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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村民“房租费”一事致福州市委书记王宁

zhemm 发表于:2017-09-28 85968人阅读23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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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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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源政府让人汗颜。
  •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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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假了,关注一下!

  •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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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蹿下跳真累啊怎么没人关注呢,这么多字白打了。

  •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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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老百姓的诉求于法有据,领导为百姓撑腰,及早处置,才是正理。这样做,既能赢得百姓的谅解与尊重,也能第一时间化解矛盾,消解事件的发酵速度,真正让事件的解决回到正轨。 

  •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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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关注!

  •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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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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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福州市委领导,松山镇政府咋这么牛逼?

        诉求编号: FZ17102301352 诉求标题: 请问福州市委领导,松山镇政府咋这么牛逼? 

        诉求内容: 诉求人于2017年9月28日,就白水村村民“房租费”一事致信福州市委王宁书记,认为,当地政府的做法,于情不通、于理不合、与法不符。这封信发表在搜狐号以及人民网百姓监督栏目、人民网微博、凯迪社区、红歌会网、法律博客等网络媒体。值得一提的是,还发在当地论坛《福州情报站》上的该封公开信,影响还很大,一直处于热门帖的榜首。

        针对此事,松山镇政府作出关于FZ17092800350件的回复,虽然花费了不少笔墨,但该回复,明眼人一看就不难看出多处荒谬绝伦,简直视法律为儿戏。为此,诉求人要求松山镇政府就公告所称的“截止2015年7月31日24:00前签订搬迁安置协议有涉及渡头安置房的涉迁户,给予享受渡头安置房延迟交房补助金,截止日期后签约的涉迁户不予享受延迟交房补助金”的法律依据何在重新答复。

        想不到,松山镇针对FZ17102000764诉求件与之前所作出的关于FZ17092800350件的回复一模一样,还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且一字不差。  不知道松山镇政府是忽悠诉求人,还是忽悠福州市委领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就拖欠白水村村民“房租费”一事,  诉求人已经反映了数十次, 再次请求福州市委领导责成罗源县镇两级政府依法给个说明。

        部门办理:罗源县“智慧罗源”管理服务中心正在处理 截止时间2017-10-25 09:21

  •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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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12345平台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罗源县搞的是什么鬼?


    • 2017-11-24 回复

      真的有用吗?

    • 2017-12-09 回复

      只能说福州市12345差劲,此前,我帮助宁德一市民反映比这更复杂的问题,也是投诉政府的。只反映一次。宁德市城管支队两度发函致诉求人。效能办三度致电诉求人。感觉宁德市12345挺给力的。

  • 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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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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