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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畔花园土地被查封 变身博仕后官邸公开叫卖 【它怎能再开盘销售?】(你所不知道的前因后果)

艾艾默 发表于:2013-07-31 6098人阅读7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房产小帮手 从 闲话楼市 移动到本区(201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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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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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发
      江畔花园土地全部被查封
      2000年3月,债台高筑的黄宝增不仅没有拿到以“江畔花园”土地抵押贷来的资金,反而被闽城公司以该项目后续资金缺口太大、公司其他项目会受到影响为由,迫使黄宝增在3月17日与其签订了《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备忘录》。
      而此前的闽城公司的净资产只有24980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国2000-161号文件佐证),经过黄宝增的江畔花园项目易手,闽城的可控资产获得了猛增,达到了几千万元。
      因黄宝增无钱支付工人工资,被包工头连某等人告上法庭。2001年6月,在包工头诉闽城房地产公司江畔花园项目拖欠工人工资的判决中,该项目中五亩土地的使用权被查封。
      而四个月后,闽城公司将“江畔花园项目”以1720万元的价格整体卖给了福建海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玉公司);同时还将该项目一半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海玉公司,向海玉公司索取了农行贷款2000万元。而这一切,黄宝增并不知情。
      2002年3月13日,为了解决江畔花园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闽城公司的主管单位福建经济开发中心副主任陈训忠、福建省经贸委机关纪委书记、闽城房产的总经理张建宝、会计财务、江畔花园项目的投资开发人黄宝增和郑凌,以及各施工队的代表等16人出席了协调会,各方对此进行了讨论,并作了会议纪要。
      会议认为,江畔花园项目的建设以及遗留问题应该由黄宝增承担,黄本人愿意转由其他人继续开发;会议同意将该项目进行清盘,由闽城公司聘请有资质单位对已建工程进行清算,并对遗留工程整体作价,该作价即为黄宝增已承付的该项目的所有费用;江畔花园项目由闽城公司寻找开发商,同时黄宝增前期工程开发费用由闽城公司收回暂时代管;江畔花园项目清盘后的收益,首先用于偿还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债务,以及闽城公司对该项目的收益,其余再用于偿还材料供应商、建筑工程队、已退股东收益,余额部分退还黄宝增,不足部分由黄宝增负责组织偿还。
      黄宝增的律师告诉记者,这份会议纪要很明显严重偏袒闽城公司,因为按照常理,清偿来的债务,除了优先偿还法院判决生效的债务以外,还应该用于偿还供应商的材料费以及工人工资,不应该先照顾闽城公司的收益。
      即便就是这样一份有失公允的会议纪要,闽城公司也不愿意履行。后来海玉公司得知自己被闽城公司欺骗之后,将闽城公司诉至法院,闽城公司法人张建宝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后改判为一年零八个月。
      2003年2月,黄宝增将拒不履行会议纪要的闽城公司告上法庭。
      2003年3月2日,闽侯县法院又将江畔花园项目中的50亩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了查封。
      2003年3月26日,闽侯县法院又将江畔花园项目剩余82亩土地使用权查封。至此,江畔花园137亩土地已经全部被查封。
  • 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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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 果
      查封的土地居然被多次拍卖
      2005年4月30日,闽城公司委托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将“江畔花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53栋别墅评估58937979元和 10122305元,加上其他债权和闽城公司原来遗留的国有资产11137元,打包资产76464987.06元,再 减 去 负 债29383187.18元,拍卖挂牌价为4708万元。2006年4月,一位姓何的人士以唯一的竞拍人以4709万元中标。“这有很明显幕后操作之嫌疑,我们拍卖过许多资产,没有像这样,把负债扣除了再进行拍卖的!”一位在拍卖行业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在此期间,福州中级人民法院还正在审理黄宝增和闽城公司的承包合同纠纷。
      2005年11月11日,福建省拍卖行在媒体上刊发公告称:受有关部门委托,将于12月13日公开拍卖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产权(股权)。
      福州中级法院闻讯后,在2005年11月23日就向福建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发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函指出:本院受理的黄宝增诉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权属纠纷一案,目前尚在审理中。由于本案涉及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闽侯“江畔花园”项目财产权属问题,建议对“江畔花园”项目的转让,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处理。
      2005年 12月 8日,福建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复函给福州中院,称他们是根据省政府对国有企业非业主的房地产业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退市的规定,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产权(整体股权)应予以转让。“因转让不属于该项目的出售,而是整体产权,也就是整体股权的转让,作为闽城房产公司的主体始终存在,只是转换股东而已。不影响该诉讼的正常进行”。
