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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的美人痣说:在福州机动车道开车,看见行人撞了就是白撞

想问下她爹 发表于:2008-06-18 5903人阅读110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linxinrong77 执行锁定操作(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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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nistar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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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比较详细的规定,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是了,这有什么好吵的。

    如果要质疑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或者规定地不合理,请去看看相应的法理(优者危险负担)。

    其实看得出来,说应该白撞的代表的是有车(或经常开车)的人的利益,而说不能白撞的则大部分都是不经常开车甚至(暂时)没车的。

    其实,这是一个原则,以人的生命作为最优先的考虑。

    如果开车的人觉得赔偿的规定不合理的话,那我倒也可以说刑法里面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更不合理。新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条款明显偏向于开车的人啊。撞死一个人,只要你不逃逸或其他恶劣情节,最多3年,那可是一条人命啊。即便撞死再多个,不逃逸,也就7年!!!!就是说,即便你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乱闯红灯等等,都不会被判死刑!!要知道,醉酒驾车和闯红灯所威胁的可能不仅仅一条人命啊。

    我觉得开车和没开车的,都要互相换个立场,也都存在者互换角色的时候。这个时候,你又能站在谁的立场上考虑呢!!

    其实从这案例上说,如果司机开得慢点,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了不是么?!!

    还是一句话:人的生命是最最宝贵的!!!任何漠视生命的言行都要被唾弃!!!
    我什么都没有,只是有一点吵,如果你感到寂寞,我带给你热闹;为你绕一绕,没有什么大不了,却可以让你微笑;其实我很烦恼,只是你看不到,如果我也不开心,怕你转身就逃。
  • gd22008-06-19

    V1单身公寓 粉丝:1 虾油:57 鲜花:0

    福州的路很多就是死人路。
    很多天桥、地道都是为穷人而立的,有车的走直道自然很和谐,但穷人呢,他们多走几百米而迟到可能是一个月的伙食呀,有车的呢,迟到几分钟则无关它们生计,为何不让它们上天入地呢。而且常见车占了行人的道路,为何行人上机动道白撞;而小车停人行道上是不是车也能被白砸吗?
    特别尤溪洲大桥根本不是人走的,年年都有撞死人。真是猪设计的。
  • bin73212008-06-19

    V1单身公寓 粉丝:3 虾油:2496 鲜花:0

    引用第18楼gsld于2008-06-18 12:12发表的  :
    不遵守交规运气不好的话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当小偷运气不好的话也要付出生命的代价,遵纪守法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


        如果你单位在你家对面,直线距离10米可按交规要绕到600米(来回)隔离栏杆又矮常年累月你就不会犯规一次,特别在你快迟到的时候。
  • james74782008-06-19

    V1单身公寓 粉丝:1 虾油:37 鲜花:0

    引用第72楼bin7321于2008-06-19 08:45发表的  :

    -----------------------------------------------


        如果你单位在你家对面,直线距离10米可按交规要绕到600米(来回)隔离栏杆又矮常年累月你就不会犯规一次,特别在你快迟到的时候。




    如果不少人单位就象你一样就在家对面, 直线距离10米,为了照顾大家方便,是不是都要弄条斑马线呀,那还是公路么? 第一次在新加坡下错公交车站台,住所直线距离也就10米多点,但是我们几个人却花了2个多小时侯才绕到,当初那个气呀,甚至情绪上升到国家歧视,后来才慢慢想通了,该遵守的还是要遵守,有些事情别太情绪化,除非你是国家一把手,到时候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不迟!

    期待有律师出来为这名的士做一个义务辩护,告死者危害公共交通,以后走路,开车的也都太平了!
    [ 此贴被james7478在2008-06-19 09:42重新编辑 ]
  • 蓝瞳2008-06-19

    V3舒适三房 粉丝:1 虾油:16 鲜花:0

    引用第6楼bin7321于2008-06-18 08:44发表的  :
     

        凭什么老是叫行人不停的绕到???行人低人一等吗?过街多不容易啊不是绕到就是爬天桥谁替老人残疾人考虑过?


