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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首个政协委员联名提案不切实际

zhemm 发表于:2017-03-03 3774人阅读23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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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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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立法工作确实有借鉴国际上的法律标准,但借鉴和参考不等于套用。郑智银完全套用英美法系,反说中国的政协提案不切实际?到底是谁不切实际?


    被别人指出后,不是虚心求证,而是满口“放狗屁”,厚着脸皮反说别人“不要脸”?

    谁不知道吃完原先吃被告的讼棍才是最臭不要脸的?

    你的臭不要脸,是用自己的言行证明的。



  •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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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案子与其他过失犯罪相比有其特殊性。未成年人监护失职行为“入刑”,为什么只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能做得到,一是基于大多数家庭的经济收入;二是政府投入和相关配套跟得上:1、贫困家庭的儿童福利;2、政府善后投入。


        如美国联邦政府在儿童身上的开支占财政收入占比约为3%。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政府花费在虐童案上的财政支出达到1240亿美元,照顾一个受虐儿童政府要花21万美金。还不包括慈善机构。


        委员的提案称,我国儿童的第一死因是意外伤害。中国每年近1000万的孩子受到意外伤害,其中重伤及残疾者超过100万,死亡儿童达到10万,平均每天死亡270余名。这个数字应该是美国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中国政府又拿出了多少?


        美国加州没有明确法律限制多大的孩子不能独自在家,但一般情况下,如果将12岁以下小孩独自留在家里、车上或其他公共场合,若小孩出事,家长将面临6年刑期,即使没有出事,若被路人检举,也会面临法律制裁及罚款,甚至会被控虐待小孩的重罪。


        中国除了像全国政协委员这样雇得起保姆的家庭,谁有办法避免?倘若贫困家庭的父母已经很努力照顾小孩了,可小孩还是无法避免发生了意外伤害,父母本身难道不是受害人?再处罚他们,难道不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因此,这既不符合传统道德,也不符合现代文明法治。


        委员的想法虽好,但是立场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化思考。这也反映了他们根本不代表人民。


        我的文章题目《两会首个政协委员联名提案不切实际》,两会结束该提案被打入冷宫,事实证明我的观点是正确的。正义网的法律博客公号也发了我的这篇文章《未成年人监护失职行为“入刑”的建议不切实际》http://wwwbuild.net/falvboke/676706.html。所以网上灰:你除了胡搅蛮缠,还是胡搅蛮缠!


  •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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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smh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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