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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问题氧”屡查未果,老百姓权益谁负责?
2015-02-27 11:38 来源:消费日报 2月11日,
各家媒体先后曝光了《深度调查揭阳“问题氧”我行我素奈我何暴露了什么?》一文,引起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关注,医用氧安全问题又再次成为人们现在关注的焦点。工业氧(问题氧),顾名思义就是用于工业生产及产品加工的气体,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对人体有害的杂质。而医用氧则是在对病人进行抢救和辅助治疗的时候用的,我国从2000年开始就把医用氧列入药品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版》中规定了医用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医用氧的浓度定为不小于99.5%,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杂质进行过滤,并规定氧气瓶上必须附有医用氧合格证,另外,在瓶身必须标明大大的“医用氧”这几个字。
很显然,工业氧是一种工业材料,而医用氧则是一种救死扶伤的药品,绝对不允许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输给病人。之前,媒体上也有很多关于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报道。早在2005年2月份,就有媒体报道郑州市几大集中供氧医院病人吸的是工业氧。2006年7月份,《齐鲁晚报》报道了济南一医院用工业氧给人治病。同样是在06年7月份,三秦都市报也报道了安康市某医院拿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来治病。而最终这些医院都得到了相关部门严厉的处罚。更有甚者,2006年06月11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以《被调包的医用氧》为题,报道了陕西省铜川市市民罗克良吸了34瓶冒充医用氧的工业氧后,因呼吸衰竭离开人世。
纵观本次整个事件过程,知情人于2013年8月以来,就先后向揭阳有关部门举报广东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销售。2013年10月和2014年6月3日,南方电视台也分别二次报道了该公司涉嫌利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销售的恶性事件,持续十多年造假售氧本身所产生危害性就无法估量。事发至今,在知情人提供大量的人证、物证、资证、视频等证据面前,相关监管部门只做曝光后的表面调查,只给出了尚未发现该公司违法犯罪事实的简单说明。在事件中关注的几个焦点:工业氧混装医用氧过程中司机的录音、二个液态氧储罐下方的管道相连、称重单对比?这些诸多疑问并没给知情人或群众一个合理的解答,很容易让人联想当地药监局、稽查局想大事化小的嫌疑,中间是否存在什么默契的行为。而在报道中提到的当地药监局和稽查局在调查该事件中向证人提供举报人的信息来看,这中间也存在执法违规的现象。
从该公司其他公开的频频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为何当地监管部门之前没有尽到监管职责。且在知情人提供的证据视频来看,当地药监局、稽查局检查完不久,该公司又继续以工业氧充医用氧销售,药品的安全质量问题之所以成为当下中国一大顽疾,一个重要的因素即为总是存在上述这种可怕得令人窒息的攻守同盟与各怀鬼胎的缄默,药品的安全与质量问题又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系统问题,一些问题产业成为地方的特色产业,之前媒体采用较为原始的暗访方式便揭示了那些久已存在的“公开秘密”,可见“攻守同盟”并不是那么牢不可破。监管始终是一个大问题,此前调查“皮革奶”、“地沟油”、“黑心桶”时,均有人向笔者反映这些问题当地监管部门并非一无所知。
2012年10月1日起,药品安全管理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企业以及主要责任人将被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药监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国家食药监局昨天公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提出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 根据规定,各省监管部门除在专栏中公布辖区“黑名单”企业及责任人外,还要上报国家食药监局。国家食药监局除在专栏中公布所查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企业及责任人外,还要转载各省公布的“黑名单”。 规定明确: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以欺骗、行贿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等七种严重的违法属于必被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严重违法行为,而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销售就是按以售假药来处罚。
在此次事件中,医用氧做为对病人进行抢救和辅助治疗的“药”本是治病的,现在却是有嫌疑“致病”!更何况是一家有着工商税务注册的正式企业,人们想象中理所应当的可信任者,却做出甚至可能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不道德的事,企业家良心何在?
