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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着《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相关部门与福州市政府意见相左。闽国土资综[2015]237号文称,确定今年底前,罗源县的饰面石材矿山全面关闭,相关证照一律注(吊)销。但福州市政府2015年5月18日出台的榕政办[2015]89号文附表中的有关矿山关停项目规定,只提到2015—2016罗源县关闭未列入整合的到期矿山。在治理内容一栏里的文字如是说明:持证但未列入整合提升的矿山到期予以关停。对经济效益差,没有很大开发利用价值的矿山动员放弃整合提升,即时关停。
榕政办[2015]89号文似乎可以作这样的解读:罗源县持证但未列入整合的到期矿山,同意其开采到2016年底,而列入整合提升的矿山则不予关停,就算没有很大开发利用价值的矿山,也只能动员关停,但不能强制。
闽国土资综[2015]237号但与福州市政府的红头文件互掐。不仅让罗源县的执行无所适从,也说明了福建省政府出台的《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所涉及的罗源石材业部份的合法性确实值得质疑。获得鲜花0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