      看到这封回函,福州中院当天就又发了封《关于暂停对闽侯“江畔花园”项目转让的函件》,再次要求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暂停对闽侯“江畔花园”项目财产的有偿转让。
      看到很难达到目的。闽城公司和福建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放缓了自己的脚步,来了一个缓兵之计。
      2006年4月22日,拍卖闽城公司的公告又一次出现在媒体上。这一次公告与以往不同的是,公告之日到拍卖日期只有短短的一周时间,而《拍卖法》第45条中明确要求“拍卖人应当于拍卖七日之前发布拍卖公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除此之外,拍卖方还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虚拟了一个网址,让大家无法查询。
      2006年4月24日,得知消息的福州中院再次发了《关于再次重申暂停对闽侯县“江畔花园“项目进行转让》的司法建议函给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经济开发中心和原闽城公司,明确指出“江畔花园项目正在诉讼、查封中”,公开拍卖“江畔花园”项目不符合规定。但是依然没有能阻止拍卖项目的进行。
      2006年4月27日,福建省经贸委以《闽经贸计财【2006】257号文件回复福州中级法院。文中称:原武警所属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其所有涉诉案件的当事人,我委所属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不是贵院受理的闽城公司这个案件的当事人,100%股权,而不是江畔花园项目。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从未对“江畔花园”项目进行转让。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100%股权转让是经经贸委、省国资委批准进行的整体产权转让。该公司股权转让并不影响贵院诉讼程序的进行(含福建海玉投资有关“江畔花园”项目转让纠纷案),也不影响在贵院主持下的黄宝增与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继续调解工作。
      就这样,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视法院多次对拍卖的叫停,在2006年4月30日,将闽城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拍卖,何某以高出拍卖价一万元的价格将闽城公司的全部资产收入囊中。
      2007年1月26日,转让方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和何某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耐人寻味的是合同中提到了和“江畔花园“几乎同期开发的“双龙花园”的遗留问题,但是却对“江畔花园”只字未提。
  • 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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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 状
      变身博仕后官邸公开叫卖
      2013年6月下旬,记者在黄宝增的带领下来到江畔花园项目所在地。
      记者发现,这里已经没有“江畔花园”别墅的痕迹,甚至找不到有关别墅的一个瓦砾。取而代之的是一栋又一栋在建中的高层住宅“博士后官邸”
      据这个项目的施工工人讲,开始施工以来,为了赶工期他们白天黑夜几乎从不休息。“虽然周围居民投诉我们,但是老板都出面摆平了,现在老板每个月都会给我们结一次工资,所以大家的干劲都很大。”“2013年06月29日盛大开盘”和“首付15万元起买大两房”字样的广告和宣传单张铺天盖地在福建省福州市出现;无论是报纸、电视、广播,还是街边、流动和固定广告工具,随处可见,触手可及。一条大江,二大主线,四大公园,五大配套,十二大名校,三十万人口,号称城西中心和价值标杆的“博士后官邸”宣传十分火爆。
      尽管在开盘销售的当日,被销售的四百多套房屋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依然挡不住购房者的哄抢。对于哄抢的原因,有当地人称当天预付极少的现金在日后可以减数万元的现金所致。但也有人称,参加买房的人中不少是销售商以每天300元加中午饭的代价雇来的。
      博仕后官邸置业经理王朝鸿告诉记者:“博士后官邸就是以前的江畔花园房地产项目,对外是博士后官邸,对内是江畔花园;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十六幢三十多层高楼,现在首期开发建设五栋,其中第一栋、第五栋等四百多套,以每平方米约一万元已经全部售完;七月份将继续销售第二栋、第三栋、第六栋等,每平方均价在一万二千元以上。”
      一个历经多次查封的“江畔花园”房地产项目如何能迅速改名博仕后官邸,它怎能再开发建设,它怎能开盘销售?这一切都令记者感到困惑。
  • 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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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音
      法院表示将调查后答复
      为了了解目前“江畔花园”项目土地是否解封?面对违法行为法院如何作为?记者先后来到福建省闽侯县法院、福州中院和福建省高院进行了采访。
      6月27日,记者见到了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姜斌,谈及“江畔花园”项目的问题时他表示:虽然闽侯县人民法院就黄宝增诉与闽城公司一案,曾多次判决和执行查封闽侯县上街镇浦口村的江畔花园项目137亩土地与83户别墅,但是闽侯县法院都是初审,终审以后的情况就不知道了。他说“关于黄宝增案希望你们直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案卷、判决、执行等问题没有什么中院不知道的。”
      6月28日上午,几经周折,记者见到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黄主任,看了记者证后,他表示:黄宝增一案案情比较复杂,他要向当时参与审理此案的人员了解下情况,并请示院领导后给记者答复。同时建议记者向基层法院了解情况,因为他们更清楚案情。
