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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场上无明星,王祖蓝找熟人装修婚房被坑500万!

有种病叫缺钱花 发表于:2015-09-29 3784人阅读14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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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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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王被坑,典型装修合同

     

    楼主秉承着好人做到底的原则挖来了一些资料,看看这种情况

     

    王祖蓝可以拒绝付款吗?可以索赔吗?

     

    设计师、装修方与王祖蓝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毋庸置疑,王祖蓝与设计师之间具有合同关系,但是,他们属于何种合同呢?

     

     

    在我国,装修设计合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设计师和装修费分属不同主体,业主分别和设计师、装修方签订合同。一种是设计师和装修方同属一家公司,业主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

     

    从本案看,王祖蓝是与设计师签订的装修设计承包合同。设计师一手包揽设计和装修。因此,王祖蓝与设计师都属于该装修设计合同的主体,具有直接的法律关系。王祖蓝可以直接起诉设计方。

     

    王祖蓝可以拒付200万港币的差额吗?

     

    从案例看,王祖蓝与设计师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300万的装修费和装修标的。装修设计方有义务完成合同中规定的装修设计义务,同时,王祖蓝有交付装修费用的义务。


    但是,婚房装修马虎,出现漏水问题,具有设计上的问题。并且,设计师超支变成500万港元。这明显属于违约行为。那么,王祖蓝可以拒付200万的差额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即使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当事人只能适用《合同法》第七章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追究违约一方的违约责任,而不能以先履行抗辩权代替追究其违约责任。因此,王祖蓝不能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拒付。

     

    王祖蓝可以请求装修设计方索赔吗?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装修设计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义务,是构成违约的。装修合同方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继续按合同约定完成装修。如果装修费没有办法补救,则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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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被迫害大的表示毫无压力。。这是天朝的传统,要入乡随俗。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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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经地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替天行道。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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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儿真是,那里都多。。。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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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可忍,孰不可忍?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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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犀利啊!在天朝什么都不稀奇~~
  • 纯银2015-09-30

    V2温馨两房 粉丝:16 虾油:9388 鲜花:3

    这样都可以!
    .....................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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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世道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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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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