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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峡都市报
《个人合作建房引发“信任危机”》
核心提示
今年5月,福州一个个人建房组织———福州明萌个人合作建房筹备组,以1278万元的成交价竞得26套现房。此事被誉为福州个人合作建房组织的“破冰之举”。明萌合作建房组织因此备受关注,但此举也使该组织陷入了重重危机。
昨日,记者获悉,目前,该组织成员质疑发起者涉嫌借助合作买房,谋取不当私利,已将其检举到公安机关。业内人士认为,发生在福州的这起个人合作购房事件,透视的正是全国范围内合作建房、买房现象背后的一个死结,那就是自发集结的购房者之间普遍脆弱的制度约束。
从合作建房 到合作买房
尽管上周就已开始动手装修位于福州通湖路上那套拍买来的房子,但福州陈先生却丝毫不觉得兴奋。除了是一名外企职员外,陈先生的另一个身份就是明萌个人合作建房组的成员。
“可以用‘心力交瘁’来形容我们这群人现在的心情!”昨日,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此时,为了对抗高房价,在全国范围内个人合作建房模式风生水起,“北京模式”、“郑州模式”、“重庆模式”等频见报端,但一直没有成功的例子。
正在此时,同样致力于个人合作建房的福州明萌个人合作建房筹备组吸引了他。根据该组织网站显示,这个以个人合作建房为目的的组织,理念是“为了使福州市许多中低收入者,能够以明显较低的成本购置自用住宅,减轻经济负担,由置房人自愿参加并组成”,其筹备组负责人名叫林忠华。“我们也渴望有个家,刚开始时很多人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加了!”
据悉,该组织成立之后,曾在2007年10月份参与了福州第九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当时明萌看中的是西二环中路以西的宗地2007-17号地块,并设定了1900万元的心理预期价位。但该地块起拍价为2600万元。最终明萌合作建房组织在此事上不了了之。
合作建房的目的没达到,明萌合作建房组织很快将目标转向合作买房。原因是一家公司于今年初发布公告称,其位于福州市通湖路上的天盛花园4号楼101、801等26套单元房、附属间(柴火间)26个、3个车库,以及该公司拥有对两个企业的5251万元债权,整体对外拍卖。造成陈先生等人“心力交瘁”的就是这次合作买房。
打包债权网上拍卖 80万下落不明?
据参加现场竞拍过程的多位明萌合作建房组织成员介绍,当时这个整体打包标的的起拍价是1210万元。“我们之前经过集体协商、测算,把竞拍价上限定在1230万元,可结果被组织者林忠华以1278万元成交!”事后对于超出上限48万元的成交价,林忠华称“本人错误叫价,愿在日后支付赔偿金”,并给所有购房者出具了一份总价48万元的欠条。
“不少人当时以为他是为了图名气,咬牙把这个项目拿下来,没想到他另有目的!”成员之一张先生告诉记者,在参与此次竞拍之初,明萌成员大多把目光集中在26间套房、柴火间和车库上,而忽略了被打包一起的两笔债权。
记者在一份林忠华签名的共同竞买登记表上看到,对于上述那家出让标的公司拥有对两个企业的5251万元债权,“经组织成员初步查询,评估价为0”。“林忠华事前也说这个债权不值钱,最后在QQ群里拍卖,只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叫‘梦想成真’的网友!”张先生说,因为钱不多,QQ拍卖结束后,大家也没把这个事放在心上。
可拍卖成功后,成员们在与拍卖行接洽账户资金时,发现了一笔来自厦门一家公司的85万元资金,而这笔资金就是用来支付上述两笔债权的。经过数度周转,多名成员与厦门这家公司取得联系。而这家公司出具的一份协议书,导致26位合作购房者最终丧失了对组织者林忠华的信任。
根据厦门这家公司提供的这份《共同竞买协议书》,两笔债权的成交价是85万元,而协议的落款人就是“林忠华”。据此,购房成员认为这笔83.5万元的债权差价,下落不明。
对于此事,昨晚,林忠华表示那是网友“梦想成真”接手后,经过几手倒卖,高价转到厦门这家公司。而协议上的签名,是按照事前的约定,他必须给予的配合。
资金使用不透明?已向公安部门检举
此事件的暴露,最终导致了明萌合作建房组织内部的信任危机。目前,林忠华已被成员们取消了代办事后手续的委托人资格,取而代之的是成员薛姓女士。