笔者在2014年6月5日的揭阳日报网上看到《我市加强医用氧质量监管》文中提到,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医用氧作为药品,在临床诊疗中使用广泛,涉及千家万户。接下来,将联合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氧安全。”值此反腐高潮,此种关系到老百姓民生案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暂不能证实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存在利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的问题”,“暂不能证实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违规办案行为”来搪塞,这件事情还打算不了了之吗?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医药商品的违法活动,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继续做好《药品管理法》及《通知》和《有关意见》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和切实有效的整改,既然口口声声提到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氧安全,那揭阳市药监局、稽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应认真将此等关乎民生安全的大事以负责任的态度来调查落实,争取尽快水落石出的一天,让揭阳的各医院杜绝“垃圾氧”现象,让老百姓在遇生命攸关时刻都能吸上“放心氧”。获得鲜花0朵 -
新华网南京3月19日电(周立虎) 工业氧原本用于工业生产助燃,里面含有一氧化碳、乙炔等对人体有害成分,然而,充气工孙荣(化名)为了赚取巨额利差,竟然在送货时玩起了猫腻,以工业氧冒充医用氧卖给医院用于临床而触犯了刑律。近日,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孙荣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9月11日,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镇卫生院检查药品、器材批号和质量时,发现病房里患者使用的医用氧气瓶合格证字迹模糊、生产日期过期,当即向院方提出质疑,经认真核查,充气工孙荣自2013以来共送医用氧44瓶,其中,有13瓶存有疑点。
孙荣原本在阜宁县某化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做冲气工,平时靠送气到有关客户挣钱。当他看到销售一瓶医用氧与工业氧之间有60元的利差时,禁不住动起邪念。为了牟取暴利,2013年以来,他先后两次将13瓶由本公司生产的工业氧气,贴上当地一家医用氧有限公司过期作废的合格证,然后拖运到某镇卫生院销售,弄巧成拙的他自以为工业氧也是氧气,平时也从未听说毒死人,只要自己干得隐秘,别人根本不会察觉,没曾想竟然触犯了生产、销售假药罪。
由于少数不法分子手段隐秘,医疗单位把关不严,监管部门管理缺位,导致“问题氧”流向医疗机构的事件时有发生,给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埋下隐忧。社会上许多群众并不知道,工业氧仅仅是工业生产的辅助材料,起助燃作用,而医用氧则是用于对病人进行抢救和辅助治疗的药品,两者在生产、检测、管理上有着严格区别,在价格上悬殊更大,据孙荣交代,他送一瓶工业氧进价10元,卖出15元,送一瓶医用氧进价50元,卖出75元,巨额利差导致他财迷心窍、以身试法。
阜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荣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进行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学刚犯销售假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孙荣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问题氧”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法官建议应从生产厂家源头、规范购销渠道、医疗单位临床检查、监管部门巡查、媒体监督曝光、司法机关从严打击等多个环节齐抓共管,让“问题氧”无处藏身,彻底净化药品市场,使每一名患者真正用上“放心氧”。
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请你们所有股东、员工看看周边地区、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怎么处理工业氧与医用氧的区别,13瓶工业氧冒医用销售相当80多公斤牢狱之灾有期徒刑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你们一年近2000吨假冒医用氧相当于多少瓶?一瓶氧气6.5公斤左右、一吨液氧差不多可充150瓶左右,这个数字你们心里有数,到时你们准备这个案件药监局查实认定后要给判处多少年并处多少罚金?获得鲜花0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
(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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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医疗垃圾氧气冷静的想一想你吸了吗?2015-11-19 14:11:24 来源: 作者:
摘要: 医疗用氧在临床使用非常广泛,涉及到千家万户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开不得玩笑!由于医疗氧和工业氧的制作工艺复杂程度和对纯度要求不一样,两者之间的价格差距巨大,于是很多黑心商家罔顾病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医疗氧上动起了歪脑筋,以工业氧灌装到医疗氧气瓶里充当医疗氧销售,获取暴利;国家对这种“问题氧”的打击从不手软,媒体也时常有报道各地查处“问题氧”严惩不贷的信息,这还能让老百姓对医疗氧的使用有一丝的安全感。
