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窗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材质、防腐、防虫、防火处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门窗框、扇的榫槽必须嵌合严密,用胶料胶合并用胶楔加紧。 ③ 门窗框与墙体间应填塞饱满。 ④ 裁口须直,刨面平整,开关灵活,无倒翘。 ⑤ 门窗小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边整齐,小五金种类齐全,木螺丝拧紧。 ⑥ 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尺寸一致,与门窗结合牢固。 ⑦ 门窗制品的制作、安装偏差、留缝宽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⑧ 门窗施涂油漆或涂料应表面光洁、平整,无刷痕,色泽一致,无漏涂、 砂粒、斑污和流坠等缺陷。 (2)壁橱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② 木档必须用榫相互连接,嵌合严密,用胶料胶结并用胶楔加紧。 ③ 面板铺贴牢固紧密。柜门开关灵活,无倒翘、反弹。 ④ 吊橱、壁橱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⑤ 表面光洁,边角整齐,无毛刺和锤印。整体平直,不变形。 ⑥ 吊橱、壁橱安装后,无松动,牢固。 ⑦ 吊装可靠、安全,与墙面、顶棚面紧靠,无缝隙。 ⑧ 吊橱、壁橱表面施涂油漆或涂料,表面应光洁、平整,无刷痕, 色泽一致,无漏涂、砂粒、斑污和流坠等缺陷。斜视无胶痕。施涂清水漆, 木纹应清晰。 (3)厨房台柜验收,可按第(2)条相关规定执行。 (4)护墙板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护墙板面板高度、板面间留缝宽度、单块面板对角线长度、面板接缝 垂直度牟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② 踢脚板、压条安装后,水平方向平直,通常高度差不超过±3mm, 表面光滑,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③ 护墙面板与踢脚板、压条连接处无缝隙。 ④ 护墙板面板施涂油漆或涂料,应光洁平整,无刷痕,色泽一致, 无漏涂、砂粒、斑污和流坠等缺陷。斜视无胶痕。施涂清水漆,木纹应清晰。 (5)挂镜线、顶角线、木贴脸、窗帘箱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表面光洁,接缝紧密。 ② 安装后紧靠墙面,无缝隙,平直,水平高差符合规定。 ③ 施涂涂料或油漆,表面应光洁,无刷痕,色泽一致,无漏涂、砂粒、 斑污和流坠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