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看事实的态度比事实本身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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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顶风非法侵占熬江河泻洪区河道违章抢建典型案件,福建省连江县城关至贵安的敖江两岸土地,早于2005年已经连江县委、县政府依照国家法规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就下达红头文件明确规定,列入城区总体规划的旅游重点开发区,水源保护区(福州市区、县城关供水源河道)。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城市总体规划的连江县报批工作早已完成;没有经过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占用违章建筑。可是,利令智昏的不法分子,无视法规政令和社会公德,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也没有任何批建手续情况下,竟顶风于2009年肆意侵占上述敖江两岸河道排洪区土地内,即位于福飞公路约26公里的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潘渡村溪北(地名)路下占用河边原潘民组农用地7亩左右,抢建起一座房屋,建筑面积有1500多平方米左右,作为经营《彼岸山庄》酒楼的场所使用。并且还非法侵占泻洪区河道面积500多平方米。而且对岸是省林业生态保护区。因此不仅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水利法》,《河道管理法》等法规,也触犯了〈刑法〉。更严重地是新的两季讯期即将来临,威胁敖江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谁料,我们在不法分子非法占地填河动工抢建时,就多次上访举报了,但都没有严格执行法规和市政府的通告政令,没有清理整治拆除这里的建筑物。请问:不法分子何来的这么大能量?难道没有个别党政权力者作为后台老板,或吃好处、或吃暗股坐地分赃,而利用职权,滥用职权、怂恿庇护吗?难道这么严重的非法侵占河道泻洪区典型违建案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何以视之、听之、任之、了之 吗?法纪何在?政府公权力、公信力又何在?
现在,我们为了维护民众切身合法权益和法律庄严,为了政令畅通,避免洪涝灾害,迫切请求人民父母官为民排忧解难,请求人民的包青天有看到听到收到的请重视关注这起非法侵占河道泻洪区严重典型违建案,监督职能部门尽快严格执法查处,排除阻力,坚决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建设《彼岸山庄》,为国为民除害,并追究不法分子和相关责任人的法纪责任,以儆效尤,依法治国。
福建省连江县潘渡乡村民
20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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