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便民网 福州论坛 > 亲子乐园 > 育儿圈圈
发新帖

福清9岁男童第一天参加游泳培训,就溺亡在酒店泳池成人区

我爱鹿鹿 发表于:2014-07-29 514人阅读1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 0

  • 0

  • 0

回复 [ 共1条互动,1人参与 ]
  • 2014-07-29

    粉丝: 虾油: 鲜花:

    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上个月新发布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公共游泳场所的设施、人员配备、游泳培训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公共游泳场所开展游泳培训,应当依法配备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游泳教练员。公共游泳场所应当依法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游泳救生员。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当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另外,游泳池浅水区水深应当不大于1.2米;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当不大于0.8米。

    该工作人员提醒家长,孩子学游泳应找正规培训班。
返回列表页

暂时关闭回帖,不便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