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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法院麻木不仁,无辜死者冤魂难平!

网络的呼声 发表于:2014-05-06 13074人阅读23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爱情马六甲 从 榕城茶座 移动到本区(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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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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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如此的法院,怎么能稳定社会!
  •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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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都起诉了你才知道你父亲出事情了?没看懂
  •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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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现场是事后我们向目击者了解的,没有及时将其送到救治,我们家人赶到医院,受害者还是孤苦一人在挣扎中,医院说不纳钱怎么抢救,肇事方一步步拖延受害者的救治时间,一步步的把受害者推向死亡,当我们家人赶到医院,找到医生可最终使杨香官因伤重不治离世!
  •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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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lffer:是都起诉了你才知道你父亲出事情了?没看懂 (2014-05-07 08:58) 福州长乐法院麻木不仁,无辜死者冤魂难平!

    事故现场是事后我们向目击者了解的,没有及时将其送到救治,我们家人赶到医院,受害者还是孤苦一人在挣扎中,医院说不交纳钱怎么抢救,肇事方一步步拖延受害者的救治时间,一步步的把受害者推向死亡,当我们家人赶到医院,找到医生可最终使杨香官因伤重不治离世!
  •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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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鉴定分析意见书》,被告人所驾驶的车辆刮碰被害人二轮摩托车时的瞬时行驶速度为62.4公里/小时,由此可见,被告人驾驶中型自卸货车通过事故发生路段时速度过快,当其注意到其通行的直行这道路口有来车时,并未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减速通过,而是不愿意避让被害人的车辆,心存侥幸的抢道超越被害人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所驾车辆从被害人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侧刮碰,因此,被告人王道荣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间接故意,而高速抢道驾驶的行为也十分恶劣,被告人王道荣应当对本起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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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告人对后果严重性估计不足,未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有效施救,而是嫌麻烦、图省事儿,用一辆人力拉拉车将被害人运送至金峰医院进行简单医疗,又故意延误我们父亲救治机会,拒付医疗费用,放任被害人伤情加重至被害人出现伤情恶化的情况时,被告人在金峰医院明确表示因被害人病情危重无法提供妥善医疗救治之后,才联系长乐市医院将被害人送走进行正规治疗。
  •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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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转院途中,被告人再次为节省费用、无视被害人的生命安危,没有及时使用具备急救条件的120急救车辆运送被害人,导致被害人转院途中因路途颠簸、没有具有医疗常识的人员护送,造成被害人赖以维持生命唯一治疗措施的静脉输液针管脱落而加重了伤情。当被害人送至具备医疗条件的长乐市医院抢救时,距交通事故发生已间隔已三个小时之久。正是由于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正确、妥善的措施将被害人送医抢救、拒交抢救费用影响医院对被害人进行抢救,造成被害人因延误最佳抢救时机。也正是由于被告人王道荣一次又一次采取恶劣的方式延误被害人受伤后获得救治时间,将完全可以获得生存机会的被害人一步步推向死亡!被告人王道荣应当承担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全部责任,应当受到法律的从重处罚。而长乐法院却
    判决被告人王道荣向受害者家属支付经济赔偿款人民币1536元,一条人民就值这么多钱,试问,长乐法院、郑清法官,难道你们没有父母吗?请你们换位思考下,要是你们自己作为子女,是否能接受如此的判决?
  •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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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告人对后果严重性估计不足,未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有效施救,而是嫌麻烦、图省事儿,用一辆人力拉拉车将被害人运送至金峰医院进行简单医疗,又故意延误我们父亲救治机会,拒付医疗费用,放任被害人伤情加重至被害人出现伤情恶化的情况时,被告人在金峰医院明确表示因被害人病情危重无法提供妥善医疗救治之后,才联系长乐市医院将被害人送走进行正规治疗。在转院途中,被告人再次为节省费用、无视被害人的生命安危,没有及时使用具备急救条件的120急救车辆运送被害人,导致被害人转院途中因路途颠簸、没有具有医疗常识的人员护送,造成被害人赖以维持生命唯一治疗措施的静脉输液针管脱落而加重了伤情。当被害人送至具备医疗条件的长乐市医院抢救时,距交通事故发生已间隔已三个小时之久。正是由于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正确、妥善的措施将被害人送医抢救、拒交抢救费用影响医院对被害人进行抢救,造成被害人因延误最佳抢救时机。也正是由于被告人王道荣一次又一次采取恶劣的方式延误被害人受伤后获得救治时间,将完全可以获得生存机会的被害人一步步推向死亡!被告人王道荣应当承担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全部责任,应当受到法律的从重处罚。而长乐法院却判决被告人王道荣向受害者家属支付经济赔偿款人民币1536元,一条人民就值这么多钱,试问,长乐法院、郑清法官,难道你们没有父母吗?请你们换位思考下,要是你们自己作为子女,是否能接受如此的判决?
  •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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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长乐法院的判决书。长乐法院你这是公平公正的判决吗?人命在你们心里是如此不值钱吗?你们的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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