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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年了看看福州的房地产公司做什么

洲尾村村民 发表于:2010-02-10 3691人阅读33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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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飞20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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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2楼洲尾村村民于2010-02-10 19:56发表的  :
    福州现在这样的事情实在他多了,最短命的学校,由于媒体曝光后,现在有了解决方案,我也希望福州的媒体能到我们洲尾村来采访,来调查,看看人心,做个专访。

    希望大家看完帮忙顶下,让更多的人看到 快过年了看看福州的房地产公司做什么

    省内媒体都是被圈养的 没一件事是福州媒体报道的
  • 洲尾村村民2010-02-12

    V0集体宿舍 粉丝:1 虾油:0 鲜花:0

    告状无门,人被抓走,要求取保也被踢皮球,法院说没有收到,公安说已经移交法院.人现在都下落不明.过年也不能回来.什么狗屁仓山区政府,我是忍不住了,才说粗话.
  • 沙漠绿洲2010-02-12

    V2温馨两房 粉丝:1 虾油:16 鲜花:0

    历史倒流,又到了官B民反的时代......
  • redial2010-02-12

    V3舒适三房 粉丝:20 虾油:52 鲜花:0

    唉。。。。。。。。。。。。。。。。。。。
  • 洲尾村村民2010-02-25

    V0集体宿舍 粉丝:1 虾油:0 鲜花:0

    丧尽天良的房地产公司,工程不能在往外扩张了,停了一年多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有损失啊。不好好解决土地问题,农民也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抓了我们的农民,说明了GS勾结,为什么不是施跃新抓了又放说是工作繁忙,好牵强的理由啊,
  • 洲尾村村民2010-02-25

