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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象罗源县这样搞拆迀,天下岂不大乱?

zhemm 发表于:2016-08-19 17195人阅读105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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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疑楼主帖子的真实性:1、既然是“白纸黑字张贴的公告”,请问这公告的照片在哪里?据我所知,所有张贴出来的拆迁公告都是粉红字的纸,黑色的大字,而不会是白纸——只有死人才会用白纸。2、既然是拆迁,当然就有点击直达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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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yw5345452016-08-24

    V0集体宿舍 粉丝:2 虾油:7 鲜花:0

    正常的会回复但肯定不会写那么大的字,此人不祥,1139分八卦收之


    • 2016-08-24 回复

      我既是我党的走狗,当然就是无神论者,我怕什么八卦?八卦还得归我党的宗教管理局领导呢。你的八卦有锤子镰刀强吗?可笑!被质疑后无法回应,就把神神鬼鬼搬出来,可见你这类人渣都是一群什么样的货色。

    • 2016-08-24 回复

      什么叫“正常的回复但肯定不会写那么大的字”?我的字比你的大吗?应该是你的字最大吧?你这是说你不正常?不祥?然后会被什么八卦收之?噗!见过傻逼,但没见过这么傻的,哈哈哈哈哈!

  •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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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自己说的,证据不给我看,叫我滚,还要我叫罗源县政府去楼主的办公室看证据。


    好,我接受楼主所说的,向楼主要办公室的地址,好叫罗源县政府上门看证据,结果楼主说我素质差,不想再回复我。


    大家知道什么叫“满地打滚无赖泼皮”了吧?楼主就是,而且是当众演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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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狗逃跑的时候都是夹着尾巴,而楼主逃跑的时候是翘着的……哈哈哈哈哈!!!

    • 2016-08-25 回复

      主帖已经说明 ,本人是将上述情况向福州市12345反映,且还给出诉求件的编号,言明按道理当地政府的回复,应围绕着26户村民是不是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与搬迁办达成协议?搬迁办有没有张帖公告,承诺上述村民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与搬迁办达成协议,给予享受渡头安置房延迟交房17个月补助金(即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共17个月)?搬迁办有没有给上述村民的手机发信息,承诺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与搬迁办达成协议,给予享受17个月延迟交房补助金(即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共17个月)?当地政府唯恐避之不及,网上灰还有脸来要证据?网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都会要求诉求人提供真实身份,真实的住址,甚至本人手机号以及邮箱等,这应当是常识。这个网上灰网友心里应当也很清楚,还需要在网帖中说明本人的办公地址吗?网上灰对上述问题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胡搅蛮缠。其人品之低下,笔墨无法形容!还是那句老话:滾一边去!

  •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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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看看这段,这就是楼主的逻辑。他可以发帖指控罗源县政府失信而不用出示任何凭据,而罗源县政府是必须要出来澄清的,否则就坐实了失信的指控。


    好,现在按楼主的逻辑,我也指控楼主,今天我指控楼主杀了人,明天我指控楼主放了火,后天我指控楼主强了奸,大后天我指控楼主抢了劫……楼主,以你的逻辑,你必须天天出来澄清这些事情,因为这事关你的形象,你有澄清的责任,不敢出面澄清,足以证明我所说的就是事实,还用得着证据吗?只能说你的脑袋被驴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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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我这些话,都是套用你的逻辑,搬运你的原话而已,你应该没脸再说我没素质了吧?你要是再能厚着脸皮说我没素质,那你可是自己骂自己啊。

    • 2016-08-25 回复

      那你按照上面的说法,发一篇主帖指控我看看?

    • 2016-08-26 回复

      回复 @zhemm   :我没你那么不要脸没底线,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下流的事情?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啊?可笑!

    • 2016-08-26 回复

      回复 @zhemm   :我只是用你的逻辑来反问你而已。你先说说看,我所说的这种指控是不是正义的?说,不要没脸说!

    • 2016-08-26 回复

      无中生有,指控他人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也许只有你这种人渣才做得出来,但又胆小如鼠!你再认真看看你前后所写的文字,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还配谈正义吗?

