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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盈门:不断改进,力争上游

喜盈门木门 发表于:2011-12-08 591人阅读2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陶小瓷 从 新手上路 移动到本区(201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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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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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 20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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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徐晓青投诉,ferragamo handbags,这次意外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她到红旗渠路华南果批买枣时,顾某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谈好的价钱是:330元买22斤枣。可提货时,商户又要再加6元,并说这钱是“行费”,是工商所让收的。
      为戳穿商户的谎言,减少乱收费,昨日,工商人员在华南果批物业方的积极配合下,在市场内的交通要道,立了3块电脑喷绘的“消费提示牌”。市民若再发现商户再额外乱收“行费”或缺斤少两等,公交司机边开车边睡觉 公司称未发现其疲劳驾驶,都可打提示牌上的举报电话:85668589;6569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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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工商人员正在张贴“消费警示”。

      本报讯 (通讯员 文军 华俊 记者 马辉) 市民到果批买水果,商户要强收6元“行费”,并说是工商所要求收的。记者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后,昨日向汉江工商局核实后得知:商户纯属撒谎。工商部门已特意在华南果品批发市场,张贴消费警示,不准商户额外收“行费”。
      工商人员调查得知,目前,到武汉的水果,一般要经过3个老板的手:一是“果老板”,二是“车老板”,三是“行老板”。货是“果老板”的,由“车老板”负责从产地运到武汉,然后在“行老板”的水果行内出售。所谓的“行费”,就是“行老板”出租门面的收入。许多商家为忽悠顾客,在买水果前不计入“行费”,等顾客谈好价钱提货时,突然冒出个“行费”,骗一个人是一个人,能多收点就多收点。



      今年以来,汉兴工商所已接到有关“行费”的投诉8起。工商人员认为,north face jackets,“行费”本应直接计入成本,不该单独收取。如果按摊贩逻辑,还该额外加收“车老板”的“车费”等。
      商家加收“行费”的行为,ferragamo wallet,首先违犯了《消法》,严重地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其次也违反了“价格法”,没有依法明码标价。同时,商户谎称收费是经工商所允许的,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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