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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请看过我昨天贴子的朋友评评理!

尘尖 发表于:2006-03-02 3664人阅读155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个人相册:jjpp.photo.pconlin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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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经幸福2006-03-03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0 鲜花:0

    引用第109楼孤独的人2006-03-03 16:35发表的“”:
    好象不管谁要是来投诉了!都是删帖人的错.都不问下自己!
    我其他人的帖都不删,为什么会删你的帖.


    版主还是这口气。。楼上的说的也有道理的。。因为你处理方法确实没做到恰当。。我客观的看这事
  • 孤独的人2006-03-03

    荣誉版主 粉丝:32 虾油:-2 鲜花:0

    引用第110楼曾经幸福2006-03-03 16:49发表的“”:


    版主还是这口气。。楼上的说的也有道理的。。因为你处理方法确实没做到恰当。。我客观的看这事

    你去先想被200多个QQ乱加,加上说些特别无聊的话,还有N个电话骚扰看看!
    QQ339677811.http://t.sina.com.cn/591mh
  • 冷飞虎2006-03-03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0 鲜花:0

    引用第107楼queenie2006-03-03 16:20发表的“”:
    虽然没看到尖尖修改后的那个帖子,我相信尖尖发的摄影帖子都是很不错的。
    尖尖辛苦修改后的帖子,得到的结果却是这样。
    就按孤独说的,公布QQ什么的资料会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可你要删除别人的帖子时,总得给人个通知吧。做斑竹这么久了,连这点管理都不晓得?这也是论坛对斑竹的基本要求啊。(虽然不做斑竹了,但这些基本的还是知道的)
    其实对于尖尖的那个帖子,孤独只要通知尖尖,让他把编辑过的QQ什么的网友资料给删除掉,把照片保留着就可以了嘛。
    孤独,你在一开始对这件事,就是争辩,并没有承认到自己的错误。要换了是你辛苦编辑过的帖子被人无理由删除后,并口口声声的说是自己的错。本来就在气头上的你,又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做为斑竹,就应该站在论坛的立场上,做每一件事,都要考虑到其对论坛的影响。
    .......


    首先——尖尖兄并非原创,原创是老区长!

    其次——如果删除了尖尖公开的QQ和手机,帖子已经失去其“特色”而和老区长的原帖没有什么太大差别——还有留下的必要吗?

    第三——尖尖兄的发帖积极性固然需要保护,但是难道单身群的成员隐私权就不需要保护吗?莫非各位就要上演一出“州官放火”的现代版?
    生死两茫茫,此生无牵挂!唯情难看破,白骨亦断肠!
  • 曾经幸福2006-03-03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0 鲜花:0

    引用第111楼孤独的人2006-03-03 16:51发表的“”:

    你去先想被200多个QQ乱加,加上说些特别无聊的话,还有N个电话骚扰看看!


    我看了你上面写的。。。态度有点强硬。。你首先要知道自己是版主。。你该添加情绪来看这事。。你是要解决
  • 曾经幸福2006-03-03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0 鲜花:0

    删除了当事人的贴版主就要告知,,,就算是他的错。。这也是其次。。版主管理不到位
  • 类唯星2006-03-03

    V6花园洋房 粉丝:2 虾油:-9 鲜花:0

    原来真是孤独的人删的~~
    鄙视他
  • 居家先生2006-03-03

    V6花园洋房 粉丝:79 虾油:-10 鲜花:0

    至于帖移到这里,我并没有要回避这个问题,只是这个帖的内容,属于投诉帖,本身就属于这个站务区!

    希望各位明白这一点!!
    居尚品家具网 网上商城:http://www.haobooo.com 福州最低价(床、沙发、餐桌等)都在这里
  • 居家先生2006-03-03

    V6花园洋房 粉丝:79 虾油:-10 鲜花:0

    至于此事,希望双方各让一步,商量解决的办法!凡是以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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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飞虎2006-03-03

    V2温馨两房 粉丝:0 虾油:0 鲜花:0

    引用第116楼居家先生2006-03-03 17:03发表的“”:
    至于帖移到这里,我并没有要回避这个问题,只是这个帖的内容,属于投诉帖,本身就属于这个站务区!

    希望各位明白这一点!!


    居家辛苦了!

    实在不好意思了——占用你的场地和人争论了!不过——希望能够通过争辩让事理更加明白!
    生死两茫茫,此生无牵挂!唯情难看破,白骨亦断肠!
  • 尘尖2006-03-03

    V7联排别墅 粉丝:10 虾油:8 鲜花:0

    引用第68楼孤独的人2006-03-03 12:47发表的“”:
    我删的,你们知道很多个照片的当事人投诉拉嘛?老区长只是把照片发了出来,你却把人家的QQ什么都要给公布了.你知道你的行为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嘛?你也有发我的照片和QQ什么.你有经过我的同意嘛?我不是删了不敢承认,只是没看到这个帖!


    有权力的老大终于出来了!对嘛,总要讲明理由的嘛,不吭不声总不好。

    想不想听我的理由?

    1、这个活动是便民网的公开活动,不是私人小聚会。

    ①、事前就在便民网公开召集!

    〔见《菲鱼婚介所 -> 【单身聚会】2006年单身行动之一2.26我们烧烤去!欢迎大家带单身的朋友一起来!》

    ②、事后,在便民网明显位置置顶〔精华〕发布了现场照片,并附有对应的网名。

    〔见《菲鱼婚介所 -> 【单身聚会】2006年2月26日单身行动烧烤相片(原创)》〕

    2、关于我的资料来源是否侵权、涉隐问题

    ①、在我被删除的贴子里开头就声明,照片截图全部编辑自此《相片》,并征得原创作者tanlilin的同意。我没有发在别的地方,仍然是在便民网内。我还声明过:原本想发在菲鱼婚介所,但系统提示我没有发贴权限。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把自己的照片放在网上,那应该删除那个精华置顶贴!况且,我贴子中的照片全是截图,没有任何篡改。既然是愿意了,和我何干?

    ②、相关当事人的所有信息,均采自便民网当事人的用户登记资料,以及各人在网上所发的贴子。既然是自己愿意公开的,就不存在任何隐私问题,只要是便民网成员谁都可以看到的,我不过是把这些编辑在一起罢了。

    如果当事人不想别人加QQ,就不必在资料中留下QQ号码了,这又不是必填选项。既然愿意留下号码,是什么意思大家心中有数。

    3、我的动机

    我本意是扩大【菲鱼婚介所】的影响,让更多的朋友认识你们,也可以扩大便民网的人气。婚介所的目的是什么?我有违背吗?而且,在我的贴子中,发现有MM说对你有意思,我还马上到你到征婚贴上告诉你。〔见《 菲鱼婚介所 -> 【男士征婚】希望不在孤独》 〕我想我所做的应该是好事。

    你说有人一天被200多次加QQ的记录,是由于我的贴子影响而受骚扰。换是我想在便民网找对象,高兴都来不及呢。

    还要我说什么呢?
    个人相册:jjpp.photo.pconlin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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