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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男子与妻不和 爬入岳母家杀死一家三口

果子妮 发表于:2012-07-28 647人阅读3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摄影小帮手 执行压帖操作(201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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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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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反驳
      因妻子离开而不和
      公诉人宣读各方证词时,吕某展大多表示没有异议,但当公诉人宣读其妻王某英的口供时,吕某展在庭上第一次主动抬起头来反驳:“我没有,我从来没有打过她,我真的没有。”
      行凶动机源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双方对此均没有异议。但为何感情不和,双方各有说法。王某英在证词中称,吕某展平时好吃懒做,还时常打骂她,所以夫妻感情破裂。而吕某展在给警方的口供中称,王某英迷上网聊,发短信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随后王某英失踪。为了找寻王某英,吕某展多次前往岳母陈某兰家,但多次受气。
      “我真的不想这么做,我是感情受到创伤,一时冲动,失去理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吕某展多次重复这句话。
      后悔痛哭
      请求改过自新机会
      公诉人举证,警方逮捕吕某展后,提取了他衣服、鞋面、摩托车后备箱上残留的血迹,发现系受害者陈某兰和婆婆黄某的,而在陈某兰手指上提取的血迹、案发现场的血手印、凶器上的指纹均系吕某展所有。
      “我很后悔,我知道我错了,犯下了滔天大罪。”面对证据,吕某展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鉴于吕某展杀人手段残忍、证据确凿,检方对吕某展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我希望审判长给我一点点机会改过自新,毕竟我还年轻,我还有一个儿子,我怕他没人照顾。”在庭审陈述阶段,吕某展提出最后的请求。
      庭审结束,吕某展将被带离法庭。在旁听席上,他的家人忍不住站了起来。“看一眼,就让我们看一眼吧!”他们呼唤着,希望能看一眼半年多未见的亲人。 
  • 201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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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判理由
      公诉方当庭反驳
      辩护阶段,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提出三点理由,希望法院从轻判罚吕某展:一、案发被捕后,吕某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如实交代,在庭审过程中也没有一丝隐瞒,诚心悔过,并承诺将尽力补偿受害者家属,认罪态度好;二、吕某展此前一直遵纪守法,没有犯罪前科;三、吕某展的作案动机源于对家庭完整的维护,而且他在婚姻中是没有过错的一方,是因一时冲动失去理智而作案。
      公诉人当庭提出反驳,认为辩护方所提出的几点情节不具备法律依据。辩护方所提出的情节在法律上属于酌情减轻处罚情节,而不是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酌情减轻处罚一般适用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公诉方认为,鉴于本案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该依法处罚。
      庭审结束,法庭决定择日宣判此案。
      回访家属
      原告索赔 提请民事赔偿182万
      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提请民事赔偿共计约182万元。
      “我知道我错了,现在我已经在这里(看守所),没有办法,我只能请家人尽最大的努力补偿他们所受到的伤害。”面对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的民事附带赔偿,吕某展在庭审现场回应。
      “他杀了我们家这么多人,家不成家了,就该判处死刑。”庭审结束后,吕某展被带离时,陈某兰的家属也站了起来,心中仍愤愤不平。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 Pazza丶201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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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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