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神秘墓主身份、墓穴越建越大越豪华 陈明和与墓主身份一样神秘连福建省民政厅等都不敢执法 国家民政部: 受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后庄村村民委托,村民代表陈国文、陈明 龙俩今天具名向你们栏目组揭露我们后庄村的里下底山生态林及林 地正遭村现任支书陈明和非法砍伐破坏、倒卖给神秘墓主建造豪华活 死人墓穴,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政府与福建省三级森林公安、国 土、林业、民政等部门都不敢依法执法等问题,恳求贵领导现场核实正在发生触目惊心墓穴抢建案,唯有曝光此案,才能引起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非法砍伐林木、破坏、倒卖山地、抢建墓穴的幕后深藏着腐败大案才能被揭露和依法查处。 一、我们里下底山被毁建坟情况: “里下底山”是我们后庄村唯一的一座山脉,该山面积约4600 多亩、海拔约500高,集有原始林、生态林和经济林等多种林木,生 态林以松树、杉树居多,经济林以油茶树为主,无论原始林、生态林、 还是经济林都生长的十分茂盛、郁郁葱葱,如同大海一样一片浩瀚绿 色,而山土也十分肥沃、山土以红稀土为主,山中还有一座专供山脚下居民饮用水的水库(附照片),自古就拥有“山青水秀”之誉,是 我们村民不可多得的踏青好去处。然而就是这样一座山却有300多亩 的山地自2009年始至今屡屡惨遭以中共福清市江阴镇后庄村委会现任书记陈明和与其妻表弟的村主任陈敦祥(家族式村两委)假借建生 态公益陵园旗号,有预谋、有计划在300多亩的山地内将有3000多 株松树、杉树、油茶树、防风、防砂等树木砍伐、挖毁后建造起了 300多台活死人坟墓,其中有50台是豪华的活死人坟墓(附现场照 片后)。 二、实在忍无可忍愤然实名举报: 正当陈明和、陈敦祥实施非法盗砍林木、破坏山地、建造坟墓的 之初,我们村民得当即就到现场依法进行劝阻、制止并要求立即停止 砍树毁山的违法行为,但因有江阴镇副镇长翁洪彬的袒护,陈明和便 有恃无恐地指使建筑工程包工头高春明继续砍林毁地建造坟墓,而出 资叫陈明和建造豪坟的又都是身份神秘的人物,正因如此,砍林毁山 违法犯罪活动并无停止,以致使里下底山300亩范围内的山地“满目 青山都是坟”。无奈我们只好选择向福清、福州、福建三级党政机关 领导及民政、林业、国土等执法职能部门实名举报,请求依法查处。 三、政府执法部门介入处置情况: 江阴镇、福清市、福州市三级政府及福建三级森林公安、林业、 国土、民政等职能部门在受理我们联名实名举报后即介入调查,但都 因墓主身份与陈明和身份同样极其神秘而轻描淡写,作了微乎其微的 处置答复。 (一)、三级政府的信访处理: (1)、江阴镇政府答复意见: 2011年10月24日福清市江阴镇政府给我们村民代表就陈明和 非法毁林挖山倒卖、建造活、死人豪坟问题作出了“因开发区建设征 地迁墓等需要,分三期征用后庄村山地(即被毁山地)405.812亩,用 于建设生态公益陵园、停车场等,并由该府与后庄村委签定了协议的 信访答复,并认为我们村民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纯属捏造(见附 件)。 (2)、福清市政府复查意见: 该府在受理我们申请复查后的2013年2月4日给出的复查意见 则以江阴镇政府的答复内容为依据,并表示征地款按规定提取及放 发,否定我们举报陈明和非法毁林挖山倒卖、建造活、死人豪坟的犯 罪行为(见附件)。 (3)、福州市政府复核意见: 福州市政府在榕政信复核[2013]57号文中对我们请求复核有关 300亩山林地被毁事项,作出了“鉴于江阴镇公墓区是江阴开发区、 高速公路、高铁等重点附属工程,对未批先用林地情况进行清查督促 江阴镇政府抓紧办理陵园和公墓区建设占用林地的报批手续”等复核 意见(见附件)。 (二)、三级部门的处理意见: (1)、森林公安的处置意见: 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分别于2010年5月25日、2011年10月 17日、2012年7月2日给的答复只认定非法侵占1080平方米、罚款10800元,未发现陵园建设有新的违法行为(见附件)。福州市森林 公安局于2012年8月17日同日给了两份复查答复,一份表示不再受 理,一分是无头的陵园建设是10多年前动工修建答复(见附件)。福 建省森林公安局也于2012年11月1日、2013年4月27日作了复核 答复,第一次表示责成福州市森林公安局会同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认真调查再作反馈、第二次则新增加认定面积253.4平方米并予处罚(见附件)。对此,我们要求福州市林业局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相关规定提供认定与处罚的信息,该局却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提供 (见附件)。 (2)、国土部门的处置态度: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则都 以是建生态公益性陵园且己由林业部门对超面积部分进行处罚为由 作了信访处理、复查、复核答复(见附件),但没有合法、有效的征、 供批文及征地红线图。 (3)、立项机关的信息内容: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出示了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为里下底 山的3.82亩,建设标准化墓穴1500个的立项批复文件(见附件)。 (4)、选址规划部门的信息: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提供的只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和建设 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平面图,而没有正式批文(见附件)。 (5)、民政部门的信访说法: 福清市民政局在2012年7月2日答复时承认我们举报事项的确 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建设事实,否认被举报人陈明和存在大肆非法毁林 挖山建造或倒卖山地建豪华活死人坟墓的违法行为,并以福清市人民 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作挡箭牌为狂妄自大的被举报人辩护,在同年11 月19日的答复时又改称是在迁移过程中出现个别墓主趁机私自向后 庄村民及龙门村民购买山地建坟,没有建大坟等说法(见附件),福 州市民政局2012年8月14日的复查则认同福清市民政局的2012年 7月2日答复意见(见附件)。而福建省民政厅在派人深入现场调查 核实的基础上于同年12月25日复核意见明确答复“公益性生态陵园 于2009年审批,面积2548平方米,但该项目土地征用手续未办理”。 “另墓区分散多处并超标,除只有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作依 据外,也未办理其它审批手续”。“在区域之间确实有数十座新建、翻 新的几十上百平方米大墓和较多的违规活人墓,都没有规划和审批手 续”,但该厅在提出福清市民政局应依法处理的同时还作了“这种做 法合情不合法”的复核说法(见附件)。而在现场调查时亲眼目睹被 举报人陈明和及其同伙陈敦祥仍在指使工人继续抢建活死人豪坟也 未予制止,使得被举报人陈明和、陈敦祥违法建造坟墓行为更加肆无忌惮与猖狂,直到现在陈明和、陈敦祥还在继续指使民工抢建豪坟。 四、墓主身份与陈明和一样神秘: 在我们后庄村1430多名村民一再强烈要求下,老奸巨猾的陈明 和下令陈敦祥指使民工将己建好的豪坟全部用塑料布掩盖后再用山 土掩埋并称之为已依法严肃处理,而福清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在电话 0591—85222368中却说这种处理叫“深埋”,当我们质疑这种“深埋” 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时,江阴镇政府有关领导说这是上面让他们和 陈明和这样执行的,有什么问题去问福建省民政厅,我们知道这种所 谓的深埋其实就是掩耳盗铃、敷衍塞责。果然不出所料不久之后陈明 和、陈敦祥不但将所谓被严肃“深埋"处理的死、活人豪坟逐台还原, 还更加变本加厉地大肆毁林挖山建造新的死、活人豪坟(见图片), 我们当即直接向省民政厅等相关执法职能部门举报,结果是福建省民 政厅再也没有派人前来调查和处理,而林业、森林公安、国土等相关 部门也不再继续对该案跟踪调查依法查处,究其原因正如受雇建造豪 坟的民工所言“能敢建这么大的墓主身份是很特殊、很神秘的,他们 只要用一个拇指足以按死全福清人、三个手指头就能按死一个厦门市 人,而陈明和的身份与墓主身份一样都非常特殊和神秘,在福建省境 内还没有人谁敢动墓主和陈明和一根毫毛,这些建墓暴利工程又都是 由其指定其亲属施工(见工程施工合同),否则,我们敢受雇参建这 个工程吗”。 五、朗朗乾坤、岂容陈明和为恶: 由于民政、森林公安、林业、国土等部门的执法软着陆或有扯不 清的关系或不敢公正执法,致使陈明和及其同伙陈敦祥、利益团伙的 气焰更加嚣张,肆意妄为地让假“深埋”的豪坟全部翻身见天,且又 继续非法毁林挖山抢建豪坟、越建越多、越大、越气派,甚至达到不 断漫延和疯狂的地步,而且还将70余亩的平原耕地还耍各种流氓手 段,对村民进行威胁、恐吓和报复,从而再次引起我们全村村民的强 烈不满与共愤,我们决不相信泱泱大国、朗朗乾坤的社会主义法制国 家,岂能容忍身为中共党员、支部书记的陈明和等利益团伙为虎作伥、 为非作歹,公然对抗《殡葬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条例、禁令,毁林毁山、倒卖、霸占林地毫无顾忌地大 肆抢建陵园、死、活人坟墓及豪坟敛财,侵犯我们村民利益、严重败 坏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此,我们全体村民一致请求贵台能借党 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东风,派员到我们村正在建造坟墓的现场 实地调查后向全国曝光,并恳请转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最高人 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林业部、民政部等有关机关,派出联合专案 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 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 于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重要 讲话精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我们后庄村具有神秘背景身份 的现任村支书陈明和及同样神秘的墓主身份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查处;责令福建、福州、福清森林公安机关对陈明和、陈敦祥等利益团 伙“只占用林地1080平方米建坟”的认定提供确凿的依据;责令福 清、福州、福建三级民政部门在对陈明和、陈敦祥等利益团伙非法大 肆破坏林地建造活、死人豪坟处理上以深埋方式进行且认定合情、合 理的理由作出书面解释;责令福建、福州、福清国土部门在对陈明和、 陈敦祥等利益团伙非法大肆破坏林地植被、建造活、死人豪坟的土地 违法行为如何调查、有否依法查处作出书面说明;责令江阴镇政府、 福清市政府对陈明和、陈敦祥等利益团伙非法大肆破坏林地建造活、 死人豪坟等事实应当明确态度依法追究并就政府的会议纪要是否具 有法律效力作出公开说明;责令江阴镇政府、后庄村委应当负责任地 将被破坏林地建造活、死人豪坟逐一拆除、恢复原状;对确实属于公 益性陵园的建造,应当依法取得项目立项、环境评估、规划选址、规 划许可、用地审核、规划建设等合法审批手续,以法服人、以平民怨。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后庄村 村民代表:陈国文、陈明龙等 联系电话:13489988677 2018年 8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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