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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老板提供"波推"被拘1年 获国家赔偿17万

Pazza丶 发表于:2013-08-09 601人阅读2条回复 鲜花+1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木木小编 执行合并操作(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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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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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 2013-08-09

    粉丝: 虾油: 鲜花:

    2011年7月李某武、黄某亮和李某文因为提供“波推”、“打飞机”等服务被拘一年,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后又被宣告无罪释放。现在还共获赔偿约17万元

    赔偿请求人李某武因涉嫌组织卖淫罪,黄某亮、李某文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提起公诉,佛山南海法院一审判决上述三人有罪,经佛山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后,南海检察院撤回起诉并决定不起诉。2013年6月13日,赔偿请求人李某武、黄某亮、李某文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请求赔偿被羁押的赔偿金。

    南海法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中“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应对三名赔偿请求人予以国家赔偿。南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经与李某武、黄某亮、李某文协商后,决定分别赔偿李某武等三人被羁押的国家赔偿金人民币62054元、62054元、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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