      6月28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负责宣传的姚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了解了记者的来意以后,他表示:因为案情复杂而且当事法官董必仙正在开庭,此事只能先给领导汇报下,等他们调查清楚以后给记者回复。
      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接到相关回复。
  • 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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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 认
      闽城公司名下137亩土地仍在查封中
      采访结束时,记者碰巧见到了连遁国,他原来是黄宝增投资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时,别墅的承建人之一,十几年来,他的角色在黄宝增身边不断地变换着。“刚开始时,我是黄宝增的手下施工队之一,后来因黄宝增拖欠工人工资,我们把黄宝增和闽城公司告上了法庭。后来却发现黄宝增也被闽城公司坑了,于是我就又和黄宝增一起和闽城公司打起了官司!”连遁国笑着说。
      他手里有一份由福州中院在2013年6月七日下发的(2013)蓉执复字第9号执行裁定书中,这是闽城公司不服闽侯县法院(2013)侯执异字第一号裁定,向福州中院申请复议,中院做出的复议裁定。
      在提出异议时,闽城公司认为他不应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要求解除被查封的“江畔花园”项目137亩土地的使用权。而法院查明,在2013年2月 1日,闽城公司国土部门提出注销1998年颁发的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第142324号两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申请了侯国用字第 2272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闽城公司本想让法院查封两本作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成想又一次被法院整体查封。
      而福州中院认为,执行法院对复议人闽城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正确,并无不当。
      由此可以确认,截至目前“江畔花园”或者说“博仕后官邸”楼盘的土地仍在法院的查封之中。
  • 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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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 声
      福建民告官已经立案
      黄宝增作为“江畔花园”项目的投资人,已经77岁了。截至目前,不但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或者说收益,反而把自己和亲友从当初的有钱人变成现在的“负翁”,唯一的收获就是满头的白发还有打官司用的一本又一本卷宗。“坚持这么久我没有收过他一分钱!我坚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法律会把黄宝增的投入还给他的!”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程金好告诉记者,自己目前在垫钱为黄宝增打官司,为的就是一个法律的公正。
      他表示,在今年5月初,黄宝增以巨额资产被福建经技中心拍卖为由起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福建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对闽城公司产权拍卖无效”,“因为服务中心不是权利人”。
      他说,福建经贸委、福建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都不是“江畔花园”项目的权利人,无权处置权利人的资产。另外“江畔花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已处于法院的查封之下,且法院已经告知,拍卖属于违法,他们执意进行拍卖,纯属无效;另外,取得人取得闽城公司全部产权的行为属于“恶意取得”,法院不能支持这种恶意取得行为的发生。
      同时他指出,此案中存在官商勾结、司法腐败的现象。如果不是闽城县国土局某些官员为利益所驱使,做了不该做的事,要不然被法院查封中的土地证怎能堂而皇之的注销?被查封中的土地能重新办证?打官司过程中有证据不被法院采纳,已经被法院查封的土地公然被拍卖、开发,已经被查封的房产公开销售,这宗案件诉讼了十多年法院仍然是判非所诉,可知其中猫腻。
      此外他还称,拍卖也存在着很大的猫腻。首先,打包的资产是7600多万,除去负债2900多万,净资产4708.18万。而闽城所谓的净资产其实只有24980元,很明显卖的就是“江畔花园”项目。再者,既然是拍卖肯定是要将债权债务一起打包的为什么要除去债务?
      另外,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拍卖所得必须一分不少地进入国库,而据我们的调查,没有进入国库,而是用于买大楼了。
      他还透露,在2月份不明身份的人员在拆除黄宝增“江畔花园”的别墅时,当地许多媒体接到爆料前去采访,不但采访遭到围攻,还有记者的相机被砸。但是事后,没有一家媒体报道此事。
      上个月,人民日报社大地月刊社驻福建办事处、民主与法制社福建记者站以“光天化日铲平法院查封的83座别墅还口出狂言”为题分别向中央及福建省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发函,希望透过媒体的调查、揭发引起福建省相关领导的重视,从而认真查处该案背后的官商勾结、以及相关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纠纷平息民怨。但是至今,还没有任何政府职能部门就此表示关注。
      今年5月27日,法院告知黄宝增该院已正式受理该案。据悉,这是福建省首例涉及金额最大和涉嫌违法单位最多的一起民告政府头号大案。
      黄宝增,这个年近80岁的老党员,在他的有生之年能否见到司法公正的曙光,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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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深思熟虑下要不要买了。。这信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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