    • 2016-08-27 回复

      回复 @zhemm   :这不就结了?你也认为这种没有证据的指控是“人渣才能做得出来,胆小如鼠,反复无常的小人,不配谈正义”。看来你自己承认你拿不出证据就指控罗源县政府,属于上述行径了。好了,大家都看到了。

  • 2016-08-25

    粉丝: 虾油: 鲜花:

     主帖已经说明 ,本人是将上述情况向福州市12345反映,且还给出诉求件的编号,言明按道理当地政府的回复,应围绕着26户村民是不是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与搬迁办达成协议?搬迁办有没有张帖公告,承诺上述村民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与搬迁办达成协议,给予享受渡头安置房延迟交房17个月补助金(即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共17个月)?搬迁办有没有给上述村民的手机发信息,承诺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与搬迁办达成协议,给予享受17个月延迟交房补助金(即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共17个月)?当地政府唯恐避之不及,网上灰还有脸来要证据?网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都会要求诉求人提供真实身份,真实的住址,甚至本人手机号以及邮箱等,这应当是常识。这个网上灰网友心里应当也很清楚,还需要在网帖中说明本人的办公地址吗?网上灰对上述问题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胡搅蛮缠。其人品之低下,笔墨无法形容!还是那句老话:滾一边去!


    • 2016-08-27 回复

      你要搞清楚啊。现在对面网友们的质疑而躲躲闪闪,避之唯恐不及,死活不拿出这些公布协议和手机信息的人,不是罗源县政府,而是你啊!

  • 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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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个蛋啊!


    你说人家有,那你要先把公告、协议、手机信息拿出来,这是最起码的举证责任。以此为依据才能指控罗源县政府失信。你现在就凭一张嘴,不就是玩一只虾拖着一个蛋的游戏吗?


    然后,才轮到罗源县政府说话, 人家要依据你出示的这些东西才能有下文。比如你叫人家表态是否有发信息给村民。注意,是否有发信息,跟是否发了你所出示的这种信息,完全是两个概念。比如罗源县政府确实发了信息,但发的信息不是你说的这个内容,你怎么办?你叫人家怎么澄清?人家怎么知道你设了什么套子叫人家跳?


    知道什么叫程序正义吗?平时满口民主法制的人,连程序正义都不懂得?你连第一步都没做到,就跳到第二步了啊?又是叫群众滚,又是自己来划定群众的定义,你好大的官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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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不对啊,等一下,你在前面不是说因为我素质差,你不打算再回帖给我了吗?


    看来,你还是按捺不住啊。没办法,我拳拳到肉脚脚穿心,你想当鸵鸟装死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哈哈哈哈哈!

  • 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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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有意思,不就是一份公告,一份协议,一条手机短信吗?这么简单的东西,你直接出示不就完了?花了那么多时间打字,还不如直接出示这三样东西,岂不是省时省力?


    你得吧得吧废话了那么多,却死活拿不出这三样东西来,打出来的没营养的字反倒是不少啊。


    我吃定你,根本就是造假,拿不出证据来,因为你有篡改歪曲别人原文的前科!

    • 2016-08-26 回复

      神经病!如果是造谣?你直接去举报好了。公告、协议、手机短信,始作俑者就是罗源县政府,这事当地众所周知,如果罗源县政府认为有必要提供证据,或者罗源县政府指定你作为其官方代言人,我立马将相关证据在网上发布。皇帝不急你又不是太监急什么?

    • 2016-08-27 回复

      回复 @zhemm   :真是有意思。我只是普通群众而已,跟罗源县政府有什么关系?我哪句是为罗源政府说话了?我只是质疑你的真实性而已。难道质疑你的真实性就成了为罗源县政府说话?你的逻辑是谁教的?

  • 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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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灰,郑智银是我的实性真名,有种你也去掉马甲,就这事在网上见个真章。敢吗?

    • 2016-08-27 回复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叫你出示本帖的证据,你拿不出证据转移话题,扯到真名实姓上做什么?难道我的真名实姓跟你出示证据有直接的关联?

