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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分赃不均而已啦!
小林你好!你反映的“福州市新店中心小学的领导补贴又多了一份”诉求经了解是这样的:1、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实施细则有征求教师意见、部分教工代表参与制定、教代会上讨论、修改通过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2、上学期的绩效工资发放到08年12月份止。一月份绩效工资待本学期开学时发放。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的规定,凡教师出满勤每人每月300元。学校只有1人因家中有事请假而低于300元。所反映每月的绩效工资300元都难保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合。3、绩效工资按月分发,校行政人员的岗位补贴、班主任补贴和加班补贴严格按照分配方案执行。校长每月120元、班主任每月81元。08年12月学校进行区级文明校评估、教师办公室及图书馆等搬迁,上述材料整理及搬迁工作均是利用双休日时间进行,理应给予补贴,由于分管领导未及时将这一补贴报送给财务而被延误,后经校行政会研究同意后放在09年1月份进行补贴。根据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定,双休日来校加班半天按30元,1天按50元补贴。补贴开支是经分管领导提出书面报告,交校长室,经校长同意后造册在校内公示。谢谢!(晋安区教育局于2009-3-2 10:35回复)获得鲜花0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