昨日,薛女士告诉记者,因为竞拍价的抬高,以及竞拍后事先没料到的担保贷款、多道税费、办理产权等费用,参与竞买的房子价格已经超出了原来的预算,“原来大家的想法是各种税费加在里面不能超出每平方米5500元,现在6000元都不够了!”此外,由于怀疑林忠华在个人合作购房中涉嫌资金使用不透明问题,明萌合作建房组织成员已将情况汇成书面材料,报至福州公安部门,目前警方尚未对此案进行答复。
至于以后会不会继续参与拿地合作建房,如今,多位明萌合作建房组织成员都说“连想都不敢想”。
但对此,林忠华昨晚认为,购房成员之所以要四处举报,主要是为了达到他们的私人目的,“这将毁掉明萌的牌子,毁掉福州人合作建房的最后一线希望”。
资金监管是难以克服的障碍
针对明萌合作建房组织内部的这场风波,昨日,记者电话连线深圳一著名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刘义。
刘义表示,纵观国内出现的个人合作建房或买房现象,明萌合作建房组织的这场风波是个典型的案例。“大家都是为了房子而来,组织缺乏纪律性,约束的法律条款太脆弱了!”
刘义认为,合作建房中,资金来源和监管、法律约束等问题,都是“个人合作建房”难以克服的障碍。而对于明萌合作建房组织这种绕开拿地、建设等环节,直接采用合作竞拍的方式联合购房行为,尽管从可行性而言会更加现实,但同样需要面对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资金等诸多问题,比如QQ拍卖就是一个很不正规的做法。 (记者 方传柳 见习记者 杨永敏)[ 此贴被郑少芬律师在2008-08-27 13:48重新编辑 ]获得鲜花0朵 -
三、海峡财经导报
《另有算盘 谁将明萌合作建房组织推到悬崖边?》
银行贷款问题终于解决了(详见本报第213期15版〈福州明萌个人合作建房组织遭遇危机〉、第214期15版〈危机加重,福州明萌合作建房组织将被击垮?〉),明萌合作建房组织26位天盛小区的竞买人,日前都拿到了住房钥匙,并着手装修。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这26位竞买人与明萌合作建房组织负责人林忠华之间的矛盾仍在延续,新问题的暴露让他们最终宣告“决裂”。如今,26位竞买人的委托代理人已经由林忠华更换为薛女士。
重重矛盾,孰是孰非?
组织负责人另有算盘?
记者了解到,5月29日竞拍结束后,26位竞买人就对林忠华以1278万元的价格竞得天盛小区的房子产生了质疑,因为竞买前林忠华在与竞买人签订的《共同竞买登记表》中承诺“参加打包竞买房产和债权,竞买总价上限为1230万元整”。为何最终超出约定上限?林忠华的解释是当时现场比较混乱才举出了这样的价格。但这一说法难以让竞买人信服。
几天前,一位竞买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刺探”到林忠华以高出约定上限48万元的价格拍下天盛小区房子的真实意图,那就是借竞买之机,从中渔利。
事实上,5月29日拍卖的标的除天盛小区的26套房子外,还有车库、附属间及2户企业的价值5251万元的债权资产,这些标的作为整体拍卖。26位竞买人新的委托代理人薛女士告诉记者,林忠华先前声称参与拍卖的上述两户企业债权资产仅价值1.5万元,但后来他们得知,林忠华将这笔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厦门某公司,从中赚取了83.5万元的差额。
对此,林忠华的解释是,早在3月,他就通过腾讯QQ等联系方式,将参与拍卖的两户企业债权以1.5万元的价格预先卖给网名为“梦想成真”的网友,之后,这个债权转了十几手,最终由厦门某集团以85万元的价格买下。林忠华认为,“债权是以合法方式出售,其他人无权干涉”。
“事实并不是这样。”薛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忠华与上述厦门某集团于3月27日签订的《共同竞买协议书》,记者看到,协议书中双方约定,若天盛小区房产及债权竞买成功,则林忠华负责承受天盛小区抵债房产部分,该集团负责承受两户企业债权部分。在协议签署之日,该集团已向林忠华支付共同竞买保证金10万元,并汇入福州某律师事务所监管账户。协议规定,若竞买成功,该集团将再向林忠华支付75万元,同时,10万元保证金直接抵作竞买价款。
