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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祥谦派出所段警--吴铭光,胡乱执法,侵犯人权。。
尊敬的福州市公安,纪委,城建等部门领导:
您好!
我叫杨德波,男,1977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闽侯祥谦镇枕峰村红南12号,现我依法向您投诉反映以下违法的事实:
2008年4月的一天,我因制止村民杨景彪违法建设行为,与杨景彪发生口角,杨景彪报警后,祥谦派出所没有出警。2008年9月10日上午9时许,我在本村测量村道时,祥谦派出所段警吴铭光在未依法出示传唤证的情况下,将我强行带到祥谦派出所,一到所内,吴铭光即用手铐将我双手铐上,并将我关进拘留室。当日中午,吴铭光叫人送饭过来,我在该值班室吃饭时还带着手铐,值班室内有监控探头可查,当日下午5时,吴铭光叫一位绰号叫林依模的警车司机过来将我手铐打开,然后放我回家。在此期间总计无故拘留铐我8个多小时。。
综上所述,吴铭光在为出示传唤证的情况下,即将我强行带到祥谦派出所,并用手铐铐我的双手强行拘留高达8个多小时,此举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宪法”的有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制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我去制止杨景彪的违法建设行为,反遭吴铭光的打击报复,此举助长了杨景彪违法建设的嚣张气焰,严重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和民主的权利,为此我特依法上诉反映,恳请上级相关领导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彻底查清吴铭光上述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处理吴铭光的违法行为,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为盼!!!
此致
敬礼!
投诉人:杨德波
联系电话:13328267777
以上所诉事实,本人若有造谣,愿意负法律责任!
备注:本人已经将此投诉递交到闽侯纪律检查委员会。希望能够尽快和我联系,给个答复。。获得鲜花0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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