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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77楼allen2000于2008-06-19 10:27发表的 :
我们假设这一种场景:
一个行人违规横穿马路,这时一辆货车开了过来,这时,司机有两种选择:
1)直接压过去,反正我是按规定行驶,违规的是行人。
.......
那也可以假设这样的场景:
一个行人或者是一个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想要横穿马路到正对面的目的地,他有两种选择:
1)绕到可以过街的地道、天桥或斑马线过街。这可能会花好几分钟,还会走的腰酸腿痛。
2)直接穿行过街,谁叫ZF不在我面前铺条地道或天桥,至少也要把隔离栏拆了给我刷个斑马线。
法律在这个时候就起作用了,如果法律规定,只要是行人违规,司机撞死人不但一分钱不要赔,还可以从死者家属拿到一笔修车费!!那么行人掂量后,大部分会老老实实的找个可以过街的地方过街,尽管嘴上在骂着ZF不给他刷斑马线,或者骂着那些开车的人有钱了不起。最后行人、司机相安无事。
如果法律规定,行人违规不用承受任何责任,即使司机不小心碰到他了也得赔钱,而且要是汽车避让行人造成重大车祸,司机死掉了,行人照样可以拍拍屁股闪人。那么行人掂量以后,想只要自己小心过街,那既节约了时间,又可以不用为违规付任何责任,两全其美,即使有什么闪失,也是司机负责。结果行人就可以视交通法规如无物,放心大胆的直接穿行过街。不久以后,道路交通大乱,行人个个把道路当成自己大院随便逛,出了事,还要怪司机不会开车,直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和法律的制高点批判司机。获得鲜花0朵 -
引用第78楼james7478于2008-06-19 11:24发表的 :
回楼上几个,一味的人性化就等同于法律的失败,每个人都要求人性化,个人的要求又是那么五花八门,那还谈什么法制?干脆学回教国家,弄个经书算了!就这起事故单体其实就是我们平时交通安全意识不够,别说道路设计问题,那些大事不是我们这些社会最低层能改变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对自己的小命负责。另外,建议律师出来有问题么?有了先例,大家都收敛了,都遵守交通规则,这样不是能更好的保证大家安全?看事情,想问题,别太情绪化,这个年代,社会风气比几十年前坏了很多
你想问题,看事情要先用脑袋想一想,而不是胡乱发言好不好?
如果真的只要不违规,机动车撞死人就不用赔钱的话,那下次,闯红灯,误入车道的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机动车司机将无所顾鸡,毫不犹豫的将人撞死!!!获得鲜花0朵 -
引用第80楼寒冰斩于2008-06-19 12:19发表的 :
那也可以假设这样的场景:
一个行人或者是一个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想要横穿马路到正对面的目的地,他有两种选择:
1)绕到可以过街的地道、天桥或斑马线过街。这可能会花好几分钟,还会走的腰酸腿痛。
2)直接穿行过街,谁叫ZF不在我面前铺条地道或天桥,至少也要把隔离栏拆了给我刷个斑马线。
.......
脑袋啊,脑袋哪里去了?悲哀呀!
不管被撞死了有没有赔钱,对行人来说,违规造成的后果都是一样,要么残废,要么直接死掉,运气好的没有受伤,要么被司机狂骂,造成司机受伤的,有法律在!
“而且要是汽车避让行人造成重大车祸,司机死掉了,行人照样可以拍拍屁股闪人。”
所以我说你的脑袋坏掉了,如果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那么行人可以拍拍屁股闪人吗?你当警察是吃素的呀,你当法律是摆设的呀?行人将毫无悬念的被要求赔偿,后果严重的,还要坐牢,哪个行人这么二百五啊!
不要跟我说行人可以逃跑,如果逃跑都可以成功的话,我拿把刀在大街人杀个人好了,杀完后我可以跑呀!!获得鲜花0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