“林忠华早就跟这个厦门集团达成协议,但由于该集团的85万元款项必须汇入负责此次拍卖的拍卖行账户,所以他只能从我们26位竞买人交给他的购房款中取走多出的83.5万元。”薛女士如此表示。
按照竞买人的说法,林忠华先后收取了成员的购房定金和购房余款共计1037.3081万元,加上贷款金额到账300.9万元,上述厦门某集团到账85万元,本应转入嘉仕华拍卖行账户1423.2081万元,实际转账1353.2081元,林忠华从中截流70多万元资金占为己有。
另外,之前因银行贷款没有获批,款项延期支付给拍卖行,由此多出了15万多元的滞纳金。在竞买人看来,这笔滞纳金应由负责人林忠华支付,结果其中4万元由26个竞买人垫交给拍卖行,剩余的11万元从竞买人缴纳的购房款中扣除。
资金安全遭质疑
事实上,对于组织的资金管理,明萌并没有放松。根据明萌建房组织成立之初的约定,该组织设立了一个9人核心小组,负责资金的安全监督及审计工作,重大资金使用项目须经9人核心小组表决批准。同时,该组织成员所交的资金统一打入一个共同监管账户中,接受审计师日常审计,并定期由大会选举产生的3人审计小组加以审计。
那么,如此严密的资金管理体系,又怎么会出现林忠华挪用资金的一幕呢?
有明萌成员告诉记者,组织成立之初,林忠华曾向他们收取了每人500元的“会员费”和300元的“竞拍定金”(2007年该组织曾计划参与竞买土地),对于这笔款项的支出情况他们始终不清楚。而后竞拍天盛小区房产时,林忠华要求成员们将资金打入一个“三人联名账户”,有部分竞买人的款项则被要求直接打入林忠华的个人账户。成员们认为,这其中可能存在猫腻。
记者联系到三人联名账户的其中一位开户人陈女士,她也是9人核心小组成员之一。对于资金问题,陈女士表示,“反正钱到账多少,就转多少到拍卖行账户,房子都已经拿到手了,竞买人还有什么疑问呢?”但被问及有多少款项打入了联名账户之中,陈女士表示已记不清了。而对于明萌合作建房组织每一笔资金的进出情况,陈女士表示,“即使是核心小组成员,也不会很清楚”,她称,此次竞拍天盛小区房产只是明萌组织的一次临时行为,事实上属于团购性质,而非合作建房,因此竞买行为与9人核心小组没有关系。
对于成员们此前交纳的会员费及竞拍定金的支出情况,陈女士称,这笔钱都被用于前期宣传和购买办公用品及支付相关手续费上,具体的支出明细并未向成员公示。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9人核心小组的另一名成员林先生。林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他已经被“开除”出核心小组了,原因是自己问得太多,引起林忠华的不满。林先生认为,明萌组织的关键问题在于资金监管,因为“组织内部资金管理很乱”。就任核心小组成员时,他就感觉很难对资金进行监管,于是建议将每月的资金开支情况按时公布,但这一提议并没有得到林忠华的认同。
林先生告诉记者,之前约有300人交纳了500元的会员费,至少有200人交纳了300元的竞拍定金,也就是说,当时明萌组织收取的款项至少有21万元,“宣传和购买办公用品需要这么多钱吗?显然不可能”。同时,林先生还对三人联名账户提出质疑,“这三人究竟是怎么选出的,大家都不知道,而且这三人均未参加此次天盛小区房产的竞买”。
对于这21万元的前期款项,林忠华对记者表示,已经将大部分没有参与竞拍的成员所缴纳的钱退还了,剩下的作为此次竞拍天盛小区房子的公关费用,但根本不够支付,为此他还垫了一些钱。林忠华称,此次26位竞买人之所以撤换委托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不想支付这笔公关费用。
昔日盟友将对簿公堂
抛开组织的资金安全问题,悬而未决的房产证问题也令这26位竞买人忧心不已。
据了解,竞拍之前,时任代理人的林忠华没有将《拍卖须知》向竞买人公示(〈拍卖须知〉写明不保证产权证的办理问题)。“林忠华一直说办理产权证没问题,我们相信了他。”竞买人张先生告诉记者。
然而,竞买人日前向福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后才知道,由于标的委托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提供的《民事裁定书》中,没有写明天盛小区4号楼的具体楼层、房号、附属间以及位置编号,所以房地产交易中心无法认定,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产权证办不了,我们难以安心。”薛女士说道。
