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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已停止19款超标车上牌资格

林青豪 发表于:2011-04-03 2563人阅读26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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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古讽今2011-04-04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说两个搞笑例子,要是在现今社会科盲的官员中极有可能发生:    一、 东方大国——大清帝国的交通警总队是用这样的借口进行禁止的:据查本总队在帝国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是马匹、两轮马车、两轮牛车以及人力轿,独轮车和肩挑夫,几千年来极少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交通工具十分安全,不会消耗矿物燃料,人牛马的粪便都是肥料,十分环保。最近发现有人擅自在人力轿的轿柄上装上四个轮子,轿房内装了发烟机器,发明了汽车,虽然会走,但烟和声音很大,交通衙门认为汽车是轿子上违法加装了机械动力装置和轮子,违反了大清帝国的律条和人力轿的生产标准,故此大清帝国交通警总队衙门认为汽车是不符合规范的人力轿。至于摩托车也一样,是在扁担的基础上加装了机械动力装置和两个轮子。发展汽车和摩托车就要修建许多道路,就要占用宝贵的耕地和山林,破坏地表风貌,还要发生交通事故,尾气会污染大清帝国美丽的天空,汽车和摩托车的机器轰呜声会影响祖宗与神灵的安宁,影响轿夫马夫的就业,故特发布《大清帝国全面禁止汽车摩托车上路的通告》。随后大清国科举院(并非科学院)的大学士们经过猜想作出迂腐结论:自行车是由两辆独轮车纵向串接而成的,是对祖辈物件的亵渎,普遍认为的自行车的使用是最环保的,其实非也,自行车轮胎是橡胶制成,用废弃后无法生物降解,只能用火烧,浓烟污染天空,废弃物污染土地,因此判定自行车是非环保产品,而且自行车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即前后两轮串联排列容易摔倒,对人的身体有损害,故此决定禁止自行车在民间骑行并不许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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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细尘
      1朵
      -   2011-04-23
  • 借古讽今2011-04-04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二、伟大的美利坚合众国是这样禁止飞机的,飞机如此笨重的东西在天上飞,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万一掉下来会砸烂房子和人,并且严重违反风筝和鸟类的标准,超长超重,由当时的美国《东南快报》、《海峡都市报》建议美国交警总队和美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飞机进行市场准入监管:以风筝和鸟类为参照标准,不得重于和长于风筝和鸟类的重量长度,在进入市场前必须对飞机的重量长度速度进行(称重、量尺寸、超速)审核,审核通过的,才可以在市场卖,才允许上天,通不过的则禁售。
    获得鲜花+1
    • 细尘
      1朵
      -   2011-04-23
  • amo1002011-04-04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10 鲜花:0

  • 借古讽今2011-04-05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引用第2楼林青豪于2011-04-03 13:05发表的  :
    榕城怪象:
    以99国标主导的整治的结果居然是
    自购达标车不能上牌,行驶受限。
    超标车只要上了牌,倒可以行驶。(虽然还不知道回复结果,但是必然如此。否则难道是勒令退回全额返款?) 榕已停止19款超标车上牌资格

    到外地自购达标车,那本地官员和商人吃什么?
  • 借古讽今2011-04-05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公交车对电动自行车用户缺乏吸引力,若为其大开绿灯,必然阻碍公交优先的发展。我国许多城市公交近20年来都显萎缩趋势,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自行车、摩托车为中下层收入出行者提供了便利,因此得靠一种方式把人们引导到或逼到公交车上来……”
  • 借古讽今20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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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知道中下层收入者辛苦,好不容易有了一件便利的交通工具,偏偏不让用,要把他们逼到公交车上去,一个“逼”字彻底体现了官者的立场。
  • 借古讽今2011-04-05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政府决策者往往都是轿车一族,因此其出台的城市交通规划与政策几乎也都成了轿车规划和轿车政策,城市交通规划与交通政策也表现出了“保两头打中间”的特色,轿车是最上层,公共汽车是最下层,中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然受到打压。
  • 借古讽今2011-04-05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拿电动车行业来说。1998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标报批稿浮出水面,尽管那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破冰之举,但也难免欠缺长远打算。当时的国标,针对的主要是24V的电动车,电池重量在8kg左右。当时的人们没有想到,市场今后还会真的需要那种跑得更远,动力性能更好的36V、48V电动车,电池的重量会增加到12kg、16kg,甚至更重。电压允许值虽然留了48V的余量,但重量上的逻辑关系却被忽视了,把整车重量设置在40kg。还有一条速度的规定,当时的中国道路和国民素质比西方要差,没敢借鉴24km/h的国外标准,中国非机动车的规定又是20km/h,为了不致标准“难产”,大家也就认同了。
  • 20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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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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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上牌的超标车能在禁限路段行驶么?  
    诉求编号  11040300116  
    诉求标题  已上牌的超标车能在禁限路段行驶么?  
    诉求内容    根据报道,“2010年以来,市质监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停止了19款车速、功率超标车型的上牌资格。 ”。
      那么已经带牌出售的出售的这些超标车的牌照是否有效?能否在在禁限路段行驶?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 在2011-4-13 09:32 前回复。 (2011-4-6 09:32)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您好!
    您诉求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编制《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二0一0年九月,福州市质监局随机抽检55个型号电动自行车后,函告我所停止19款车型报牌资格(具体情况转质监局答复)。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严格依据《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核对车辆照片,比对车型,检查车架号等,对符合目录的予以办理注册登记。因此,支队不存在对超标车辆办理登记的情形。
    谢谢!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于2011-4-7 17:07回复)  
    诉 求 人  林青豪  截止日期  2011-4-13 09:32  
    诉求时间  2011-4-3 13:00  事件地点  自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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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帖被林青豪在2011-04-23 00:4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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