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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关停数百家企业,福建省决定有多荒唐?

zhemm 发表于:2015-08-19 16549人阅读73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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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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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不也拍脑门,以眼前经济和你所能考虑到的格局立意。

    过度工程建设了,资源上打一打也是好的。

    这代人赶紧把资源耗尽,还是我们还有好多代的后人呢?短命小集体式的乱来。

    煤企资源没了,优势没了的时候,留下什么?早点转型早点防拖累。


  •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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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企业可以拍脑门,政府却不可拍脑门。说到资源,任何资源,都是为人类服务的。否则就不配叫资源了。对罗源来说,凿山开石, 利大于弊。不象石油、煤矿、金属等矿产资源,没有开采可以留给子孙后代,一般的花岗岩在这个年代或许可以叫做资源,过了这个年代或许永远都是石头。这一点,我在文章中已有分析。


  •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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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材业不仅是关乎罗源县实体经济兴衰的大事,作为重点支柱产业,衍生产业链的从业人员——占罗源县25万总人口四成近10万人,更与全县各行政村相当一部分村民的生产生活出路息息相关。正是基于以上事实,罗源县的各级人大代表,各有关行政村,才对石材业的未来予以高度关注。

  • 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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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源县石材集中区主要涉及两条流域:1、罗源本境内;2、敖江支流。此流域的水向主要流经花园溪至连江驼市至连江城关桥入海口,与福州市区的饮用水二级水源毫无关连。即便如此,罗源县还是准备在这两条流域口设立两个大型污水处理站。

  • 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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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着《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相关部门与福州市政府意见相左。闽国土资综[2015]237号文称,确定今年底前,罗源县的饰面石材矿山全面关闭,相关证照一律注(吊)销。但福州市政府2015年5月18日出台的榕政办[2015]89号文附表中的有关矿山关停项目规定,只提到2015—2016罗源县关闭未列入整合的到期矿山。在治理内容一栏里的文字如是说明:持证但未列入整合提升的矿山到期予以关停。对经济效益差,没有很大开发利用价值的矿山动员放弃整合提升,即时关停。 

      榕政办[2015]89号文似乎可以作这样的解读:罗源县持证但未列入整合的到期矿山,同意其开采到2016年底,而列入整合提升的矿山则不予关停,就算没有很大开发利用价值的矿山,也只能动员关停,但不能强制。 

      闽国土资综[2015]237号但与福州市政府的红头文件互掐。不仅让罗源县的执行无所适从,也说明了福建省政府出台的《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所涉及的罗源石材业部份的合法性确实值得质疑。 

  •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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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源石材企业关停的风声一出,副面效应立马显现。故意拖欠货款的外地开发商已大有人在,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开发商拖欠经营部货款,经营部就不得不拖欠石材企业的货款,石材企业又不得不拖欠矿山的货款,已给罗源的石材业正常经常构成严重威胁。

  •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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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源县风声鹤唳,始作俑者明知违法,却没勇气面对,还在装聋作哑。百姓奈何?

  • 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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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法第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 201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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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贴  必须顶下。。

    ,,,,,,


  • 201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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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认为,应当反其道而行之,大力支持和鼓励罗源县石材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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