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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都错了。我个人认为,首先,合同签订后,就不存在跳单了,至少定金都已经进入中介帐户了;二,更重要的是,中介这样子做是为了你们双方负责,特别是出售方负责。因为,房款没有付清,特别是连首付款没有付清情况下,交房,对于卖方来说,存在巨大的风险。。比如,首付款不到位,特别是银行贷款出现困难时(包含银行不同意贷款或银行额度问题迟迟不予放款,买家拖延办理贷款)。合同签订后,中介作为居中方,它要承担相当的居间裁判和风险防控的角色。如果,有不公正的行为,要承担相当的赔偿责任。。。。而且,我可以这样子,从来没房产交易象楼主这样所说的方法进行的。特别是卖方,同意,是不可思议的。
综上,我坚决认为,中介的决定是正确的,是为卖方负责的行为。
[ 此帖被台江广场在2012-03-01 12:20重新编辑 ]获得鲜花0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