦门网) 


    PS:消息都是从163转的,

    如果非法就请把163也给关了吧
  • ljs42932007-07-06

    V1单身公寓 粉丝:0 虾油:0 鲜花:0

    估计以后互联网将在中国消失,有的话也只能听歌聊QQ,其它的都干不了
  • x8x8x82007-07-06

    V3舒适三房 粉丝:55 虾油:2159 鲜花:5

    不许你说话和放屁。。。
    不许你说话和放屁。。。
    不许你说话和放屁。。。
    不许你说话和放屁。。。
  • 一品茗茶2007-07-06

    V3舒适三房 粉丝:0 虾油:13 鲜花:0

    可笑的创举!

暂时关闭回帖,不便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