与此同时,林忠华依然向记者表示,产权证办理没有问题,只不过需要通过特殊渠道,免不了要支付一些“好处费”,但现在竞买人“闹”得厉害,估计产权证不好办了。
在薛女士那里,记者看到了一叠厚厚的“承诺书”,均为林忠华对成员们曾作出的承诺,其中有“待办好两证,费用清算后,给予XX特殊贡献补贴每平方米500元以上”、“本人愿补偿给XX购买天盛小区XX单元房的经济损失费用,计人民币10万元整,在办理完两证,清算后15天内支付,特此承诺”等条文。此外,记者还看到林忠华给26位竞买人的欠条,即赔偿因其错误叫价而多出的48万元,按各人房价比例平摊。
“他当时就是为了让大家都参与竞买,才做出了这些承诺,以达到他牟取利益的最终目的。现在看来觉得很可笑,因为这些承诺根本不可能实现。”张先生说。
就在26位竞买人与林忠华的纠纷愈演愈烈之际,有消息称,林忠华打算参与8月底的土地竞拍。对此,林忠华表示,的确有这个想法,但还没有拿定主意,“一方面是担心资金问题;另一方面,现在大家闹得那么厉害,怕是很难继续下去”。
采访中,林忠华不断强调,他不希望明萌合作建房组织破裂。不过,如今组织内部出现的巨大裂痕,已经让明萌岌岌可危。据了解,26位竞买人已决定起诉林忠华,目前正在筹备阶段。昔日盟友即将对簿公堂,其中的是与非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 此贴被郑少芬律师在2008-08-27 13:49重新编辑 ]获得鲜花0朵 -
四、每日经济新闻
《个人合作建房者将告组织者 疑其非法占有款项》
每经记者 黄清燕发自福州
被誉为 “合作建房破冰”的福州明萌建房合作组织26名成员表示近日要把组织者告上法庭。据悉,5月底竞得福州市通湖路天盛小区26套房源的业主因为怀疑组织者林忠华隐瞒事实真相、非法占有款项,近日正在多方奔走,希望诉诸法律手段。而在此前,他们已经向公安机关备案。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建房合作组织间成员对簿公堂在国内是属首例。
祸起:成交价高出预算48万
月收入一千多的张先生为竞拍得来的房子已经付出了52万,而这并不包括接下来要产生的几万元产权证费用。“全部算下来,单价要达到7000元左右,这个价格相当于该区域内一般的二手房价格。”因为与普通的商品房不同,通过竞拍得来的26套房子在银行贷款、产权证办理上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
据悉,成立于2007年年初的明萌合作建房组织是目前福州唯一还在运营的合作建房组织,该组织的发起人林忠华是当地某高校的教师。今年5月29日,明萌组织参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拥有的天盛小区4号楼抵债资产26套现房及对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5251万元的债权资产的竞买,以1278万元的成交价竞拍成功。
据竞拍者反映,在竞拍前,林忠华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名为《共同竞买登记表》,上面写有“本人承诺参加打包竞买房产和债权,竞买总价上限为1230万元整”的规定,而这多出来的48万则成为组织成员间的矛盾隐患。据了解,加上5%的佣金,此次竞买总额为1341.9万元,由于没有按照拍卖须知的说法在规定时间内付足余款,26位竞买人又承担了15万元的滞纳金,平均下来,房屋单价远远超过了20多位买房者的预算。
焦点:林忠华私下买卖债权
5月29日拍卖的标的除天盛小区的26套房子外,还有车库、附属间及2家企业的价值5251万元的债权资产,这些标的作为整体拍卖。但26业主代表却发现,原先被告知价值1.5万元的两家企业债权,却被林忠华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一公司。