    • 2016-08-29 回复

      见真章还要有不相关的附加条件?来啊!来见真章啊!把证据亮出来见真章啊!一直要求见真章的是我,而你是一直躲躲闪闪,现在还有脸反问我”敢吗“?不敢的是你吧?真是无耻之尤!

  • 201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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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你出示这三个证据,你拿不出来,只好不断地转移话题,现在又扯到什么真名实姓上去了?你为什么这么心虚?


    看来你也主张实名制啊?一看到形势不利,就又是狂舔中纪委,又是鼓吹实名制,原来你才是官府的狗!


    =================

    我就不明白了,我叫你出示三个证据,这跟我的真实姓名有什么关系?难道看你的帖子还必须得实名认证才可以啊?官府党宣的帖子那么多,也是让人随便看的,都没有你这种霸道的要求。


    还是那句话,你在此帖中暴露出来的作风,比官府还屌啊!

  • 201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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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真,都这么多天过去了,就算之前没有证据,这几天加急去伪造一份公示、协议和手机短信,我看都伪造出来了。


    可你还是拿不出啊,拿不出啊拿不出。实在的东西没有一样,说出来的废话却是翻云覆雨比天上的星星还多,哈哈哈哈哈!

    =================

    民主逼们就是这样,让他们拿事实,一个都拿不出来。但这并不影响其厚着脸皮标榜“针贬时弊”。我跟你没有分仇,我只是让围观的吃瓜群众看你拙劣表演而已。



  • 2016-08-27

    粉丝: 虾油: 鲜花:

    我没有直接说你在造谣啊,我的第一个跟帖是向你要证据,你拿不出证据才有造谣之嫌,你要是拿出过硬的证据还有谁说你造谣? 


    结果你呢?又是用脏话骂我还反说我素质差,又是让我叫罗源县政府去你办公室看证据,又是叫我滚,又是叫我出示真名实姓……反正你在地上滚来滚去(俗称滚辩)就是不出示证据——是你自证了你在造谣,而不是我说你在造谣啊!


    还有,既然有人在论坛里造谣,当然就有网友在论坛里反驳,很正常的事情啊,谁说面对造谣只有举报这一种途径?当众扒皮打脸就不是对付谣棍的方法了?要是怕被剥皮打脸那你别造谣啊。举报哪有自己动手抽你腮帮子来得好玩?


    =========================

    你这个帖子仍然是筛子:

    1、你说公告、协议、手机信息这三样,村民们都知道。但这只是你说的。鉴于你的一贯表现,你的话可信度为零。你说村民都知道,可网友们不知道啊。你用什么证明这三样东西村民们都知道?而且,你又用什么证明你所说的这三样证据跟村民们所见到的是完全一样的,一字不差没被你篡改过?


    2、你说只向罗源县政府指认的代言人出示证据,这更是硬伤。因为你是在这里发帖的,并没有说明只有罗源县政府指认的人才可以看。既然在这里发了帖,就要在这里出示证据。如果你要是认为只向罗源县政府出示,那你就别在这里发帖,直接找罗源县政府,让信访办的同志单独看不就行了?


    你的帖子是面向广大网友的公开信,不是只发给罗源县政府函件。所以你要面对的是广大网友,OK?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公开指控县政府,结果被网友索要证据之后手足无措,说什么证据只能给县政府看,这是反拿县政府给自己当挡箭牌啊 ,真是滑稽之极。    无耻小人,臭不要脸!






    • 2016-08-27 回复

      你也是醉了,这种造谣传谣的小人,拿不出证据的龌龊人,跟他说这么多干什么?民主逼,道德帝,这些人不造谣都睡不好觉的,你再理一下他,不是让他更得瑟了?

    • 2016-08-27 回复

      有了网上灰这条狗,多你几声犬吠不多。

    • 2016-08-29 回复

      回复 @zhemm   :你的素质很低下啊!你就是这样面对网友的质疑吗?反对你的人,马上就被你说成狗?我党的官员都没有一个像你这样猖狂的。你的画皮已经被剥了,以后还怎么在这里装民主标榜针贬时弊?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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