    V0集体宿舍 粉丝:1 虾油:0 鲜花:0

    大家再看看我们的农民在律师的小博客里做的大文章:
    关于禹州集团福州市房地产分公司施跃新经理雇凶专业打手制造“3.20、3.22”事件的刑事伤害案事实及现在的诉求”
    我们是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洲尾村的村民,怀着无比愤慨的心情,控诉禹州集团福州市房地产分公司(下文简称禹州公司)施跃新老总,在我农民依法维权,在区、镇政府领导责令停止施工的时候,雇佣黑社会专业打手,三天中连续两次用钢筋铁棍残忍暴打在自己集体土地上赤手空拳的农民,五个农民被惨无人道的打伤,有可能留下终生残疾,制造了影响极其恶劣的“3.20、3.22”事件,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人身伤害案。
    在我们洲尾村有一片由俗称“大成洲”、“合珠前”、“三十六份”、 “枕峰份”、“牛背脊”等洲田、洲地、和蚬子养殖场等组成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这千亩独体是我村民祖祖辈辈种养劳作生息的地方。数年前有关部门和单位乘国家在这里修造防洪堤之机,把农民的集体土地当做国有土地进行违法交易,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暗箱中进行操作,侵犯和剥夺了我们农民所有依法权利和合法权益。从2006年起,我们农民开始维权,但问题美欧引起重视得到解决,我们农民也一直没有放弃维权。由于我们依法维权的努力,今年2月13日,在禹州公司的会议室,农民指出禹州公司违法,侵犯了我们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马上停止施工。福州市仓山区潘副区长和螺洲镇党委詹书记,当着我们农民的面,对我们说:“已叫禹州停止施工”,可是2009年3月20日上午,我村民像往常一样在自己的洲田果园上劳动生活,上午约九点三十分,突然冒出一批百人左右手持铁棍的暴徒猛打农民,逃跑不及的两位农民被打翻倒地不能动弹后,暴徒把他们拖到河边欲扔进水中置之死地,我们农民急忙向110报警求救,但这些暴徒不但没有退去,而且继续行凶犯罪,他们锯断我们农民用于看守果园的房屋柱子,拆毁房屋,砸毁房内的炉灶炊具,以及电视机等等生活用品,又拔掉2000多株果树,并且向农民挥舞铁棍**,叫喊着向还不敢上前的农民扑来,被这一切激怒的农民此时已不顾得一切,奋不顾身的与凶手暴徒搏斗,在与闻讯赶来的村民帮助下,当场制服了一名行凶暴徒,并交与警察,接着我们农民又追捕凶手,在禹州公司办公楼的室内,农民又捉获两名凶手,并交给警察,由于警察的“不小心”,其中一名被挣脱逃跑。
    打人案件发生后,我们村民为讨个说法和公道而没有退去,一直等待在禹州公司办公楼前,福州市仓山区政府有关人员到中午才迟迟来到现场。一直等到下午约四点,禹州公司施跃新老总才与仓山区副书记卢某一同出现,然后在该公司的会议室里召开有仓山区分管政法的领导卢某同志、仓山区政法委钱某某同志、仓山区公安局副局长等领导、还有农民参加的会议,禹州公司施跃新老总在会议上若无其事,还笑着承认说:“打人凶手是我请来的”。仓山区的卢某领导急忙制止他别再往下说。在场的农民一片哗然,一直要求立即逮捕施跃新,但已经承认雇请凶手制造打人事件的主谋施跃新并没有被逮捕。
    第二天,也就是3月31日,在我们洲尾村农民的强烈要求下,仓山区的卢某领导带领仓山区土地资源局局长等人员,以及螺洲镇正、副书记等领导,在螺洲镇政府楼上会议室和我们村民召开会议,在会议上,我们农民要求立案清查昨天禹州公司施跃新雇凶打伤我村民,逮捕施跃新,逮捕凶手等要求,但区领导以土地权属搪塞农民提出上述要求。仓山区土地资源局局长拿出市土地资源局的一张“认定”文件,坐在前排的农民接来一看,马上指出这认定所依据的法律与事实不符,是错误的。我们农民指出那片集体土地历来由我村集体管理,是村财的一部分,这是人人皆知的事实,国家法律支持的事实。这时卢某同志赶忙收回这份所谓的认定文,并说“不算,不算”。我们农民要求禹州公司不能强行动工,卢某同志说“我们通知禹州公司别动工,再等几天动工也不迟嘛”,我们农民也同意仓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要我们农民配合土地权属认定,到闽侯县档案馆查取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会后我们农民还是满心欢喜,还准备后天星期一到闽侯县档案馆查取权属证明材料。
  • 洲尾村村民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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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可是令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比第一次“3.20”伤害案更严重的流血事件发生了。就在螺洲会议的第二天,即2009年3月22日下午13时左右,在第一次禹州公司施跃新老总雇凶暴打农民的地方,100名左右手持铁棍的凶徒又突然袭击我正常生活,手无寸铁的农民,凶手的铁棍雨点般落下,我三名逃跑不及的农民被打翻在地,凶手还往死里打,凶手还在追打奔逃的农民,农民向110报警求救。此时正在田间劳动和闻讯陆续赶来的数百名村民见此情景忍无可忍,怒火像火山一样喷发,为了抢救自己的同胞乡亲生命,这时他们已不知道什么是害怕,他们义无返唔不顾身地冲上前与凶徒搏斗,凶手被数百名群众的怒火震慑,向禹州公司的楼丛中逃窜躲藏。愤怒的群众围堵捉拿,终于村民追寻到了一名凶手,并扭住了他,此时突然有一名身穿便衣,偏矮胖的中年男子硬插到村民和凶手之间,就这名男子的一刹那掩护,那名凶手挣脱后狂奔跳进河中泅游对岸而逃脱。愤怒的村民扭住那男子质问,那名男子先是说自己是记者,引起了农民更加的激愤,那名男子又改口说自己是警察(意为我是警察,你们不能奈何我),农民这才注意到他没穿警服,没配警号,就扭住他不放,这时这名男子才心虚求饶,旁边有的其他民警也说他是警察,是仓山区公安局治安科的。农民查看那男子的工作证,此人名叫张某某,工作证号100061。后来我们打听到张某某是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治安科指导员。