新闻首发网讯: 近期有网友实名报料称:媒体频频曝光广东省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涉嫌长期利用生产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进行销售,对多数人造成人身健康的威胁和危险至今有查未果;本来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进行销售(下称“问题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假药罪。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就应该立即查实和处理,以保病患者治病用药和生命安全。可2013年10月至今,多家媒体对“问题氧”做了揭露性的报道,直至今日广东揭阳有关部门,包括揭阳食药监部门袒护包庇,不履行法定职责,对“问题氧”事件莫不关心,任其违法犯罪逍遥法外发展,群众举报期间让“问题氧”继续流通,残害广大病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问题氧”涉及到的是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问题,牵涉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请求更多媒体跟进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经查阅相关事件的诸多信息资料,“问题氧”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


忠泰气体厂以工业氧灌装医疗氧出售获取暴利已有前科并不是第一次
据2013年10月南方经济科教频道《今日一线》报道,揭阳公安经侦部门早已在(2013年)8月以来,先后有群众举报该公司涉嫌利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销售,揭阳食药监部门突击检查发现忠泰气体厂工业氧罐和医疗氧罐有链接管,已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在报道了说明气体厂以工业用氧混装医疗氧出售已有前科,不是第一次!这足以证明该举报属实。 市药监局也公开回复表示,医用氧作为药品,在临床诊疗中使用广泛,涉及千家万户。该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氧安全。一经发现气体厂存在涉嫌工业氧混充医用氧行为,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药监部门对“问题氧”事件做虚假回复,欺上瞒下,不作为!《今日一线》报道药监局督促突击检查发现揭阳忠泰气体厂有工业氧罐管道和医疗氧罐连接,下令整改;该厂依然我行我素不把公安、药监部门放在眼里,对整改令置之不理,继续销售“问题氧”,群众再次向药监局举报该气体厂违法行为,药监局表示紧急介入调查,事件隔一个多月群众看到相关部门迟迟没有做出实际行动,马上向省药监局举报最后揭阳药监局也是不了了之,由于揭阳药监局对举报人提供的音视频置之不理,群众继续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媒体反映,南方电视台消费者报告栏目对反映的“问题氧”事件2014年6月初再次进行了第二次《消费者报告之揭阳工业氧冒充医用氧 人命关天》跟踪报道。

揭阳市食药监局迫于各种压力,2014年6月4日不得不对揭阳市“问题氧”举报做出公开回复:“经查,该公司2013年1月至10月20日间,医用氧购货量与销售量基本持平,先后抽检的10批次医用氧经检验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工业氧混充医用氧销售的行为。”这个回复第一个让大家质疑的问题就是药监局为什么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去查,而是仅仅查2013年1月至10月份销售?第二个让大家质疑2013年10月南方电视台报道说明,8月份药监局在突击检查时工业氧气罐和医疗氧气罐被查出有管道连接的问题,如果他们没有将工业氧装入医疗氧出售,那这管道安装来是起什么用途的?食药监局为什么避而不答?第三个让大家质疑的就是食药监局既然在10月(今日一线相关新闻报道播出后)就得出了结果,为什么不及时的向公众公布结果,而是要等到8个月后才对大众公布,这8个月里可以发生些什么,发生了些什么食药监局能给大众一个说明吗?这样的回复能让人信服?
“问题氧”如入无人之境的盛行,何时才能卸下魔鬼面具?
2014年11月11日 群众通过广东广播电台民生热线020—36235999向广东省药监局领导举报,就有关该公司制假售假医用氧与工业氧混充销售、揭阳药监局走形式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线领导听完介绍后立即向群众表态,省局要介入调查,虽然省局有介入到揭阳向举报人询问笔录,但是最后调查各方面包括稽查局叶勇标涉露举报人信息也是有头无尾不了了之,询问期间举报人发现揭阳药监局之前口头答复举报人情况汇报省局材料的确欺下瞒上。

由于市、省二级药监局面对群众提供铁证如山相关证据未认真核实、调查,且调查案件缺乏信息公开的原则、之后群众向有关媒体网站反映分别曝光了二篇(深度调查揭阳“问题氧” 我行我素奈我何暴露了什么?)(广东揭阳“问题氧”屡查未果,老百姓权益谁负责?)“问题氧”再次推上舆论风口浪尖,揭阳药监局2015年02月23日不得不再次对群众举报“问题氧”事项的调查 第二次公开回复,但是调查内容只不过是老调重谈、实质性问题未能处理。请问揭阳药监局面对铁证如山“问题氧”继续百般抵赖还能拖多久,案件最终能安然无事走岀危机吗?广大人民群众将拭目以看。
“问题氧”群众经两年多不间断举报,然而问题没有得到一点切实解决。据举报者提供的数据,长期年近2千吨的“问题氧”被陆续出售到粤东地区各医疗机构对无数的病患者进行着健康和生命威胁,不知药监局是怕揭阳市忠泰气体厂什么,还是和“问题氧”有扯不清的利益关系,对举报人提供大量视频、人证、物证、资证置之不理,不予采纳,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而是欺下瞒上、回避事实、包庇、袒护制假售假,这让群众情何以堪,不知道以后还拿什么相信食药监局的公信力!
