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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大学生戴美瞳患角膜炎 “无证”产品充斥市场

果子妮 发表于:2012-08-04 462人阅读1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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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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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调查:路边摊无证售美瞳
      早在今年4月1日,国家就规定:美瞳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归属第Ⅲ类医疗器械,商家必须持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才能销售美瞳。但记者近期在福州市场采访时发现,“无证”美瞳充斥市场,许多佩戴者并不知晓买美瞳还要看证。
      近期,在仓山学生街,一家路边小摊高高挂着“美瞳”的招牌。摊位上摆满了各种颜色的美瞳,学生模样的女生正在挑选。但这些美瞳都没有中文说明,全是日文或韩文,价格在40~75元/对不等,外包装上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摊主说,只有开封了才能看到保质期。记者试着询问摊主有没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摊主不耐烦地说:“在这摆摊9年,都没听说卖隐形眼镜要证的。”
      随后,记者在津泰路上走了一圈,只在一个鞋店边上的零售小摊上发现了美瞳。摊上放着二十几个小瓶子,价格在55元~65元/对。
      东街口的两家大型连锁眼镜店,都在显眼的位置悬挂着“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店内美瞳的价格至少都要100多元/对。店员告诉记者,现在都要持证销售,第一次佩戴的顾客都需要接受仪器检查,看是否适合佩戴美瞳。
      部门行动:福州查处无证美瞳
      针对目前市场上“无证”销售美瞳的情况,全省多地市展开了美瞳的专项整治。
      今年4—5月份,福州药监部门重点检查城门、火车站等眼镜零售、批发企业集中区域,共发放《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可能涉及销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184多家眼镜店零售、批发企业,饰品屋,小精品店等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有65家,其中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48家,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17家。对无证经营美瞳的,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将产品下架,并告知经营的条件及违反法律法规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同期,漳州、泉州、宁德的相关部门也对美瞳进行了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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