26名业主指出,林忠华在未告知26户竞买人的情况下,已于2008年3月27日私下与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上述拍卖标的物中的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价值5251万元的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5月29日标的物竞买成功以后,林忠华仍然向26户竞买人隐瞒了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出的事实,直到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85万元的购买债权款汇入福建嘉仕华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林忠华从由其监管的账户中提走26户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款项70多万元以后,26户竞买人才知道林忠华私下将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辩解:债权曾进行过公开竞价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人士昨日表示,3月份林忠华确实与之签过协议,而受林忠华委托做上述两家公司尽职调查的律师也对记者明确表示,在竞拍前,曾对两家公司的债权做过评估,并为之拟定了一份《共同竞买协议书》,据手上握有此份协议书复印件的知情人士介绍,在协议书中双方约定,若天盛小区房产及债权竞买成功,则林忠华负责承受天盛小区抵债房产部分,厦门象屿则负责承受两家企业债权部分。在协议签署之日,厦门方面已向林忠华支付共同竞买保证金10万元,并汇入福州一律师事务所监管账户。协议规定,若竞买成功,则再向林忠华支付75万元,同时,10万元保证金直接抵作竞买价款。
对于从1.5万元到85万元,林忠华表示,早在3月,他就在QQ群中,将参与拍卖的两家企业债权以1.5万元的价格预先卖给网名为“梦想成真”的网友,之后,这个债权转了十几手,最终由厦门某集团以85万元的价格买下。林忠华认为,“债权是以合法方式出售,其他人无权干涉”。他表示,这些情况都是由于部分竞买者受“利益驱使”对债权眼红。
与此同时,昨晚林忠华出示的一份名为《打包竞买天盛26套房3间车库和2户债权的情况回顾》的文件表示,“本人与每人签署的 《共同竞买登记表》中约定:同意2户债权按1.5万元计算(3月5日在拥有500多位群友的明萌合作建房5个QQ群中同时公开竞价1.5万元)。另约定3个车库按28.5万元计算。事先已明示允许变价转让,本人有责任给予配合,赚亏与他人无关。今天有些购房者无视已签协议,对债权眼红反悔。”
业内人士指出,在没有组织(或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与保护之下的组织自然就会有各种风险,必然会用更多的监督与监管成本来增加交易与组织的成本,也有非法集资之弊病和道德风险。资金来源和监管、法律约束等问题,都是“个人合作建房”难以克服的障碍。[ 此贴被郑少芬律师在2008-08-27 13:49重新编辑 ]获得鲜花0朵 -
五、每日经济新闻
《“成员四处举报是为了私人目的”》
每经记者黄清燕发自福州
面临26名业主的检举和诉讼,福州明萌合作建房组织负责人林忠华自称已经四面楚歌。
昨天下午,对媒体已经有严重戒备心理的林忠华在福州长乐路某高校图书馆里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独家专访:“从去年4月建立到现在,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在否定我们,而这次的风波,是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困难。”林忠华认为,26名业主对其个人的不满实际上是因为部分成员没有享受到一些利益。
针对举报:
成员不满利益分配
26名业主在对林忠华的检举资料里指出:林忠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起成立所谓的“福州明萌合作建房筹备组”,打着“义工”的幌子,骗取大家的信任,向参与合作建房的成员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并将所收取的款项非法占为己有。
对于组织成员的举报,林忠华认为他们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在其看来,成员之所以要四处举报,主要是为了达到他们的私人目的。