揭阳特大 “问题氧”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经群众多次实名举报、媒体多次曝光后,药监局二次官方通报中却说是“这个暂未、那个不能证实”,避谈群众提供实质性相关证据,假调查、真忽悠,漠视病患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典型案例;这起恶性事件至今有查未果,是一起监督执法部门无视国家法律,这显然是官方的欲盖弥彰。公然向民众说谎。这不是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的问题吗?不能不让人怀疑背后是有组织、有预谋的?
“问题氧”肆无忌惮的流通使用, 想想“问题氧”你吸了吗?
习大大提出 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要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不管你是贵为贵族还是普通市民百姓,你都要上医院看病,都有可能要吸氧治疗,当你知到黑心公司为牟取暴利、抛弃道德底线、视病人身体如草芥,做岀天良丧尽的“问题氧”来残害救助的病人,当你看到视频、监控记录及司机、员工所说内幕,工业氧一车一车源源不断缷入医用氧储罐进行分装,然后输送到粤东地区各医院抢救病人时,你的心情沉重吗?当你再次看到这则新闻时、你冷静回想一下你是否早以吸过“问题氧”受过它的伤害了吗?当你或你的长辈、孩子、亲朋好友在医院吸氧的时候,你不担心他们用的就是这泯灭人性的“垃圾氧”,你还能默默无声吗? “ 问题氧”的问题在举报期间受到了各个职能部门的漠视,还肆无忌惮的流通,问一问,“问题氧”你吸了吗?什么时候相关部门才能还我们大众一个安全的医疗用氧空间?
根据网友提供相关证据其他话就不用多说了、相信大家也是心知肚明,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尽快将事件查清真相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民不告,官不理,不出事天下太平,实际上是自欺欺人,要让医疗垃圾氧气潜规则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必须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大力实施群防群治,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夯实筑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铜墙铁壁,才能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对“问题氧”问题本网会继续关注报道
相关联系:“问题氧”公司屡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致人死伤。
2010年4月26日忠泰气体厂液氨泄漏200余人中毒住院治疗(南方日报报道)案号:(2013)揭中法民一终字第131号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2014)揭中法民申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黄伟龙供气不符合要求导致黄敏涛死亡、黄钦佳受伤害与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供气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据知情人透露目前民事赔偿基本履行完毕,刑事责任部分至今未有追究。2014年1月28日下午,忠泰气体厂气体充装作业人员张建中在工业氧充装汇流排处靠南侧充装作业,一个正在充气的氧气瓶突然爆炸,技术员林盛斌等人闻声赶到出事现场,看到工业氧充装台散出白烟雾,发现张建中倒在地上,头、嘴和脚等部位流血,现场有几个气瓶倒在地上。急救车送往揭阳市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专家组深入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分析,形成专家组意见:认为该事故是由于事故气瓶瓶阀处可能粘有油脂,与氧气接触导致氧气瓶爆喷事故。发生事故主要是未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前检查操作规程引起的。相关文章链接:
相关媒体报道链接;
广东揭阳发生气体泄漏事件 致200多人中毒
http://news.jcrb.com/jxsw/201004/t20100429_349884.htmlhttp://news.dayoo.com/guangdong/201004/29/74096_12640941.htm
普宁市南溪镇“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http://www.chaoshannews.com/a/beijing/2014/0531/11494.html
黄伟龙因与马谋、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
http://www.lawxp.com/case/c8447597.html
市药监局严打“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
http://www.jynews.net/Item/199905.aspx监拍揭阳假冒医用氧:医用氧与工业氧混充
http://gd.sina.com.cn/video/news/2013-11-01/11271242.html
黑心商医用氧与工业氧混充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310/01a2c120-2670-0618-5583-f783c550e96c.shtml消费者报告之揭阳工业氧冒充医用氧 人命关天
http://v.qq.com/boke/page/c/t/e/c01592i9vte.html
【揭阳加强医用氧质量监管】
http://www.jynews.net/Item/550679.aspx
深度调查揭阳“问题氧”我行我素奈我何暴露了什么?
http://xhxmedia.com/a/fazhi/jingzhong/20150211/6831.html
广东揭阳“问题氧”屡查未果,老百姓权益谁负责?
http://food.cnhan.com/html/2015/baoguangtai_0216/1396.html
【市食药局对群众举报“问题氧”事项的调查】
http://www.jynews.net/Item/583600.aspx时评 正义之剑何时斩断假药恶性事件背后黑手
http://www.xhxmedia.com/a/shiping/touxi/20150310/7070.html
广东揭阳:特大“问题氧”顶风涉法背后黑手谁操盘
http://www.lvshi66.com/a/fazhishenghuo/2015/1104/3568.html?1446606978
( 文/程鑫 编辑/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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