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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在这样的家庭中,女童是否受到过进一步的侵害? 此案发生后,不少网友提出担忧,认为在公共场合,女童尚且受到如此对待,生活在这样的收养家庭,是否有可能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关于此类事件的讨论,据南京铁路警方介绍,目前调派的精干警力正在外地对相关人员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对于案件中更多的细节,铁路警方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因为事件的特殊性质,既要严惩违法行为,更要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宜公开讨论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事件情况,防止对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再伤害。不 警方称案件的调查目前仍在进行之中,在案件暂未完全调查清楚及定性之前,相关的案情通报仍需等待。 新闻链接|国外都如何对待侵犯儿童的罪犯?强制化学阉割! 1994年,一名7岁的美国小女孩梅根·坎卡(Megan )被住在她家附近的一名性犯罪分子绑架、并遭其奸杀。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Megan‘s Law)。将正式建档的性犯罪案件资料放到网上以供读取;且此等罪犯被释放后必给予以备案存档。 据《今日美国》报道,美国高法院周三通过了一项法规:各州可以在因特网上张贴性侵犯者的照片和其他个人信息,以便保护住在其周围的邻居免受他们的侵犯。美国阿拉斯加州不仅把此类罪犯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公布在网页上,还公布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及他们开什么车。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国会近期正在考虑通过一项更严厉的法规,对利用隐形照相机进行偷窥的性犯罪者也施行“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具体实施方式是对罪犯使用控制内分泌的药物,抑制其性欲,但不会使其丧失性能力。 据澳大利亚新闻网的报道称,除却韩国以外,仅有波兰、马其顿共和国、摩尔多瓦和俄罗斯以及美国的九个州将化学阉割设置为强制性的惩戒措施。其他大部分国家的化学阉割虽主要也是针对娈童罪,但均采用自愿原则。 同时,在韩国,有强奸罪前科的人,出狱后会被强制佩戴“电子脚镣”,以方便警方掌握其动向,以减少再犯的几率。 就是这么一个类似手表的东西,带在脚上,一旦进入校园等重点保护场所附近,就会发出“嘀嘀”声,等于告诉大家,这是一个犯过强奸罪的人。 而在最近,韩国Jtbc电视台做了一档节目,采访了一群戴着电子镣铐的人,他们却在节目里大吐苦水,觉得“电子镣铐,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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