    谁叫当 官 的都有自己的专车,中国的政策都是为 当 官 的制定的,连加工资都是党中央先开始
  • allen20002008-06-19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31 鲜花:0

    引用第73楼james7478于2008-06-19 09:12发表的  :




    如果不少人单位就象你一样就在家对面, 直线距离10米,为了照顾大家方便,是不是都要弄条斑马线呀,那还是公路么? 第一次在新加坡下错公交车站台,住所直线距离也就10米多点,但是我们几个人却花了2个多小时侯才绕到,当初那个气呀,甚至情绪上升到国家歧视,后来才慢慢想通了,该遵守的还是要遵守,有些事情别太情绪化,除非你是国家一把手,到时候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不迟!
    .......


    怪不得西方国家说中国没有人权,我算是明白了!

    如果真的这位依姆人都死掉了,还要赔司机钱的话,那中国就真的乱了!

    那个时候,司机只要看到行人闯红灯,直接开足马力冲过去,把人撞死。

    没事,一分钱不用赔不说,还要让他的家属赔修车费,谁让他闯红灯了呢是不是??
    下面的广告是虚假广告,请大家擦亮眼睛!!!!
  • ministar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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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73楼james7478于2008-06-19 09:12发表的  :




    如果不少人单位就象你一样就在家对面, 直线距离10米,为了照顾大家方便,是不是都要弄条斑马线呀,那还是公路么? 第一次在新加坡下错公交车站台,住所直线距离也就10米多点,但是我们几个人却花了2个多小时侯才绕到,当初那个气呀,甚至情绪上升到国家歧视,后来才慢慢想通了,该遵守的还是要遵守,有些事情别太情绪化,除非你是国家一把手,到时候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不迟!
    .......


    期待有律师出来为这名的士做一个义务辩护,告死者危害公共交通,以后走路,开车的也都太平了!

    好像没有一位律师敢这么做!!因为要告的话,需要到阎王爷那去递诉状~~~

    人都死了,你的被告主体是谁?冤魂?你让法院也搬下去,大家一起下去审理完再上来还是都不要上来都搁那呆着了?
    我什么都没有,只是有一点吵,如果你感到寂寞,我带给你热闹;为你绕一绕,没有什么大不了,却可以让你微笑;其实我很烦恼,只是你看不到,如果我也不开心,怕你转身就逃。
  • allen20002008-06-19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31 鲜花:0

    我们假设这一种场景:

    一个行人违规横穿马路,这时一辆货车开了过来,这时,司机有两种选择:

    1)直接压过去,反正我是按规定行驶,违规的是行人。

    2)打转方向盘,闪!但这会给司机带来一定风险,万一车子翻了呢?

    法律在这个时候就起作用了,如果法律规定,只要是行人违规,司机撞死人不但一分钱不要赔,还可以从死者
    家属拿到一笔修车费!!那么,很多司机将直接从这个行人身上撞过去,没事,撞死人不用赔钱,还可以捞一把,好事啊!这总比自己躲避行人好吧,万一又撞上别的车!

    如果法律规定,即使行人违规,司机也得赔人道上的钱,那么,我相信,看到钱和一条活生生的生命面前,司机
    会选择打转方向盘!

    如果你是法律专家,你会制定什么样的法律??
    下面的广告是虚假广告,请大家擦亮眼睛!!!!
  • james74782008-06-19

    V1单身公寓 粉丝:1 虾油:37 鲜花:0

    回楼上几个,一味的人性化就等同于法律的失败,每个人都要求人性化,个人的要求又是那么五花八门,那还谈什么法制?干脆学回教国家,弄个经书算了!就这起事故单体其实就是我们平时交通安全意识不够,别说道路设计问题,那些大事不是我们这些社会最低层能改变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对自己的小命负责。另外,建议律师出来有问题么?有了先例,大家都收敛了,都遵守交通规则,这样不是能更好的保证大家安全?看事情,想问题,别太情绪化,这个年代,社会风气比几十年前坏了很多
  • ggyy886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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