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便民网 福州论坛 > 榕城城事 > 福州情报站
发新帖

榕已停止19款超标车上牌资格

林青豪 发表于:2011-04-03 2563人阅读26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 0

  • 0

  • 0

回复 [ 共26条互动,13人参与 ]
  • 2011-04-23

    粉丝: 虾油: 鲜花:

    引用第17楼借古讽今于2011-04-05 10:10发表的  :
    拿电动车行业来说。1998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标报批稿浮出水面,尽管那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破冰之举,但也难免欠缺长远打算。当时的国标,针对的主要是24V的电动车,电池重量在8kg左右。当时的人们没有想到,市场今后还会真的需要那种跑得更远,动力性能更好的36V、48V电动车,电池的重量会增加到12kg、16kg,甚至更重。电压允许值虽然留了48V的余量,但重量上的逻辑关系却被忽视了,把整车重量设置在40kg。还有一条速度的规定,当时的中国道路和国民素质比西方要差,没敢借鉴24km/h的国外标准,中国非机动车的规定又是20km/h,为了不致标准“难产”,大家也就认同了。 榕已停止19款超标车上牌资格


    当时的99国标本身就是畸形产物!
    电动车本身就是居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的一种车辆
    5大限制只针对电动车,而对自行车和摩托车却没有类似限制。

    最搞怪的就是轮胎宽度限制……
    纯粹是为了限制其性能发展,而不是为了安全(相反,更不安全)
  • gaige中国2011-04-23

    V3舒适三房 粉丝:15 虾油:602 鲜花:0

    我只想问两个问题:

    1:既然不合格当初为什么又大量生产?
    2:换购定价标准为什么让许多人吃不消呢?难道都是我等百姓穷吗?
    [ 此帖被gaige中国在2011-04-23 01:13重新编辑 ]
  • 布衣平民2011-04-23

    V1单身公寓 粉丝:2 虾油:22 鲜花:0

    这是什么世道啊!
  • 细尘2011-04-23

    V1单身公寓 粉丝:4 虾油:53 鲜花:0

    既然这样开口99国标闭口99国标、那新国标上世之后是不是福州的标准也要改动呢?那是不是说电摩又能上路报牌了呢?

    等到时新国标出来看这大人怎么办
  • 借古讽今2011-07-04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电动车:“限制”的是2亿人出行权


    [提要] 近日,四部委发出电动车“限速”、“限重”的通知。限速后电动车实际时速仅10多公里,实际限制的是电动车数量,从大处说是限制了2亿人的出行权益。  

          近日,四部委发出电动车“限速”、“限重”的通知。
          电动车该不该整治?很应该!我举双手赞成整治电动车。
          可是用十几年前的标准来限制电动车速度,这就叫“整治”?是头痛医脚、隔山打牛?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通知说电动车“限速”是为了“安全”。
          电动车真的很危险?
          全国有电动车1.3亿辆,机动车(汽车和摩托车)近2亿辆。2009年电动车造成交通死亡人数是3600人。2010年全国交通事故造成6万7千人死亡。好吧,就算2010年有7千人是1.3亿辆电动车造成的死亡;那么,其它6万人是2亿辆机动车造成的死亡。也就是每1亿辆机动车每年会导致3万人死亡,而1.3亿辆电动车造成的死亡是几千人!
          以上原始数据都是网上公开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造成的死亡比例,大家可以去算。电动车真那么可怕吗?
          说电动车事故逐年剧增,这是事实,但为什么不说电动车数量的增长情况呢?2004年到2009年,全国电动车保有量增长了9倍,而同期事故只增加了6倍。我们的“相关部门”,故意只看到了事故的增长。
          电动车的危害是“超速”行驶?
          四部委有没有统计过?这些每年造成几千人死亡的电动车责任事故,有多少是“超速”行驶造成的?又有多少是驾驶者在“正常”速度下违章造成的?
          如果四部委的领导们能仔细在马路上观察一下(领导们可能在车上睡觉、或在思考您们认为的重要问题、或在听您的司机痛骂电动车,请您们用心去体察一下民情),您们很容易发现,电动车的最大问题是闯红灯、是横冲直撞、是无视交通规则……这些问题,即便限速20公里,它们依然存在。相比之下,电动车的超速并不是最大问题。
  • 借古讽今2011-07-04

    V3舒适三房 粉丝:3 虾油:760 鲜花:1

    电动车是否存在“被违章”? (转贴)

    关于这一点,您不骑电动车,您就没有这个体会。所以四部委的领导绝对不会知道。
          好吧,还是我告诉您们吧,非机动车道在很多时候还身兼多职,它还是人行道(不少行人就走里
    面),它又是停车道(这里指停汽车),甚至它是逆行道(不乏汽车逆行),当然最干脆的是:没有自
    行车道!有不少马路就没有设计非机动车道。遇到这些情况时,不违章很难。这一条不是在为电动车违
    章开脱,不可否认,确实有不少电动车驾驶者素质非常的低!这也是我赞同整治电动车的原因。说这一
    条只是想提醒决策者,有些电动车违章是大环境造成的。
          以上这三点,让人无法理解为什么电动车的整治方案是“限速20公里”!这样的话,考虑到刹车
    和起步,电动车的实际时速将只有10多公里!比自行车快不了多少。
          我们不当心决策者的智商,但我们确实当心决策者不能平衡各方的出行权益。限速后电动车实际
    时速仅10多公里,实际限制的是电动车数量,从大处说是限制了2亿人的出行权益。
          当电动车的实际时速与自行车相差无几的时候,电动车失去了其便捷性。目前骑电动车出行的2亿
    人和计划购买电动车的人,将有一部分人被迫改乘公交,一部分人被迫选择自行车,还有一部分人被迫
    购买机动车,无论这些人买汽车还是买摩托车,交通事故数量必然上升(说机动车比电动车安全的人,
    是睁眼说瞎话)。所有这些,将使电动车保有量得到有效控制,于是乎马路就通畅了?大家心知肚明。
          一旦该通知严格落实,有上亿人在他们的出行方式选项上,将不再有“电动车”这个选项。
          决策者们想过没有,如果公交系统发达,如果汽车出行通畅,如果相当一部人不是为了省下那么
    丁点交通费,会有多少人愿意选择风吹日晒雨淋的自虐方式选择电动车出行?怎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
    入到电动车这个行列?难道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和事故频发,就是用这种简单粗暴的“限速”来捏电动车
    这个软柿子?
          电动车必须整治,但请不要用这样简单的方式对待这2亿人。限速是应该的,但“20公里”限速,
    明显没有“与时俱进”。加强管理也是应该的,可以规定电动车必须上牌,可以比照摩托车的一些管理
    方式对电动车进行管理,减少电动车的违章。这当然要增加管理难度和工作量,但如果因此“因噎废食
    ”,因此采用简单粗暴方式管理电动车,那只能说明管理者的官僚和不作为。
  • 2011-07-04

    粉丝: 虾油: 鲜花:

    12345的那帮孙子,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反正哥才不管他们,摩托车照骑~~去他D!!!

暂时关闭回帖,不便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