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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两个搞笑例子,要是在现今社会科盲的官员中极有可能发生: 一、 东方大国——大清帝国的交通警总队是用这样的借口进行禁止的:据查本总队在帝国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是马匹、两轮马车、两轮牛车以及人力轿,独轮车和肩挑夫,几千年来极少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交通工具十分安全,不会消耗矿物燃料,人牛马的粪便都是肥料,十分环保。最近发现有人擅自在人力轿的轿柄上装上四个轮子,轿房内装了发烟机器,发明了汽车,虽然会走,但烟和声音很大,交通衙门认为汽车是轿子上违法加装了机械动力装置和轮子,违反了大清帝国的律条和人力轿的生产标准,故此大清帝国交通警总队衙门认为汽车是不符合规范的人力轿。至于摩托车也一样,是在扁担的基础上加装了机械动力装置和两个轮子。发展汽车和摩托车就要修建许多道路,就要占用宝贵的耕地和山林,破坏地表风貌,还要发生交通事故,尾气会污染大清帝国美丽的天空,汽车和摩托车的机器轰呜声会影响祖宗与神灵的安宁,影响轿夫马夫的就业,故特发布《大清帝国全面禁止汽车摩托车上路的通告》。随后大清国科举院(并非科学院)的大学士们经过猜想作出迂腐结论:自行车是由两辆独轮车纵向串接而成的,是对祖辈物件的亵渎,普遍认为的自行车的使用是最环保的,其实非也,自行车轮胎是橡胶制成,用废弃后无法生物降解,只能用火烧,浓烟污染天空,废弃物污染土地,因此判定自行车是非环保产品,而且自行车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即前后两轮串联排列容易摔倒,对人的身体有损害,故此决定禁止自行车在民间骑行并不许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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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电动车行业来说。1998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标报批稿浮出水面,尽管那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破冰之举,但也难免欠缺长远打算。当时的国标,针对的主要是24V的电动车,电池重量在8kg左右。当时的人们没有想到,市场今后还会真的需要那种跑得更远,动力性能更好的36V、48V电动车,电池的重量会增加到12kg、16kg,甚至更重。电压允许值虽然留了48V的余量,但重量上的逻辑关系却被忽视了,把整车重量设置在40kg。还有一条速度的规定,当时的中国道路和国民素质比西方要差,没敢借鉴24km/h的国外标准,中国非机动车的规定又是20km/h,为了不致标准“难产”,大家也就认同了。 获得鲜花0朵 -
已上牌的超标车能在禁限路段行驶么?
诉求编号 11040300116
诉求标题 已上牌的超标车能在禁限路段行驶么?
诉求内容 根据报道,“2010年以来,市质监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停止了19款车速、功率超标车型的上牌资格。 ”。
那么已经带牌出售的出售的这些超标车的牌照是否有效?能否在在禁限路段行驶?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 在2011-4-13 09:32 前回复。 (2011-4-6 09:32)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您好!
您诉求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编制《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二0一0年九月,福州市质监局随机抽检55个型号电动自行车后,函告我所停止19款车型报牌资格(具体情况转质监局答复)。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严格依据《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核对车辆照片,比对车型,检查车架号等,对符合目录的予以办理注册登记。因此,支队不存在对超标车辆办理登记的情形。
谢谢!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于2011-4-7 17:07回复)
诉 求 人 林青豪 截止日期 2011-4-13 09:32
诉求时间 2011-4-3 13:00 事件地点 自行车道
发表评论 验证码: [只有诉求人可凭验证码发表评论] 福州12345系统满意度和评价有何作用
满意度: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差
[ 此帖被林青豪在2011-04-23 00:45重新编辑 ]获得鲜花0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