    这第二次即“3.22”流血事件的第二天清早,数百名悲愤的村民举着要求“立案伤害案”的横幅涌向螺洲镇政府,等待仓山区领导的到来,福州市仓山区人大主任林某某同志、卢某某同志、钱某某等领导到来后,区人大主任林某某接受了村民呈上的请愿书。在螺洲镇政府大会议室,激愤的村民痛斥所谓不能自卫,不要“以暴制暴”的谬论,坚决要求立案追查“3.20、3.22”事件的幕后主谋真凶,追捕凶手,追究刑事责任。仓山区卢某领导当着村民的面安抚我们村民,他说: “我们已经立案,都是为(护着的意思)着你们农民,会给你们满意的答复。你们不要再去搞什么,把事情闹大,搞出****,否则会鸡飞蛋打的。”我们老实、通情达理的农民听上级领导为着我们,而且说的也很在理,就相信,就等候着。
    今天,离“3.20、3.22”事件已经一年了,我们受伤害的农民还没有听到领导给我们许诺的“满意答复”,还不知伤害案追查的情况,倒是不久前,我们洲尾村突然流传出“要抓人了,要抓10个人”,“禹州房地产要动工了”等等混淆是非制造混乱的流言。5月13日,螺洲镇副书记林某某带领螺洲镇十数名警察到村中来,在村干部的配合下,散布群众要去“自首”,甚至到他们认为“软脚”的农民家中,威胁他们去“自首”。5月25日福州市公安局螺洲派出所在洲尾村贴壁告称“3.22”事件,仓山公安分局已立案为“故意毁坏财物案”,要涉案村民投案自首。壁告前螺洲派出所于5月22日在没有出示抓人证件下,抓走一名农民进行问供,并关进监狱。
  • 洲尾村村民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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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对于他们的做法,5月23日我们农民向区委政府反映。在仓山区会议室里,从区委副书记卢某与仓山区公安局分局副局长林某口中得知“禹州公司雇请的是一批连公安派出所都敢砸的黑社会专业打手,现在他们已有60名被抓拿归案”,“他们房地产公司也感到很委屈”,“他们说我们房地产公司都抓了60人,在 3.20、3.22事件中我们也损失了40多万,必须他们(指农民)也要处理。”林某副局长还说:“现在我们公安机关刚抓了你们一名村民你们就来反映,你们想想60比1,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们农民坚决认为:
    1 洲尾村广大农民依法土地维权合法。禹州公司与福建大世界华夏房地产公司违法买卖地皮,禹州公司冒名顶替华夏房地产公司违法占用洲尾村农民长期生产的集体土地是违法侵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三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2 洲尾村广大农民依法土地维权,他们的权益和人格应受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
    征用土地办法规定:“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3 违反土地管理处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土地审批和供应过程中不执行或者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一》对国务院明确暂停土地审批,仍不停止审批的,《二》对国务院明确禁止供地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的”“对有关负责人给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4 “3.20、3.22”是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主谋是禹州公司施跃新老总应负此事件的全部的一切的责任。
    5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以“3.22故意损坏财物案”针对群众的立案,是颠倒事实本末倒置的根本原则性错误,必须立即撤销此案。禹州公司和施跃新恶人先告状,现我们维权的受伤害农民反而变成被告,此种做法必须马上纠正。
    6 禹州公司施跃新老总雇黑社会专业打手,制造血腥案件后逃跑,在广大维权农民的强烈要求下。公安机关拘禁了施跃新经理,但不久后又受到禹州集团“保外”。禹州公司和施跃新神通广大,据说有“侨联关系”“人大有人”“在省市有人脉关系”是“社会名流”“有钱有势”等等。但我们农民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坚决要求不能让施跃新逍遥法外,应重新缉拿归案依法严办。
    为维护法律尊严,为维护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今天向上级信访上诉,强烈要求督促查办。
  • 洲尾村村民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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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文章有点长,这个只是我们两年多来,维权的一个小小的章节,恳请大家认真看完。
  • 笑傲江湖一虫2010-02-25

    小黑屋 粉丝:167 虾油:11772 鲜花: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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