在林忠华给记者出示的一份《共同竞买登记表》中,林忠华与部分组织成员签订了一项“对非成员卖房的盈余归留下的原参加者共有”协议。据林忠华介绍,参与天盛小区竞拍的只有9名是原先就加入明萌组织的成员,另外的17名是后期通过其他渠道招募而来。为此,针对组织内成员和外界参与者就有两套不同的价格表,“后来,由于怕起争议,我又重新制定了方案,26名竞拍者都按照成本价共享”。林忠华认为,可能就是原先的那部分成员没有享受到“盈余”而心有不满。
针对预算:
对错误叫价后悔不已
“我们的敌人是开发商,房产中介。这次又多了一个拍卖行。”对于竞拍价比原计划高出48万元引发的质疑,林忠华表示“对自己的错误叫价行为后悔不已”。他也指出,此次拍卖会“内幕太深”,拍卖行在拍卖中扮演的是“裁判员+运动员”的角色。
此外,林忠华表示,虽然竞拍价(1278万元)超过购房者授权价(1230万元)约3%,但越权比例仍不算大,而对十几位外界的购房者来说,房价仍未超出原定价格。
对于不是竞买者而随意叫价的质疑,林忠华指出,“本人原定购买302#套房,因5月14日卖方突然宣告取消302#套房,故本人没能买到预想的房子。”
据林忠华介绍,目前尚有个别购房者以种种名目拒交购房款,“本人无力支付转让债权的律师中介费等费用,被人苦苦相逼,陷入困境。”
针对目标:
将组织万人团购
在林忠华处,记者看到了几份不同的合同样本,林忠华表示,关于26套房子的具体操作修改多次。
而据业主反映,林忠华在竞拍房子前曾对他们有过一定的承诺。“有的答应装修,有的答应将对外高价卖的十几套差价补偿给老成员,有的答应每平方优惠500元,我们将这些承诺优惠加起来,发现是一个天文数字,林忠华根本不可能兑现也无法兑现。”业主之一张先生如是说。
“由于卖方比较强势,所以这次在合同严密性上难免做得不够。”林忠华表示,今后如果有类似的活动,会更注意协议条款,更精细、严密地操作。
针对合作建房组织中最重要的资金监管问题,林忠华也承认“核心成员并没有发挥作用”。据了解,在该组织建立初期,合作建房组织曾设立了财务、会计与林忠华的联名账户,但由于土地竞拍等活动没有成功,所以财务、会计也形同虚设。现下,明萌合作建房组织(筹)的网站已经关闭多时,林忠华表示,召集各种合作活动都是通过4、5个QQ群进行。
尽管如此,林忠华并没有放弃他的目标:“只要社会还容得下我,我就一定不放弃合作建房。”他向记者表示,但在建房条件未成熟前,万人团购是其近期的目标。
链接
合作建房第一人:组织类似于多股东公司
在合作建房条件未成熟的时候,个人合作建房的组织者纷纷发起了合作竞拍的形式。但在竞拍中,由于组织者与成员间大多以受托和委托的形式存在,组织间的内讧也不断。
虽然林忠华以明萌合作建房组织的名义进行的房屋竞拍取得实质性进展,但业内人士却普遍认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建房。与此同时,林忠华一再提到的产权证、房屋按揭贷款等的办理均需要通过“灰色渠道”,也给合作建房规范性蒙上了阴影。
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未在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合法性和规范性先天不足。同时,现在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的规范政策,这也阻碍了合作建房进一步深入的可能性。
“我们提倡的是合作建房,不是团购,更不是竞拍。”被誉为国内合作建房第一人的于凌罡昨日在接受采访时一再表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实际上类似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是简单的受托与委托的关系。
“我们在初期就成立了公司,由专门的财务公司审计。”于凌罡表示,在取得土地以前,大家要共同承担前期费用,并共同验资、出资,请银行监管,用于买地。
“为了避免风险,开发期间,会委托专业的管理公司负责开发。大家有监督权。到开发完成之后,再由项目公司把房子分配给大家,给大家办理房产证。”每经记者黄清燕[ 此贴被郑少芬律师在2008-08-27 13:50重新编辑 ]获得鲜花0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